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杀彘
选自《韩非子 外储说左上》,这个故事生动地告诉人们:家长对孩子不能信口开河,要言必信。只有言传身教,才能使孩子诚实无欺,否则父母将失信与孩子。
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跟随着她在她后面边走边哭。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你先回去,等我回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想抓只猪准备杀了它。他的妻子阻止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儿子开了个玩笑罢了。”曾子说:“你不可以与儿子开玩笑。儿子什么都不懂,他只学习父母的,听从父母的教导。现在你欺骗了他,这就是在教育他欺骗人。母亲欺骗儿子,儿子于是不相信他的母亲,这不是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啊。” 于是曾子就煮猪给孩子吃了。
战国时,秦国出兵攻打赵国。赵王派相国平原君去楚国谋求联合抗秦。平原君在门客中选中了文武兼备的十九名随员,离预定的二十名还差一员。平日并不受重视的门客毛遂经过自荐,被平原君批准随行。
起先,随行的另外十九人都很瞧不起毛遂,暗中讥笑他。但到了楚国,在相互交谈的过程中,他们逐渐觉得毛遂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对他都很钦佩。平原君去和楚王商谈联合抗秦之事,毛遂等随行人员便都在台下等候。
可是,平原君和楚王从早上谈到中午,还是没有结果。随行的另外十九人便怂恿毛遂上台去说服楚王。
毛遂凭着自己大无畏的英勇气概,按住剑,顺着台阶走上台去,对平原君说:“赵国和楚国联合起来抵御秦国,两句话就能说明其利害关系,为什么从早上到中午,还没谈出个结果来?''
楚王问平原君说:“他是什么人?"
平原君回答说:“他是我的门客毛遂。"
楚王听说毛遂只是个门客,怒气冲冲地喊道:“你这是干什么?我在和你的主人说话,你快退下去!"
毛遂按着剑走上前去,对楚王说:“大王之所以敢当众斥责我,是因为楚国人多势众。但现在大王离我不过十步,楚国再强大,大王也倚仗不着,因为我手中有剑,你的性命掌握在我的手里。而且我的主人就在这里,我和主人说话,你凭什么斥责我呢?"
楚王见毛遂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一时惊呆了,不知怎么办。毛遂又继续说:“楚国是个大国,地方五千里,雄师百万,按理说应该称霸天下。可是令人失望的是,强大的楚国在秦国面前,竟然胆小如鼠,以前秦将白起只带几万jun队攻打楚国,一举就攻下了你们的国都郢城,再战烧毁了你们的祖坟。这种奇耻大辱,连我们赵国都为你们感到羞耻,可是大王竟然对此无动于衷!所以,楚、赵联合抗秦,不仅仅是为了赵国,也是为了楚国!道理是如此简单,大王竟然在我主人面前斥责我,不是太没道理了吗?”
毛遂一席话,使楚王茅塞顿开,连连点头说:“先生的话说得很有道理,我一定倾全国之力与赵国联合,共同抵抗秦国!”
于是,赵国和楚国两国歃血为盟。楚赵结盟后,平原君带着毛遂等回到赵都邯郸。平原君感叹地说:“我手下的门客多时逾千,少时也有百数,自以为识尽赵国的贤士。这次毛遂的事给了我很大的震动.毛先生在我府中三年,我竟没有发现他是个难得的人才。他的三寸之舌,胜过百万强兵,他一到楚国,只用了一席话,便使赵国的威望重于九鼎、大吕,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汉书》里记载成帝死后,司隶解光对赵合德杀害许美人及女官曹宫之子的奏疏,其动机是想惩罚赵飞燕。但从奏疏中看出,赵飞燕并未参予这一罪行。而且奏 疏也表明,成帝自己也脱不了干系,议郎耿育对此案也有质疑。然而外人眼中,赵氏姐妹被视为一体,班固的评论是“飞燕之妖,祸成厥妹”,并将燕啄皇孙的童谣 载入正史,这个典故也因此流传下来以致于失去了本意而成为后妃杀害皇族的一个典故。
【杭州岳王墓、庙】
杭州岳王庙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畔枉霞岭下。南宋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孝宗即位,岳飞之冤得以昭雪,改葬遗骸于此。
宋嘉定十四年(公元1221年)改北山智果院为祠庙,即今之岳王庙。现存建筑为清朝以后陆续建的。岳飞墓通称岳坟。在岳王庙中线上。墓前建有墓门,过墓门有甬道至墓前,岳飞墓在正中,左侧为岳云墓。
1961年岳飞墓被列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岳飞墓占地二十一亩,建筑面积近三千平方米。岳飞“宋岳鄂王墓”左附其长子岳云墓,墓前列文武石俑、石像生。墓门下有四个铁铸人像,反剪双手,百墓而跪,即陷害岳飞的秦桧、王氏(秦桧妻)、张俊及万俟卨四人。
跪像背后墓门上有副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出墓阙为碑廊。和“尽忠报国”照壁。岳王庙是岳王墓的附属建筑,由忠烈祠和启忠祠组成,现存建筑大多为清朝所建。启忠祠原祀岳飞父母,1984年辟为岳飞纪念馆。
火牛阵
战国末年乐毅率领的燕军所向披靡,一连攻下齐国七十多座城池。最后只剩下莒邑和即墨两座城了。而燕惠王在关键的时候换下主将乐毅,派大将骑劫率兵攻打二城。齐将田单立即组织反攻。他收集了一千多头牛,把每头牛的两只犄角上都捆绑上利刃,牛身上披着画有各种神牛神兽的图案,牛尾巴上拴着草把,草把上浇灌上油。夜间打开城门,点燃牛尾巴上浸过油的草把,把牛赶到城外。一千多头牛被烧得牛性子发作起来,朝着燕军兵营方向猛冲过去。狂奔不止,田单五千齐军跟随在这火牛阵后杀了出来。燕兵吓得乱作一团,互相践踏,死者无数。就这样,燕国的士兵大部分葬送在这火牛阵中了。
卧薪尝胆(勾践) 闻鸡起舞(祖逖) 囊萤映雪(车胤)
凿壁借光(匡衡) 负荆请罪(廉颇) 初出茅庐(诸葛亮)
鞠躬尽瘁(诸葛亮) 乐不思蜀(刘禅) 起死回生(扁鹊)
口蜜腹剑(李林甫) 围魏救赵(孙膑) 才高八斗(曹植)
程门立雪(杨时) 两袖清风(于谦) 精忠报国(岳飞)
入木三分(王羲之) 夸夸其谈(刘备) 四面楚歌(项羽)
背水一战(韩信) 指鹿为马(赵高) 纸上谈兵(赵括)
逼上梁山(林冲) 多多益善(韩信) 完璧归赵(蔺相如)
单刀赴会(关羽) 梦笔生花(李白) 破釜沉舟(项羽)
望梅止渴(曹操) 江郎才尽(江淹)
遗臭万年
典故:东晋明帝时。驸马桓温专权作乱,萌发野心。他对曾阴谋篡权的王敦暗表赞赏,一次他躺在南京家中床上时对亲信说:“作此寂寂,将为文景所笑。”流露出他想篡权的野心。亲信们听候吓的不敢吱声。桓温扶枕而起,说道:“一个人既然不能流芳百世,那遗臭万年也是不错的。”
双齿冢诗
比较而言,俞樾的“双齿冢”似乎更凄婉。61岁的俞樾开始掉牙了,他将自家落齿与珍藏多年的爱妻文玉的牙齿收存在一起,埋而葬之,并撰《双齿冢志铭》记其事:“内子姚夫人遗有堕齿一,藏之至今,十有五年矣。余去年亦堕一齿,乃合而厝之俞楼之后,文石亭之前。”又作《双齿冢诗》:
他日好留莲颗在,
当年同咬莱根来。
残齿零落存无几,
尽拟相从到右台。
侵犯“牙权”牙齿在吃喝战线磨损受伤,是职分使然,无可避免。而因为说话受到突如其来的严重伤害,那就是极权政治侵犯“牙权”了。宋太祖在皇宫的后花园打鸟玩,兴致正浓。有几个臣子称有急事求见,但是皇上召见后,他们上奏的都是些很普通的事情。宋太祖因此很不高兴,责怪臣下何以拿了琐碎事务来打扰。一个臣子回答说:“臣以为这些事情总比打鸟更要紧吧!”宋太祖听了更加生气,顺手抄起斧子,用斧柄狠狠击打那个人的嘴,打掉了他的两颗牙齿。那个人慢慢弯下腰,把牙齿捡起来,揣到怀里。太祖叱责道:“你揣起牙齿,想保留证据告我还是怎么着?”那个臣子回答说:“臣是没法告陛下的,但是,负责记载历史的官员,会把这件事情写进史书。”宋太祖闻此言,当即转怒为喜,物质奖励了那个大臣,以表抚慰。赵匡胤毕竟还算帝王里的明白人,对史官实录有所畏忌,对青史名声心存敬畏,才留下了这段关于牙齿的悲喜剧。倘若诤谏的对象是秦始皇,能允许你“打掉牙往肚里咽”就算“宽大为怀”了,弄不好会连你吃饭家伙都毁了呢!
秦桧受杖
宋·洪迈《夷坚志》载,宋卖国奸臣秦桧,假托皇帝诏书,害死了岳飞。后来秦桧游西湖,忽得暴疾,“皆闷之际,忽见一人披发?目,厉声责曰:‘汝误国害民,杀害忠良,我已诉于天矣,青春励志。汝当受铁杖于太祖皇帝殿下。’桧自此怏怏以死。”
【岳母刺字】
民族英雄岳飞系我国家喻户晓、人人崇敬的历史人物,其爱国的胸怀激励着一代代青年。歌颂岳飞的英雄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其中传颂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极为流行。
但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历史上却查无依据。宋人的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的曾孙岳珂所著的《金陀革编》也没有记录。
岳母刺字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
至明朝中叶,岳飞的故事开始广为流传。成化年间创作的《精忠记》,也仅提及岳飞背脊有“赤心救国”字样。
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本的《武穆精忠传》记有岳飞见汤阴家乡有人因生活所迫,聚啸山林,为自勉和勉人,乃去钱请工匠在背上深刺“尽忠报国”四字。
明末,由李梅草创,冯梦龙改定的《精忠旗传奇》,内称:“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四大字,系飞令张宪所刺”。如若这样,“精忠报国”是岳飞成为大将后,命部将张宪刺的。
“岳母刺字”,最早见于清乾隆年间,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该书第22回,回目“结义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训子”。
内容为,岳飞不受杨么的使者王佐之聘,其母恐日后还有不肖之徒前来勾引岳飞,倘若一时失察受惑,做出不忠之事,英名就会毁于一旦。于是祷告上苍神灵和祖宗,在岳飞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字。
该书叙述岳母刺字时,先在飞脊背上,用毛笔书写,再用绣花针刺就,然后涂以醋墨,使永不褪色。描述得具体而详细。
但有些学者认为,纹身刺字是一门特技,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绝非一般常人所能。岳母乃家庭妇女,不可能具有这种技艺,显然是作者按照元、明有些传记中有岳飞背上刺字的记叙,加以想象发挥,艺术加工构造的。
因此,岳飞脊背上有否刺字?所刺何字?是谁之手刺的?尚是个难解之谜。
将历史典故渗透在哲学教学里,会使哲学变得鲜活而有趣,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历史典故中的哲学。
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观点,我们的教材有如下的表述:“由于客观事物都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都有其过去、现在和未来,因此,我们观察一个事物不但要了解它的过去,观察它的现状,还要预测它的未来。只有弄清事物的来龙去脉,才能使我们的思想符合不断变化着的客观实际,适应形势的发展。”这段话启示人们要用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的眼光看问题。然而,学生由于生活阅历所致,很难深入理解这段话。
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学时我并没有给学生讲抽象的道理,而是引用了一段三国的故事。我扼要介绍了三国的历史,告诉学生三国是我国历史上大分化、大动荡的时期,也是群星璀璨人才辈出的时期,所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但最终之所以出现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局面并不是偶然的,曹操、刘备、孙权以他们的宏才大略为自己赢得了历史上的地位,教育论文《历史典故中的哲学》。当时人们对各派势力的前途看法不一,对局势发展充满各种猜测和设想,对天下英雄的评判也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四世三公,门多故吏,虎踞冀州之地,部下能事者极多”的袁绍乃是称霸一方的英雄,而人单势孤、寄人篱下的刘备怎能与袁绍相提并论呢?然而曹操却不是用静止的观点看待人,以一时成败论英雄。他在与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时断言“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袁绍不会成就大事业;相反刘备“胸怀大志,腹有良策,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是真英雄也。结果刘备在诸葛亮的辅佐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开创了蜀汉基业,三分天下有其一,而袁绍在官渡一战中被曹操打得仓惶逃窜,连连败北,最终被消灭,历史证明了曹操的远见卓识……学生们边听边若有所思地点头。
我说,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问题呢?
学生们回答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有些思维活跃的同学还联系身边的生活提出了他们的思考:“老师,我认为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很多同学盲目扎堆报热门专业,不考虑未来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就不是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哲学教学中恰当地运用历史典故,往往可以提高教学的信度,让学生在以史为镜的思考中得到智慧的启迪。
咄咄逼人
典故一: 有一次,东晋顾恺之和桓玄,在建康(今南京)殷仲堪家中谈笑取乐。他们约定说“危语”(用一句话形容一个非常危险的情况)。大家说的高兴时,忽然旁边一位参军插嘴道:“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由于当时在场的殷仲堪正好是瞎了一只眼睛的,听了此话自觉难堪,但又不便当众发怒,只好说了一句语双关的话聊做解嘲:“呦,真是咄咄逼人呀。”
典故二: 出自晋?卫铄《与释某书》:“卫有一弟子王逸少,甚能学卫真书,咄咄逼人。”卫铄是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启蒙老师。其书中说的王逸少就是乌衣巷里的王羲之。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土地制度是我国古代生产关系的基础与核心。历代统治者都不断调整土地制度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即井田制);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其中封建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三个部分。
一、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
在原始社会前期,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只有联合起来,集体劳动,才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求得生存和繁衍的机会。集体劳动必然要求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于是,土地便由氏族成员共同占有和使用,这便是人类最早的土地制度。其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共同开发管理,共享土地收益。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产生了私有制,土地逐渐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共耕地,由村社成员集体耕种,收获用于祭祖、聚餐等公共开支;另一部分是分给各户的“份地”,由各户自己耕作和收获。土地开始由公有向私有过渡。
二、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井田制
井田制出现于商代(一说夏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一般由九块百亩的方田组成。当时,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面积为百亩(约合今三十一点二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因为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故名“井田”。井田名义上归国王(国家)所有,国王把土地分封给各级贵族,受封者(奴隶主)可以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和买卖,并要交一定的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因此,井田制的实质不是土地国有制,而是一种名为国有,实为奴隶主贵族所有的土地制度。
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出现,使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各诸侯国的改革(如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等)都在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私有,促进了井田制的瓦解。
到了战国,秦国商鞅变法明确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此后,各国在改革中也先后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土地私有,标志着井田制彻底崩溃,代之而起的是多种形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三、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1.国家土地所有制
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在建立之初,中央政府都会竭力控制一定数量的土地,以保证维护强大的国家机器所必需的财政收入。为了利用好这部分国有土地,统治者曾采取过多种土地经营制度。主要有:王莽时的“王田制”;曹魏、明、清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北魏、隋、唐的均田制等。但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封建国家不可能从根本上抑制土地兼并,甚至听任地主、官僚、贵族兼并土地。于是,土地占有状况不断变化,基本趋势是:地主、官僚和贵族通过各种
手段不断兼并农民和国家的土地,最终导致“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同时,封建国家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中央政府统治力量严重削弱。
2.地主土地所有制
这是封建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凭借其对土地的占有和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他们。为了榨取更多地租,地主不断兼并农民乃至国家的土地,致使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
3.农民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社会里,大量存在着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一家一户的分散劳动,“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就是这种小农经济的写照。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民只承担国家的租赋徭役,不向地主交纳租税,劳动积极性较高。但他们是地主兼并的主要对象,因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在演变过程中还有一些非主流的所有制形式。除了原始社会早期,私有制产生之前,几乎每一历史阶段都不是单纯实行某一种土地制度,而是以一种土地制度为主,几种土地制度并行。
千载难逢
典故:在南京建都的南朝齐国大臣庾杲之深受皇帝赏识,在他年老时写了一本《临终上世祖表》给皇帝,请求辞官回家。在这个表中他说,我本是平凡庸俗之人,碰巧运气好得到皇上赏识,这真一千年也难遇到的好运气呀。
萝卜味甜,脆嫩、汁多,“熟食甘似芋,生荐脆如梨”,其效用不亚于人参,故有“十月萝卜赛人参”之说。古往今来,有不少名人也都善食萝卜的。
三国赤壁之战,曹操被孙刘联军打得大败,从华容道夺路而逃,适值天热,几万大军又饥又渴,实在走不动了,恰好道旁有大片萝卜地,士兵们拔起萝卜充饥,这块萝卜地为挽救曹军生命起了关键作用,后来被称为“救曹田”。
据传,1300多年以前,武则天称帝时,华夏很少战争,加之她娴熟政治,治国有方,天下太平,常有麦生三头,谷长双穗之说。一年秋天,洛阳东关菜地长出一颗特大萝卜,大约三尺,上青下白,农民视为奇物,把它进贡宫廷。女皇见了,圣心大悦,传旨厨师做菜。厨师深知,用萝卜做不出什么好菜,慑于女皇威严,只得从命。厨师们苦思一番,使出百般技艺,对萝卜进行了多道精细加工,切成均匀细丝,并配以山珍海味,制成羹汤。女皇一吃,鲜美可口,味道独特,大有燕窝风味,遂赐名“假燕窝”。从此,王公大臣、皇亲国戚设宴均用萝卜为料,“假燕窝”登上了大雅之堂。
“牡丹燕菜”是洛阳酒席中24道名菜的首席菜,它就是用萝卜烹制的。1973年,周恩来总理陪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到洛阳访问时,曾在“真不同”饭店品尝此菜,厨师在烹调此菜时,取牡丹花入肴,使之浮于汤面,使“洛阳假燕菜”更加鲜艳夺目,深得贵宾们的称赞。周总理见菜后说道:“洛阳牡丹甲天下,菜中生花了。”从此,洛阳燕菜又多了一个“牡丹燕菜”的美名。
清代著名植物学家吴其浚在《植物名实考》中,极其生动地描绘过北京“心里美”萝卜的特点,说“冬飚撼壁,围炉永夜,煤焰烛窗,口鼻炱黑。忽闻门外有‘萝卜赛梨’者,无论贫富髦雅,奔走购之,唯恐其越街过巷也。”他在北京为官时,晚上总要出来挑选些萝卜回去,他对“心里美”萝卜的评价是:“琼瑶一片,嚼如冷雪,齿鸣未已,从热俱平。”
北京老作家兼美食家汪曾祺会制作不少家常酒菜,如“扦瓜皮”、“松花蛋拌豆腐”,还有“拌萝卜丝”。他用南方的小红水萝卜(又名“扬花萝卜”)连皮切成细丝,加糖后略腌后即可装盘,然后浇以酱油、香油和醋。他认为若与少量海蜇皮丝拌则尤佳。
苏州有种萝卜经盐渍后叫“春不老”。“春不老”脆嫩香美,淡淡的咸味透出丝丝的甜味和鲜味,是寺僧们用来敬客佐茶的极佳茶点。当代文学家邓拓当年去苏州灵岩山游览时,寺中的高僧妙真大和尚曾用“春不老”敬客,邓拓品尝后赞不绝口,若干年后仍不忘记,后来邓拓先生将它写进了著名的《燕山夜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