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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时尚作文锦集五篇

栏目: 时尚 / 发布于: / 人气:2.78W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时尚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时尚作文锦集五篇

时尚作文 篇1

今天,我在去东区逛街时,偶然看见一场“时尚潮人大赛”。其实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可是我对“时尚”这个词太敏感,就想了一些事情:

时尚,英文是Fashion,在现在已经很流行了。可有部分人,甚至很多人都错误地理解了这个词。

时尚就是很酷、很前卫、跟上潮流,这也许是大家对时尚的看法。我不能说这错,但也不能完全同意。举个小小的例子:今年流行罗马鞋,你也要赶时髦,买了一双穿。但它不适合你,这能说得上时尚吗?其实时尚的内涵很广泛,单就穿着打扮来说,有句话说得好:“适宜自己的才是时尚的。”

时尚是一种生活方式。有人偏爱安宁平凡,有人崇尚卓越精彩,有人喜欢简单随意,有人梦想华丽高调……在这么多生活方式中,若能找到一种能使你心情愉悦,——得到优雅的品位的生活方式,那你就是个时尚人。

时尚是一种心态,而态度是表达人内心的一种真实情感。所以时尚不是什么高档产品,高级服饰,也不是什么前卫非主流,而是一种能令你轻松自然的态度。若你能安静地、诗意地、幸福地活着,能对精致的好东西表示赞赏时的人与世界的相遇。

时尚就是种自信。它不能仅来源于漂亮的衣服和美丽的容颜。当你自信、满足时,你就拥有了时尚。而你过度追求潮流,将自己用前卫和时髦打扮起来,反而会离时尚越来越远。请大家在穿上新款的衣服时自问一句:它适合我吗?它能体现出我的个性吗?

其实Fashion这个东西在生活中很容易得到。时尚并没有那么深奥,它取决于你究竟对它了解多少。

我长大以后希望能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若能将自己脑海里对于时尚的看法设计成各式各样或质朴,或华丽,或可爱,或精致的服装,那该是多么令人憧憬啊!

在这个时尚已变成一种“时尚”的世界里,已经没有太多人真正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了。或许我说的不完全正确,但倘若能使大家真正融入时尚、懂得时尚、享受时尚,我认为这些足矣。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当你在媒体或报刊上见到了目前最新款最潮的一样东西,但当你满怀欣喜地买下它时却大失所望。也许是它对你不合适,也许是它不符合你的风格……或者,是你压根就跟它没有交集——一点搭不上。

我在逛街时看到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她梳着清爽的短发,发梢服帖地贴在耳后。上穿军绿色的'贴身泡泡短袖,有水钻装饰。下着米黄色七分哈伦裤,脚蹬牛仔鱼嘴鞋。说实话这一套真的时尚到不行,可是——它不是我所适合的呀。首先我决不愿剪去长发,其次这身衣服只适合皮肤白皙的人。最重要的一点:我穿不出来这种英姿飒爽的感觉。我举个例子,应该很容易理解。

生活中的时尚无处不在,也许只是一句话,也许只是一种个人的审美……也许,它只是自己的个性。

时尚作文 篇2

睁开眼,看见面前一堆衣着古怪,面带不良笑容的人,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穿越了?经过眼前这位笑容可掬、胡子长到地板上、自称孔丘的老先生的劝慰,我只能苦笑着接受了自己在高考第一天语文考试时,写下作文题目就莫名其妙穿越的事实。不过,貌似事情没那么糟。

孔丘老先生说了,这次穿越目的是为了帮助我写这篇高考作文。这话让我感觉到一阵凉意从脚后跟沿着三叉神经一路直上,引起了口腔小型地震:“难道你们能教我写时尚?”孔丘老先生指指身后一群面貌各异,有点像参加化妆舞会的人们,非常自信地回答:“然!”

哼,那咱们先比比。我拽过一张大纸,顺手写下三个大字:?阉?“这叫火星文,是时下最时尚,最脑残的文字,明白?”孔老先生明显不屑,他挥手叫来一位浑身上下穿得像是五毒教蓝凤凰一样的老太太:看她写。老太太挥手写下一行字:有的是一丿,有的是三丿,有的是斜着的八。“懂吗?这叫女书!”孔老先生看着目瞪口呆的我,得意地说,这是流传在湖南省江永县一带的女性之间通用文字,早在太平天国的时候,就有了。

OK,我认栽。下一个项目,貌似是服装。这次孔老先生比我先动手:裹着渔网的下半身是条蛇的'伏羲先生、断发文身的吴地先人、峨冠博带的屈原大夫。最后,还有一个最震撼的被称为史上最强裸奔者的祢衡先生光腚站在我的面前。“你们现在的时尚服饰,有比他们更前卫的吗?”

除了认输,别无选择。貌似还有文艺项目,但是这时祢衡先生已经拿起了鼓槌,打算为我来上一曲。另外一边,一群神情恍惚的人,正在运气发声准备长啸。我知道,那是竹林里的七个老家伙。他们玩的行为艺术,早已超过了我们现代人的范畴。“行,我服了。你们够时尚,比现代人都时尚。请先生教我!”

这句话就像是刺破浓雾的太阳,瞬间我眼前一片清明。一张考卷放在眼前。这是哪出啊!说好要教我的,可是孔老先生去哪儿了?耳边突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穿越啊,现在网络小说最流行的穿越。难道还不够时尚,不够你品味的?”

时尚作文 篇3

中华是一个文明古国,又称中国。中国拥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源远流长,从神农黄帝那儿开始,我们的文化就在不断的酝酿,积累沉淀。

“文化”这个词语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这样解释:“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比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由此可以看出,文化不单单是指一个方面,而是综合体。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是优胜劣汰的,某种文化之中,有儒家’道家、法家、佛家等文化体系,这些文化体系各有不同。经过了许多朝代的更换,中国的文化也有许多不同。听到中国的文化,有些人会想到唐诗宋词,有人会想到敦煌丝路,有人会想到戏曲汉服,有人会想到四大发明,有人会想到太极长城、古乐舞狮……每个人想到的中国文化都不相同,也见证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对于文化,既要继承传统文化也要有创新精神。中华民族虽遭受过外族的入侵和列强的蹂躏,但却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能保持自己民族立于不败之地的伟大民族。这与中华民族跟随时代潮流、永裕改革创新的传统文化是分不开的。陈独秀开创新文化运动,学习西方“民主”好“科学”:李大钊宣传介绍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把马列主义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之路,都体现了中华民族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文化。历史告诉我们,要吸取世界先进文化。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些娱乐活动,比如观看一些歌唱比赛节目,也有许多新的歌手破芽而出。但最近电视台推出了一些文化类节目吸引住了人们的眼球。河南卫视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以一种单纯,简朴的方式吸引观众们共同参与,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领略文化之美。

透过这些节目,我们了解到了时尚与文化相融合的关系,文化对我们来说不是一听到就觉得枯燥无味的,而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乐趣,学习好文化就是一种时尚乐趣。

娱乐,时尚并不只是一种外包装,一种浓妆艳彩,奇异事物吸引人们注意,传统文化也是一种时尚,在给现代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传播给我们知识,要端正我们对待文化的态度,领略文化这种时尚美。

时尚作文 篇4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但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时尚作文 篇5

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