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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精选15篇)

栏目: 观后感 / 发布于: / 人气:2.57W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名著读后感(精选15篇)

名著读后感1

有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在创办《阳光》杂志的两年中,用办杂志的收入帮助了许多穷苦的孩子,但他生前从来没有为自己花过一美元。这个孩子就是《少年总编》的主人公——迪罗·达贝里。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少年总编》这篇课文,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大家围绕“达贝里这样做值得吗”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觉得他这样做值得。达贝里辛苦创办杂志,而卖杂志赚来的钱,却用来为同学们买鞋袜,但他却没为自己留下一双鞋和袜。我十分敬佩达贝里这种高尚的精神,只要自己热心帮助别人,别人会快乐,自己也会快乐。的确,达贝里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但有些人却认为他这样做不值得,甚至觉得他很愚蠢,就算他给同学们分鞋袜,也至少为自己留一双。可达贝里他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始终为爱而奋斗,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如果这时有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你会觉得多么温暖。我就有过这样的感受。一天放学了,我像往常一样坐上了回家的公共汽车。售票员阿姨来收钱了,我习惯性地去摸口袋。糟了,我的钱没了!我的脸唰的一下红到了耳根。怎么办?叫司机停车,我下去算了,那也得给钱呀……不容我多想,售票员阿姨已站在了我面前。我低着头,“我……我的钱丢了。”好容易把这句话说完了,别人会相信吗?我正等着别人的一阵奚落时,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哥哥开口了:“我替他买票!”我充满感激的望了望旁边的大哥哥,说了声谢谢,心中的一块石头也算是落地了。大哥哥只是冲我笑了笑,但他的笑容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高尔基说过“给永远比拿愉快”。的确,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得到别人的帮助是快乐的,但如果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主动帮助别人,你一定会觉得更快乐。上周星期二放学后,我和马锐、黄磊一起回家,走到半路下起了雨。他俩都没带伞,只有我一个人带伞,于是我们便三个人打一把伞。回家后,我的衣服虽然淋湿了,但是心里却很高兴。

达贝里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的名字永远刻在了我们的心中。如果每个人都能像达贝里一样只为别人着想,我们的世界就会更美好。

名著读后感2

在中国四大名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这本书写出了以中国历史为背景的故事,从桃园三结义到最后三国鼎立,让我认识到历史中“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

这本书从张角发动黄巾军起义开始说起。刘备、关羽和张飞有着共同的目标——参与镇压黄巾军,还结拜为兄弟。董卓动乱,收买猛将吕布,废了少帝,立献帝,自己掌握了大权,最后被吕布杀死了。董卓被杀,中原群龙无首,三国为了能够统一中原,便开始了战争,你争我夺,最终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里有许多著名的事件,如“草船借箭”“火烧连环船”“空城计”等等。我最欣赏的人物是蜀国的军师——诸葛亮。诸葛亮是蜀国里最重要的人物,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他是被刘备三顾茅庐的诚意所打动,决定出山辅助刘备一统天下。

诸葛亮是一位足智多谋的军师,多次帮助刘备打胜仗,以少胜多。我觉得诸葛亮最精彩的部分是他在草船借箭的时候。当时,诸葛亮为了筹得十万支箭,便准备了几十艘船,船的旁边插满了稻草人。他趁大雾时假装突击,让曹操放箭射他们的船。就这样,曹操的箭全插满了船上的稻草人。诸葛亮在不动用工匠的情况下,轻易地从敌方拿到十万支箭,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最欣赏诸葛亮的方面,是他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诸葛亮足智多谋,意志坚强,永不屈服,无论曹操有多少军队,他都不曾退缩,反而一直想办法辅助刘备,让刘备打胜仗。诸葛亮的《后出师表》有一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确实做到了。他为蜀国贡献了毕生的力量。刘备去世后,诸葛亮曾多次北伐攻打魏国,虽然失败了,但他却不曾放弃,反而越战越勇。当他知道自己即将逝世时,仍然为蜀国献计,吓走了司马懿。诸葛亮这不屈不饶的爱国精神的确值得我们学习。只可惜诸葛亮还未北伐成功,却已逝世,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但我认为他那爱国精神是永在的。

阅读了《三国演义》,我的确获益良多,学到了不少道理。我们应该学习诸葛亮忠心爱国、不屈不挠的精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遇到难题时,应该要冷静地思考,想出解决的方案。我们也应该要有不怕失败的决心,努力不懈,这样我们才能达到目标,有所成就。

名著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当我翻书的第一页时,我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它,里面的故事太精彩了。作者的语言很优美,读了这一个个的故事,就如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最让我喜欢的,便是狼图腾中的狼了。

众所周知,狼是邪恶的象征。汉族人民大部分都讨厌狼,觉得狼灭绝天性,阴险狡诈,就该灭亡。的确,也有这类词语描述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看到这些,狼的性格和品质好像就是这样了。不!事实正相反,狼不仅狡诈,而且机智,狼是自然界中最团结的物种了,它们结伴而行,一起觅食,捕猎到的食物分给母狼和小狼,在我看来,狼是最具"人性“的动物,或者,是人具有“狼性”。

人之所以具有狼性是因为人类曾经向狼学习过。狼曾教过蒙古民族如何打仗,狼曾训练过蒙古骑兵种。种因素,都表明了狼的不凡和伟大。狼,是蒙古族的图腾。正如本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言,狼图腾是蒙古族的图腾,是草原的守护神。狼这么厉害,我倒真想见识一番。看了这本书,我就发现,面对狼族,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陈阵骑着大青马去大队上送文件,不听毕利格老人的话,途中改走小路,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狼的地盘,看到了草原狼的雄壮和魁梧。陈阵吓得灵魂都出窍了,仿佛上到了腾格里。经过了这几十秒的死亡徘徊,陈阵终于挣扎过来,仿佛灵魂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想到了毕利格老人的话,狼惧怕钢铁的声音,匆忙之中,陈阵拿起钢蹬就使劲一敲,这一敲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量,终于,狼群撤退了,最让陈阵吃惊的是狼群撤退时还能做到井然有序,真是太神奇了。

不仅是秩序这一方面,狼族在打猎上的造诣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面对牧民家两米高的围墙,采取了搭“狼桥”的方式,一只狼蹲在地上,其余的狼从它身上跃起跳过围墙,觅食牧民家的绵羊,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用羊的尸体当垫板,轻松跳出围墙。当我读到这,我顿时惊为天人,深深的震惊了:狼怎么会如此聪明,不愧是蒙古族的图腾啊!

狼,是草原上最神秘的种族,狼是狡黠和智慧的代表,是草原上的宗师和战神,是蒙古族的图腾,也是中华民族的图腾!

名著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等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人总是会长大的,长大了,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

名著读后感5

一桌一椅一榻,几摞书,参差不齐,四面堆跌。手捧一杯香茗,伴着幽幽的茶香四溢,静下心来,慢慢品尝。香茶与书香,一同带进“黄金屋”。在心灵的一隅,独获“采菊东篱下”的悠然自得,又不乏几分文人雅致,让我们的人生旅途“风景这边独好”。

喜欢读书的静。她让人得到享受与思考,尤其是在绵绵雨天,窗外细雨霏霏,像牛毛,像花针。雨丝亲吻着玻璃,滴滴答答如少女呢喃。也只有这雨声柔软、细腻,拨动人的心弦。黄灯下,静品《红楼梦》,为黛玉的葬花而潸然泪下。那棵降珠草,用一生的泪来回报,这绵绵细雨,不正是他的泪水吗?几分柔情又起,风哀怨……唯有雨声沙沙。一经情感的洗礼,吟唱着“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心底再也不能激荡起浪花,像被降了温,一份伤感,因为读书时的雨声静谧,让人像芦苇般的,静静思考,细细品味。

当你在阅读时,会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体会着阅读所带来的幸福滋味,甚至可以穿越千年,与诗人相遇。采撷一本唐诗,轻轻地诵读着,笑容绽放在脸上。回眸唐朝,我看见了那个潇洒神奇的身影,手持一柄剑,行走在山山水水之间,似乎又不被世俗所牵绊的李白。寒风萧瑟,皇宫外,金碧辉煌。他独自站在宫门外,想起数月前天子堂前跑马,醉酒时的力士脱靴,奉命时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鼎盛之际,一句“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却遭人恶语,他没有泪,没有悲,依然一副坦然。是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细细品味,深深地汲取其中的营养精华。

不管是常读,还是第一次品读,总是甘愿被书中所俘虏,时而蹙眉,时而释怀,时而怨,时而愁,跌跌宕宕,波澜起伏。有时读到了乐处,便傻傻的望着窗外,眼前似乎浮现出刚读过的画面,真可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在阅读中体会读书的美妙,这种感觉如鱼得水,自由自在。

漫尝书香,就像清茶,入口苦涩,回味却甘甜,因为那是跨越了时空留下的记忆。

漫尝书香,“黄金屋”中风景独好!

名著读后感6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

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

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来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但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因为现在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一定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如此,就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名著读后感7

读完这本书,我所明白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做任何事都不能做一半就妄加猜测与评论。读书亦是如此。在《百年孤独》的后半本中,仿佛隔着纸张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孤独气息,而这在前半本是没有的。所以,在读完这本书之后,一种更为奇妙的感受在我的脑海中产生了。

在这一本书中,大多数的篇福是在描写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从开始时的五世同堂,到最后的一个人被蚂蚁食用殆尽,最终奥雷里亚诺化作一道光,布思迪亚家族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故事中的第一代主人公做了个梦,梦到马孔多会变成一个玻璃大厦林立的美丽城镇,但镇上却没有布思迪亚家的人。这似乎就预视了布思迪亚家的结局。坦白地讲,就算家族里的最后一个人没有在一阵光中消灭,这个家族也是难以长久的。家族中每一个人物身上都有着大量的致命缺陷,每个人之间似乎都有看不可化解的矛盾。到了家族的第七代。整个家族已然是风中残烛,只剩下了两个家人。而在布思迪亚家人丁最为兴旺的时候,能有十几个人一同聚在屋中吃饭。每个人的死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如疯子一般追寻“真理”的第一代何塞死在了大树下。第二代的两人一个因为暴虐而被枪决,一个在发动战争后走向孤独的死亡。而第三、四五代人们,他们总是做出一些能将自己置之死地的事,导致了家族的最终悲剧。

在这个故事中,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作为上帝般存在的,他所写的手稿,精确无误地预言出了整个布恩迪亚家的命运。仔细想来,布恩迪亚家所有的兴衰都与他有所联系,是他向第一代何塞卖去了各种科学炼金设备,引来了无数的商人到达马孔多。但也是他,用自己的灵魂引来了第四、五代何塞的死亡。似乎所有事情都怨他,但又似乎所有事情都不怨他。他的确是一位谜一样的人物。

其实《百年孤独》带给人的直观道理并不多,但却都夸张而引人深思,比如保守派的不守信引发了几十年的战争;想靠幸运换取财富的第五代何塞等,细细地品味完毕,才发现这本书真的是一个宝藏。

这本魔幻现实主义的巨作,请恕我无法将它全盘托出,如果你想真正的了解它,那么就自己阅读和欣赏它吧!

名著读后感8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长编小说,也是我国最优秀的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古代文学家施耐庵写的,而我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中读完了它。书中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农名起义故事,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性格迥然不同、行侠仗义的绿林好汉形象。粗心莽撞的李逵,粗中有细的鲁达,忍让的林冲,谦恭的宋江……把这些人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其中,令我最佩服的还是勇猛利落的武松,他可是历史上的英雄人物。

一次在回家看望哥哥的途中,经过离清河县不远的阳谷县,晌午时分,武松又饥又渴,来到一家“三碗不过冈”酒店里坐了下来,他一边喝酒一边吃肉,越吃越香,一连喝了十五碗,店家劝他不要走,前面景阳冈有只吊睛白额大虎,专在晚间伤人。可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付了酒钱后,提起哨棒便往景阳冈而来,约走了四五里路,已是申牌时分(下午3点到5点)武松酒力发作,随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上歇息。突然,林里刮起了一阵狂风,树林后跳出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那大虎看见武松便向他扑去,只一闪,闪在青石后面,老虎又把腰胯一掀,武松又躲在一边,老虎急了,大吼一声,将铁棒似的虎尾倒竖起来,朝武松一剪,武松又身体灵便地躲开了。老虎这下更急了,又向武松扑来原来老虎抓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这三般拿不着,气性就先自消了一半。武松抓住了老虎的这点,和老虎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终于武松见机揪住老虎的`顶花皮,没命地朝它的面门上,眼睛里乱打、乱踢,不到一顿饭的功夫,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看到这儿,我不禁被武松的沉着机智、勇猛无惧所折服,想到当我遇到困难时,住住想到的就是逃避,不想找方法去面对他,克服它。就拿写作文来说,见到写作文就怕,就想逃避,除老师布置的,才会勉为其难的去完成它,从不肯主动去面对它、克服它。再看武松在遇到那么大的危险时,都能勇敢地去面对,又凭自己利落的身手,临危不乱的机智战胜了它,而我这一点困难都不想解决,真是我感到惭愧。从此以后,我要向武松学习他那种勇猛无惧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9

我读了很多的中外图书、古的、今的、名著的……其中,我要给你介绍四大名著的其中的一本有关中古战争的书,这本书就是《三国演义》。

故事是这么说的:三个国家的战争,十分激烈,这三个国家各有一些大将,如:礼贤下士的刘备、为人光明磊落的关羽、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勇武鲁莽的张飞和奸诈狡猾的曹操。这几个英雄人物中的故事各不相同如:刮骨疗毒、空城记、火烧赤壁和草船惜箭。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的刮骨疗毒。

在刮骨疗毒这一篇文章中说道:关羽喝叫曹仁投降,可是曹仁听到后,并命令小兵们弓弩齐发,可是有一箭,把关羽的左臂射伤了,并派人把关羽带了回来,关羽回到寨后,拔下了箭,可关羽却看到箭上有毒,自己的左臂已经青肿。关平想把关羽送到荆州治疗,而关羽不听。

一天,一位老人从江东来到寨前,自称是华佗,听说关羽负伤,就赶来医治,华佗进到营帐见关羽时,可见关羽正在和马良下棋。华佗见了关羽的伤,便说“此处是弓箭所伤,箭中、含有毒药,这些毒药直透入骨,要是不早些医治,这只手臂也就无用了。”关羽问。“用什么药物才能治好。”华佗说:“我自有我的治疗方法。”你的伤,要把手臂放在一个铁环子中,在把环子钉在一根柱子上,在用绳子把你的手臂固定在环子里,然后用尖刀把皮肉割开,一直割到骨头,把骨头上的毒割去,用药敷之,在用线缝上。”关羽说:“这容易,不用铁环,就只要在桌上摆上酒和菜就行了,关羽让马良陪他边喝酒边下棋,关羽伸出左臂让华佗医治,华佗拿出尖刀,让小校捧盘在下面接血,华佗割开皮肉,只见骨头已经发青了,就嚓嚓刮了起来,关羽边谈笑边下棋,一点痛苦也没有。不会儿,华佗刮尽了毒,缝合了伤口,敷上了药。关羽大笑着说:“胳膊一点也不疼了,先生真是神医!”华佗说:“我行医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能忍住疼痛的,将军真是神人!”

在刮骨疗毒这一篇文章中,关羽真是神了,连华佗先生都觉的关羽厉害,那我们应该更觉得关羽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名著读后感10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著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著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著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名著读后感11

读着这一封封意味深长的家书,感受着这一份份夹杂在字里行间的爱子心切,我不禁想到那些被我们漠视的爱。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家信摘编,该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两个孩子,教育他们先做人,后成"家",是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那186篇家书,包含着父亲对孩子事业上的引导,母亲对孩子生活上的叮嘱……那平凡朴素的言语一次次地让我感动。分别后父母充满思念的彻夜难眠、傅聪回家后父母充满喜悦的泪流满面、因长久没有收到儿子的信而担心忧郁、甚至是孩子回信中一个错别字的纠正……这无不体现父母对儿子深沉的爱。

正是这种深沉的爱,让我联想到我的父母。

自从我升上初中以来,学习任务越来越多,空闲时间越来越少。我不得不整日繁忙于学业之中,从而缺少时间陪伴父母。于是,我和父母渐渐疏远了。我开始漠视他们的爱,不知不觉地,我们之间出现了一道隔阂。

就在我陷入深渊,不知所措的时候,我遇到了《傅雷家书》。这本书中的每一句叮嘱,每一次教诲,每一番谈心,无不体现傅雷夫妇的爱子情深。这也唤醒了我那颗日渐迟钝的心。我开始明白父母的用心良苦,开始重视他们的爱。趁着春节来临之际,我放下手中的笔,踏出心灵的门槛,与父母共度佳节。我开始体会父母那每一句叮咛,开始感受父母的每一个举动,从思想上,行动上深深地感激他们。渐渐地,我们之间的隔阂消失了,又恢复到之前的融洽关系。

是的,那些最容易被我们漠视的爱,就是父母给予我们的爱。这种爱散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温暖我们的心灵。一句叮嘱,一声问候,一个微笑,一次关心,都饱含着深深地爱意……只是因为这些细节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渐渐地,我们就会习以为常,漠视它,忽略它,甚至开始厌倦它,排斥它……等到我们真正离开父母,独自生活时,才会发觉这种爱的珍贵与来之不易。而那时,也许只剩下遗憾和惋惜了。

其实这个世界并不缺少爱,而是缺少感受爱的心灵。面对父母的爱,我们不应该因为它的平常而漠视它,也不应该因为它的细碎而排斥它。让我们敞开心扉,积极行动起来,感激父母的良苦用心吧!

名著读后感1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声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每当哼起这首歌的时候,我便会想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这本书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以自己7-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小说共包括“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儿落了”五大故事,主要人物有秀贞、小偷、兰姨娘、宋妈、爸爸等等,作者通过描写这些平凡的事和平凡的人来描述旧北京的各种趣事,进而展现人物的人性美和人情美。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蜕变,世事的沧桑,都是通过这些人物的命运反映出来的。

小主人公英子,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20年代老北京城的7岁小女孩,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一点狡黠。她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儿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她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与他一起读《我们去看海》;她是机智、狡黠的,她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兰姨娘引起了父亲的暧昧情意,母亲的地位岌岌可危,于是“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的做了一会儿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小英子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小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升入中学,我们也正式和年龄上的童年挥手告别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精神的童年逝去了。正如林海音所说“让实际的童年过去,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保持童心,就是不忘初心,只有永远保持最初的好奇心和热情,才能让我们的人生一直不断进步不断提升。

文章点评:“读”和“感”紧密结合,故事叙述生动具体,感情表达真挚。这篇读后感先是简述《城南旧事》的基础信息,然后将作者从《城南旧事》中读到的故事紧紧围绕小主人公英子叙述开来,最后结合刚刚升入中学告别年龄上的童年情况,提出要永葆精神童年的童心的观点。

名著读后感13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怎样丰富的知识底蕴啊!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酱油帝(姚玥)。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读后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酱油帝(姚玥)》。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名著读后感14

第三起婚姻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阔少爷宾利先生的。宾利原先居住在英格兰北部,后再贝内特家附近租了一座庄园并举办了一场舞会,在舞会上他便对简有所欣赏并邀请简跳了两次,宾利给予简的印象也挺不错,随后在两人可以见面的场合都会洽谈好久,临别时也略显不舍之情,显然两人的感情正在逐渐升温。

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宾利先生的好友身上,宾利先生的好友是一名身家非常富有的达西先生,由于达西的身世和经历导致了他有些傲慢的性格,认为理应门当户对人们才会幸福,并且简是一位不太会表达自己情感比较腼腆的一个女孩,因此达西一直认为简对宾利是没有感情的,从而致使简与宾利有了一段比较长的分离与误会,后来达西在伊丽莎白那儿了解了情况并且进行了一些措施之后,简与宾利两人又重新在一起,并且最后有了圆满的婚姻。这场婚姻不仅有了经济基础,最重要的是结婚的双方之间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幸福的。

第四起婚姻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他们两,一个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聪明机智,从而导致看待事物时存有偏见;另一个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从而导致对待以及处理问题时存有傲慢心理。他们的相遇是在宾利先生举办的舞会上,也是在那次舞会上,伊丽莎白对达西种下了深深地偏见,而达西却由刚开始的看不上眼到喜欢上伊丽莎白。

由于两人之间的性格弱点,使两人在后来每次见面时都会不知不觉的伤到对方,就像两只刺猬一样,一相互靠近就会彼此伤害。他们的关系开始缓和,是在伊丽莎白随同舅舅舅妈夏游德比郡期间,两人时不时一起散步,伊丽莎白开始觉得达西的性格或许不是她刚开始认为的那样,在达西向她求爱受到她的拒绝后,他们的争锋相对都使对方陷入了思考,在后来发生的事中,不论是达西搭救莉迪亚还是使宾利又回到简的身边,都使伊丽莎白真正看清了达西真正的为人,并且一点一点打动了她,在达西第二次向她求爱时,终于答应了。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中间经历了她自身对达西的审视并且考虑,也是理智和情感的并存,所以说,他们也会是幸福的。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里找到自己的缩影,有可能是一句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更有可能是一件事,总的来说,我们自己的路,应该考虑好了再走下去,我们自己的幸福,需要自己去经营。理智与情感并存,才能走的更远。

名著读后感15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

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

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

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