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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实习生,单位这样作合理吗?我能否去劳动所投诉?

栏目: 劳动保障 / 发布于: / 人气:1.15W

10年1月,我去私人公司面试,当初说好1500工资工作时间9点到17:30.做五休2,按照国家节假日算待遇。之后2月1号正式上班。一个月以后拿工资只给了763.6元。帮我说实习1200,我问他怎么那么少,他说我们实习过年没有工资!后来他说去掉节假日,是22天然后除以1200,去掉过年7天请假1天是763.6块!这种作法合理吗?如果去掉休息2010年2月双休日日共8天,那也不是他所说的22而是20。1200除以20才是每天工资!这种卑劣的行为能否投诉?!

我是一名实习生,单位这样作合理吗?我能否去劳动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