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出了一个通知,有一条是2010年2月份请假一天扣五百元年终奖(其间请婚假的`不批,到三月份一起补上),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请难道公司还有权利规定员工结婚的时间???伤心,希望懂这方面知道的大侠给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