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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通用15篇)

栏目: 运输 / 发布于: / 人气:1.18W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通用15篇)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对伤亡事故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赵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安全原则。把事发现场及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尽可能把人身伤害、社会危害和财产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依法规范原则。在处置事故的过程中,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体现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发生紧急情况时,凡接到指挥部指令的各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快速将应急人力集结到事发现场或指定位置开展工作,依照指挥部的指令果断处置。

(四)先期处置以属地为主原则。公路交通事故情况一旦发生,各应急相关单位要迅速向事发地点集结,到达现场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情况。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公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公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四、分类分级

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较大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1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镇政府是全镇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机构。

(二)指挥机构

镇交通安全委员会是全镇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负责对公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队长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建业担任,镇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为应急队员和工作人员。其重要职责有:

1、发布启动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5、向镇政府及市交通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6、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等。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相关措施;

4、向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构

镇政府有关部门为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镇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演练等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公路交通事故中的病员抢救及治疗等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公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及死伤者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善后事宜;

镇安委会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公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六、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

(一)应急响应

镇派出所在接到相关警情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并通知急救、医疗、民政、工程抢险等部门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做好上呈下达工作,通知并协调镇派出所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各类事故信息,随时向上级报告交通事故发生、现场处置、发展等情况。

镇交通、卫生、民政、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事故所发地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并按照职能分工协助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二)应急措施

镇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公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和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现场救护组由卫生部门牵头,民政、公安部门配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死亡人员的尸体存放,同时做好现场伤员、死者家属的情绪稳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现场保护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治安、巡特警部门参与,划定交通事故现场隔离区,封闭公路,疏散过往车辆,维持现场秩序,预防部分人员乘机煽动闹事,避免死伤者家属因过激行为而引发的各类事件,不准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疏导交通,确保消防车、救护车及其他车辆通行畅通无阻。

调查访问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刑侦部门配合,调查交通事故发现、发生经过,寻找发现事故的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者。

勘查检验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刑侦部门配合,主要发现、收集、记录痕迹和物证,制作现场图,做好肇事车辆及痕迹物证的.鉴定。对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进行身份辨认和确认,并做好尸体的检查工作。

摄影录像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摄影和录像。

逃逸追缉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刑侦部门配合,由现场勘查指挥部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型、肇事者的体貌特征,由路面交警拦截、追缉,刑侦部门负责痕迹的比对、检验等。

后期清场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宣传、民政、消防等部门配合,现场勘查完毕安排适当人员,对现场的遗留物、地面隐患进行清除,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作先期处置工作,尽快恢复公路畅通。

指挥负责人有权视交通事故发展情况对警力作调多调少的决定。

(三)工作程序

1、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1)组织指挥

设立处置交通事故指挥部,并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点,安委会负责人及成员组成。

(2)工作程序

根据现场实际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抽调相应警力。对警力进行合理安排,分成若干现场处置工作组,各工作组应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①现场救护组:由消防大队负责,交警中队配合,积极协助卫生、民政抢救受伤人员,做好死亡人员的尸体存放,同时做好现场伤员、死者家属的情绪稳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②现场保护组:交警中队负责,派出所配合。

③调查访问组:交警中队负责,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检验组:交警中队负责,派出所配合。

⑤摄影录像组:交警中队负责。

⑥逃逸追缉组:交警大队负责,刑侦大队配合。

⑦后期清场组:交警大队负责、消防大队配合。现场勘查完毕安排适当警力,对现场的遗留物、路面进行清理,尽快恢复公路畅通。

2、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根据现场实际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抽调相应警力参加。共分七个处置工作组

①现场救护组:消防大队负责,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派出所配合;

②现场保护组: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派出所配合;

③调查访问组: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检验组:交警中队、事故发生地派出所配合;

⑤摄影录像组:由交警大队负责;

⑥逃逸追缉组:由刑侦大队负责;

⑦后期清场组:现场勘查完毕由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进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快速处置、统一指挥。凡发生本预案所指的公路交通事故,各部门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迅速按预案要求调集警力,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实到警力,同时向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带队领导姓名、联系方式,并迅速按预案要求和指挥部指令开展工作,明确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靠前处置、协同作战。镇政府各主要部门负责人与具体处置民警要发扬不等不靠、连续作战精神,有效、快速、妥善完成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互通信息、协同作战、齐肩并进。

3、依法处置、严肃纪律。全体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因处置不力、工作失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应急保障

1、交通运输(现场施救)

镇安委会牵头,镇卫生院、民政、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受伤人员,运送、存放遇难死尸,运送救援设施等工作。

2、医疗保障

镇卫生院牵头,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迅速组织专业救护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治疗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3、生活保障

民政牵头,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做好受伤人员、受害人员及死者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

4、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牵头,镇卫生院、民政、保险公司及事故发生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做好年度预算,落实应急资金,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2

一、前言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等严重的灾害,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安生产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编制本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突发性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6月3日颁布);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食第373号);

(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监局人告2003第1号);

(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0);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运输危化品车辆可能发生的翻车、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撞车、坠河等事故。

4、 意义:

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追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二、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企业负责人。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5辆,日运输能力200吨,现有危货运输从业人员2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主要从事易然、易爆气体、液体、腐蚀品等道路运输业务。

三、术语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险的化学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其意外泄漏造成燃烧、爆炸或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救援

是指以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预案

是指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危险目标

指危化品 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场所和车载货物。

6、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到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7、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的价值。

四、危险目标

1、危害种类。本公司确定运输的危险货物种类有:

(1)环氧树脂、对氨基苯甲醚、对硝;

(2)氧气、溶解乙炔、氢气、二氧化碳;

(3)汽油、柴油、油漆;

(4)、碳化钙(电石)、硫磺;

(5)氢氧化钠(液态)、硫磺、盐酸共五大类。

2、 危险目标的危险特性及周边的影响

(1)、a、环氧树脂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危规号:32197;UN编号:

1866;包装分类:II;包装标识:7。

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末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对周边的影响: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b、对氨基苯甲醚

爆炸危险: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1)、c、对硝

危险性类别:第6类有毒品;危规号:61713;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有毒。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 对周边的影响: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

(2)、a、氧气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燃气体;危规号:22001;UN编号:1072;包装分类:(Ⅲ)Ⅰ;包装标志:5和Ⅱ。

危险特性:无色;无臭气体;气体比重1.1,微溶于水,强烈助燃,接触油脂即剧烈氧化燃烧,与可燃气体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b、溶解乙炔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危规号:21024;UN编号:1001;包装分类; Ⅱ;包装标志:4。

危险特性:易燃、易爆,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气体,遇高热、

明火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界限:空气中2.5%~80.7%(100%)(vd),氧气中2.8%-93%(100%)(vd)。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与氟、氯等接触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与铜、银、汞等纯金属接触生成化合物产生爆炸物。乙炔具有窒息性,吸入20%浓度时头晕;40%浓度时人会失神,但无局部症状。

对周边的影响:乙炔泄漏后,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的危害。

(2)、c、 氢气(瓶装)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易爆气体;危规号:2001;UN编号:1049;包装分类:Ⅱ;包装标志:4。

危险特性:极易燃、易爆极限4.1%~74.1%,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即会发生爆炸,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明火会引起爆炸。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对周边的影响:氢气泄漏,遇火既炸,遇卤素等发生激烈的反应,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极大的危害。在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杜绝漏气现象。运输氢气瓶的车辆不能在室内停车。

(2)、d、二氧化碳(瓶装)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然气体;危规号;22019;UN编号:1013;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5。

危险特性:不然、无毒,若遇高热,钢瓶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碳会窒息,出现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对周边的影响:二氧化碳泄露,泄漏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发生火灾可用武装水冷却货场中的二氧化碳容器,禁用沙石压盖。

(3)、a、汽油

危险性类别:第3.1类闪点易燃液体;危规号:31001;UN编号:1203;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易燃、易爆,爆炸极限1.3%-6.0%。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汽油在受到震动、碰撞、冲击、摩擦等情况和流动时,会产生静电。汽油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等症状,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对周边的影响:易挥发性液体。一旦遇火源,引发燃烧、爆炸,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会把灾害传到很远的地方,同时坏会污染地面及水体。

(3)、b、柴油

危险性类别:第3.3类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液体);危规号:T33502;UN编号: ;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褐色稍粘稠油状液体,有一定气味,不溶于水,比重小于1。

对周边的影响:一旦泄露会污染地面及水体。

(3)、c、油漆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32198;UN编号:1139、1263、1293;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各种颜色的粘稠液体或透明气体,有芳香或特殊气味,易挥发和燃烧。燃烧时放出有毒的氧化氮气体。

对周边的影响:油气泄漏后,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对周围人群有很大危害。

(4)、 a、碳化钙(电石)

危险性类别: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危规号:43025;UN编号:1402;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10和14。

危险特性:无色或黑色固体,比重2.22,遇水放出易燃、易爆的乙炔,受撞击、震动或遇明火易爆炸。遇酸反应剧烈,含有硫磷等杂质时与水作用,易引起自燃爆炸。

对周边的影响:电石遇水燃烧后,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一遇火源,引发爆炸,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

(4)、b、硫磺

危险性类别:第4.1类二级易燃固体;危规号:41501;UN编号:1350、2448;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8。

危险特性:黄色粉末或硬块,粉状比重1.96,块状比重2.05,燃点232℃,不溶于水。易燃、燃烧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粉末漂浮在空气中能产生粉末爆炸。与氧化剂能组成敏感度高的爆炸性混合物。

对周边的影响:远离有火源的地方。

(5)、a、氢氧化钠(液态)

危险性类别:第8.2类一级碱性腐蚀品;危规号:82001B;UN编号:1824;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遇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出热。与潮湿对铝、锌和锡金属有腐蚀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烧碱不燃烧,遇水会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皮肤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

对周边的影响:液碱泄漏对生物灼伤不可逆。

(5)、b、硫酸

危险性类别:第8.1类一级酸性腐蚀品;危规号:81007;UN编号:1830;包装分类: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硫酸不燃,有强烈的化学腐蚀性,遇水大量放热,兵发生沸溅,遇苯、糖和纤维素等碳氢化合物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钾、硝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甚至会引起燃烧和爆炸。对皮肤、粘膜等人体组织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蒸汽或雾可致眼睛灼伤,进入眼中有失明的危险。

对周边的影响:硫酸泄漏后,对地面产生强烈的污染。

(5)、c、盐酸(氢氯酸)

危险性类别:第8.1类一级酸性腐蚀品;危规号:81013;UN编号:1789;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比重

1.12-1.19,凝固点-62-17℃,有腐蚀性,蒸汽刺激粘膜,有毒。

对周边的影响:盐酸泄漏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强烈的污染,有毒。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积极配合用车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联系电话:

2、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a、负责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处理总体工作,是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

b、平时负责、检查各车辆应急处理机构及预案的.制定、完善、演练及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c、负责危货运输事故发生后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及向上一级部门汇报事宜;

d、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统一调度相关人员、设备,指挥应急处理

工作;

e、负责应急事故处理中贡献突出人员或违纪人员的奖励;

(2)、办公室职责

a、掌握从事危货运输作业的种类、人数、地点;

b、危货运输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汇总事故情况和应急工作的现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c、传达指令,协调应急处理的相关事宜。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配置抢救器材表

六、预案的启动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在第一时间准确的向当地消防、运管、安监及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等情况,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事故应急救援运营方(预)案”总指挥通知所有应急小组起动预案。

1、事故发生后驾、押运员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1)、驾驶员立即拉紧手制动器,固定车轮,熄灭发动机关报警。押运员根据所载货物的性质,釆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指挥周围车辆及无关人员迅速离幵,现場隔离50米范围

禁止明火,防止事态扩大;

(3)、疏散事故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4)、立即到路口设置警戒标志,并迎接救援车的到来。

2、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驾驶员和押运员在紧急救援时,要按危险品性质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对周边人员紧急撤离以及撤离方式;在当地救援部门到来后,人员的疏散与撤离决定权移交给政府部门履行。

3、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后,驾押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周围实行警戒,对无关人员及车辆进行紧急疏散,驾驶员要在危险区域放置“前方危险,车辆绕行”警示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 驾、押人员应落实危化品污染事故监测工作。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a、运输易燃、易爆气瓶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关闭钢瓶阀门,如果无法拧紧阀门,迅速将车辆开至空旷无人区域任其泄露尽。车辆无法开动时应向气瓶大时浇水,使其冷却并移出危险区域。安全转移气瓶,逐个卸车,严禁踢、倾、摔、碰、溜放卸车,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

b、运输易燃液体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轻装容器,有渗漏现象时,应及时将渗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风处,进行粘补和更换包装,已经泄露的物品用纱布覆盖后扫净,

发现中毒,应立即将中毒人员移至空气流通处。

c、运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遇温易燃物品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换或处理包装。

d、运输腐蚀品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腐蚀品货物发生泄露时用砂土覆盖吸收,对遇水发生剧烈反应的,不得用水直接喷射扑救,以防腐蚀物品飞溅。扑救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对散发腐蚀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须使用防毒面具。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人体被腐蚀品灼伤处,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事故预案

(3)、 翻车的应对措施

a、发生 翻车事故,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自救,离开驾驶室。

b、根据车辆翻车点的地形和车辆重心,就地取材稳定车辆重心,防止车辆继续滚滑,扩大险情。

c、发生泄漏立即向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报警求援,向公司领导报告。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做好保护现场看护工作,警告闲杂人员离开,现场隔离50米范围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协调调查处理,若有伤员立即设法抢救。

(4)、泄漏的应对措施

a、尽快驶离(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旷区域。将发生动机熄火,并切断车辆电源总电源。尽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业,并向公司

领导报告泄漏原因、泄漏数量。

b、泄漏量较大时,立即向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报警求援;现场隔离,要在泄漏点50米范围内设置禁火区域,禁止车辆驶入,明火进入或其它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119、110、122到现场后,服从指挥,配合抢险;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泄漏,待交警到场后,要主动接受事故据调查。

(5)、火灾、爆炸事故的应对措施

a、当火势可以控制的情况下,应迅速将车辆驶离(拖离)至空旷区域,以中断灾情的进一步扩大;

b、火灾初始,押运员和驾驭员立即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灭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断燃烧。当火势猛烈灭火无效时,应立即撤离人员中断交通,并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报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泄报;

c、发生爆炸和爆炸后燃烧,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如有人员伤亡应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员到场后,做好配合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6)、 撞车的应对措施

a、发生撞车事故后,应迅速拨交通事故122,协助调查;

b、当事故发生后双方有生命危险或货物剧烈反应的(污染环境、火灾爆炸等),驾驶员还应立即向消防119、120、110报警请求救援,同时保护现场,请求过路群众或车辆紧急抢救、抢险,已造成危化泄

漏的按“泄漏预案”执行;造成火灾爆炸的按“火灾、爆炸预案”执行;

c、告诫围观和过路人群迅速撤离;

d、救援人员到来后,报从指挥,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科调查取证工作。

(7)、车辆坠落的应对措施

a、当发生车辆坠落公路(坠河)时,驾驶员、押运员要迅速逃生。

b、逃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急救。

5、 现场实时监测

事故发生造成的污染,要通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决定采取应急对策。

6、受作人员救治

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视情况施以急救措施,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救援,电话中要说清楚,事故发生地及产生伤害的原因,并作了什么应急处理。在救援车没有到达时,可拦截汽车将伤员送往医院,用手机与120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并听从救援指令。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1)、现场保护

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押运员应设立警报,划定安全区。疏散周围人群,保护好现场。

(2)、现场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学污染的有效方法。要针对泄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时搞好好现场洗消,车辆和设备的洗消,填写事故现场记录。

七、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待事故解除后,终止救援。

(1)、驾、押员工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单位主管人员根据事故等级的大小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

(3)、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八、具体要求

1、办公室要对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应急技能、紧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

2、公司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

3、公司每年要组织两次应急演练,在短时间内要覆盖应急预案中的几种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内容;

4、公司要根据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4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18636309969。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闽G——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六、应急响应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本公司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7.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8.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处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及要求。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姓名、住址、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九、应急保障体系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十、预案演练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一、奖励与责任

1.总结评估。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5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苏州市元联运输有限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 长:张先春

小 组 成 员:张泽钧 李祥巨 刘金富

后勤保障组长:陆鹏

小 组 成 员:李才旺 王功成 陈强

一.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油、混油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二.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油罐车进出油库作业区、各加油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油罐车进出油库付油作业区、加油站时,驾驶人员应在进库前,检查车辆及罐体各个卸油口是否关闭,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体有无滴漏现象,同时检查随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装油现场,油车驾驶员应对付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感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各司其责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油罐车各装、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如是装载油品的重车,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就近加油站,把装载油品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重载车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下沟或者翻车,应在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对车辆进行罐体表层冷却,和四周的空气进行稀释,利用我们自备车辆的车载防爆自吸泵对受损车辆进行对口自吸过驳,卸空受损车辆的重载油品后,方可以进行拖吊施救。对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应立即进行稀释,挖沟填埋,严格遵照消防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事故(灾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环境污染。

2.运行中油品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油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运载的油品引发火灾和爆炸,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同时应向当地的群众,厂矿企业单位进行呼救支援,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库装油台装油中漏溢油,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 车辆在装油时发生漏、溢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装油,协助装油台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稀释漏、溢油现场,从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数量损失计量登记。严禁立即启动车辆,应等现场油气处理合格,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油罐车驶离出库。

②、 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同时,通知油库作业人员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盖注油口。

③、 油库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并出库,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并看护车辆。

④、 油车在油库付油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拉响油库警报系统,配合油库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分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⑤、 油车虽然着火,但火势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反应,将油车驾驶到空旷的地带后,立即施救并报警。

4.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驾驶人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时,加油站“三员”不到位,现场灭火器未作临战状态,驾驶员人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加油站卸油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迅速关闭卸油口,卸下卸油软管,并立即将油车驶出加油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扑救程序:

A:切断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盖或用拖车式200L干粉灭火器扑救,疏散现场车辆;

B:迅速向119报警,并通知应急小组,同时配合消防人员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气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扑救。

5、行驶途中,油车驾驶人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油车行驶途中使用手机,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将油车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油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油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油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库、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并与配送单位联系(尤其是可能会发生灾害地区的加油站点)共同制定应急供油方案,确保各站点的油品供应。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油品送达各加油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五、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转移,人员上网护送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六、设备器材保障

1、工具车一辆、离心泵油车两辆;南平一辆,邵武一辆。

2、预备防爆抽油泵一台,自备小型发电机一台,相机一部。

3、输油管50米(两条),防毒面具5幅,消防铁锹、消防战斗服装等。

七、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运输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总指挥、副指挥,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30分钟内报告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6小时内报告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九、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在24小时内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6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统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制依据: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活动,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遵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马 锐

副组长:余利群 王建晖 王 燕 胡先武 刘 辉

王立胜 王 涛

成 员:储 宏 张永昊 金 峰 刘会兵 吴高尚

王 宏 张毅平 李学清 郑相权 张 勇

程泽永 金 涛 吕绍瑚 李冬兵 许晓东

许远胜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诚 洪永保 王绍华 胡启云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发生交通客运、货运和危货运输事故时;

2、发生公路桥梁事故时;

3、发生由于道路损坏、路障、山体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时;

4、发生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且汽车站无力安排运送时;

5、接到县政府抢险救灾紧急指令时;

6、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

7、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特殊时期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

三、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王建晖

副主任:储 宏 刘会兵

成 员:任秀梅 许远胜 后其龙 黄 静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人员思想发动、开展抢险救援舆论宣传、掌握事故灾害及遇险人员情况、传达救援命令、报道事故信息。

2、在应急指挥领导组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适时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救援组

组 长:余利群

副组长:张毅平 李学清 张 勇 金 涛

成 员:运管所、黄林交管站、斑竹园交管站组建应急救援一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公路局、地方局组建应急救援二大队,负责公路抢险保通应急处置;海事局组建应急救援三大队,负责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处置。

主要职责: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投入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各单位负责人要保障应急人员到位;

4、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车辆保障组

组 长:胡先武

副组长:张 勇 郑相权

成 员:潘申好 胡启云 洪永保 王绍华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

2、储备应急车辆:客车15辆,货车10辆,维修车辆3辆,出租车20辆,城市公交2辆。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客货运输事故现场,投入救援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4、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5、负责应急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6、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机械及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建晖

副组长:张永昊 王 宏 吕绍瑚

成 员:全县所有道班职工(含地方局、公路局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

1、储备清障机械:铲车7辆,挖掘机3台,自卸车10辆;储备应急物资:适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应急车辆、机械所需合格的驾驶员;

3、负责保障自卸车辆、机械、驾驶员随时投入到事故抢险之中。同时要制作好抢险标志,如:“总指挥”、“副总指挥”、“执行交通应急抢险任务”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燕

副组长:储 宏 金 峰

成 员:林 敏 游 娜 何 丽

主要职责:

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购置、保管、供应抢险物资,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AB角制度

应急指挥领导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无论何时启动应急预案,均以“应急预案”确定的人员担任,A角为各组组长,B角为各组副组长。如组长不在岗时,由副组长自行接替,组长、副组长离岗时应做好交接事宜。

四、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局应急办要立即上报县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预警行动

局应急办接到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在事态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3、应急响应及处置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订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接警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派出观察组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各应急救援队原地待命并进入应急状态。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事态扩大,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观察了解情况后,并立即向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决策,依据事故性质及大小派出相应救援小组前去实施救援。

4、宣传、培训和演练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五、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牵头制订,是金寨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灾难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股(室)、站、所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应急办备案。

2、奖励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灾难,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有突出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7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项旅客、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适用范围

(一)由于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的情况;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载等原因,需转运人员或货物的情况;

(三)因洪涝、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公路交通异常,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的情况;

(四)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其他需临时调配运力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区)、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本级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与任务,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一)省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全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应急运力计划,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2.负责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运力参加省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省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交通运输部同意,并协调兄弟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调派应急运力支援;

3.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请求,调动省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兄弟省(区、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二)地级以上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省交通厅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省交通厅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制订下达各县(区)常备应急运力计划;

2.负责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辖区内各县(区)和运输企业应急运力参加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本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从省内其他市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省交通厅的指令,调动辖区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省交通厅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三)县级(区、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分解到相关运输企业,并加强对应急运力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五落实“;

2.负责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辖区内各运输企业应急运力参加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本县(区、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从市内其他县(区、市)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辖区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督促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做好有关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四)道路运输企业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具体的应急车辆、驾驶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应急预案和落实情况应报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运输企业承运的旅客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出现滞留或不能及时运输时,应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企业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请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派其他企业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按照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本企业应急运力完成有关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加强对本企业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本企业承担的有关应急任务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客货站场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和站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站场的应急预案,联系落实相关运输企业运力作为站场后备应急运力,并报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站场因各种原因出现旅客滞留或货物不能及时运输时,应及时启动本站场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站场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请站场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派其他企业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加强对本站场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预案内容

(一)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省交通厅根据春运、其他节假日和平时道路客运市场需求变化规律,分别制定了三个时段的全省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1),并根据道路货物运输的特点制定了全省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到位。

1.道路旅客运输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1)常备应急运力。根据我省道路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平时非节假日期间,全省共安排400辆常备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常备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常备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常备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常备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包车企业的客运车辆作为常备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2)节假日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根据”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个三天以上的节假日期间,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较多的特点,全省在上述6个节假日期间共安排7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个节假日开始前5天,将分解到本市的节假日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

(3)春运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全省春运期间共安排10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分解到本市的春运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当春运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客流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短途预备运力和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社会非营运车辆持有效证件参加省内跨市旅客运输。

2.道路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为保障我省节假日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运输顺畅、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辆5吨以上普通货运应急运力和80辆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其中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应根据本地危险货物种类及构成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货物运输应急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货运或物流企业的5吨以上货运车辆作为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3.应急运力有关要求

应急运力必须落实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车牌号码、车辆座位(吨位或功能)、驾驶员及联系方式,春运和节假日期间,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联络渠道,确保省、市、车属单位和驾驶员之间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应急运输车辆原则上只安排从事中、短途运输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应急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车况良好,确保交通主管部门下达应急指令时,应急运输车辆能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应急运力企业在原应急运输车辆或驾驶员无法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临时调整车辆或驾驶员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需调动应急运力以外的其他车辆执行应急任务的,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事先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业务培训。

(二)应急牌证

1.种类和使用范围

(1)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见附件4)。该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长期有效。供每年春运期间执行省际间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见附件5)。该证由省交通厅统一制作,长期有效。当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时,供执行省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应急牌证管理

(1)省交通厅已在2007年春运期间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省交通厅将根据各市剩余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数量,及时向交通运输部申领并补充发放给相关市。

(2)省交通厅将按照各市客运常备应急运力和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总数,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每半年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数量不足的应及时向省交通厅申领,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

(3)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上述两种应急通行证的保管,并建立严格的发放登记和回收制度,实行”谁发证、谁负责“。

3.应急牌证使用

(1)省交通厅将在全省运政信息系统中增设应急牌证管理模块,实现对应急牌证发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发放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并通过运政信息系统打印。

(2)《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均应与省交通厅下达的加盖”广东省道路运输专用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见附件6)同时使用。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任务时,应随车携带相应的”应急通行证“和《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复印件,并将”应急通行证“放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前,以备核查。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应急通行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3)《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未与省《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同时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均为无效证件,各级交通部门或公路收费站应予以收缴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除发现应急运输车辆明显违反规定运营或存在安全隐患外,一律不得对正在运行途中的应急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各公路收费站点(包括高速公路)应保障其快速通过。对应急车辆通行费的收取问题,省交通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明确。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操作程序

1.应急预案启动

(1)当省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或天气变化、车辆严重超载等各种原因出现大量旅客滞留或重要物资不能及时运输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应逐级启动相应的级别应急预案,抽调当地应急运力和其它后备运力进行疏运。如当地运力确实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当发生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或装载原因需转运时,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派遣人员赶赴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当确定危险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且当地应急运力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对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立即按指令要求调配应急运力并发放相应的”应急通行证“。运力请求市应妥善安排好应急运输车辆的停放、上客或货物装载,以及司乘人员的生活。

(2)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在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对应急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况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驾乘人员和通讯工具,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按指令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3)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以上车辆或设备执行同一应急运输任务时,应由车队队长带队;10辆以上的,由单位领导带队;20辆车以上由地市级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泄漏或受损、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4)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春运、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当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其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或物资滞留情况、运力供应情况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处置和控制情况、申请运力(功能、吨位或座位、数量以及注意事项)、当地道路通行和天气状况等。

五、应急资金保障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具体原则如下:

(一)对执行疏运任务的,各运力请求市应按实际售票额或配载费用的100%将运费结算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对在运力调配过程中造成支援车辆放空损失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二)对执行转运任务的,实际转运费应100%交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运费难以收取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三)对在应急运力调配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应急运输车辆没有运费收入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凭运力请求市签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其补助费用将按省交通厅统筹30%、运力请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决。

(四)执行省交通厅直接下达的应急运输任务或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所在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附件7的要求统一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有关运输费用由省交通厅全额支付。

(五)省交通厅和运力请求市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应急运输补助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完善应急运力保障管理机制,落实应急保障专业人员,并加强对保障队伍的应急教育培训。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统计制度和应急物资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物资、运力、检修设备、专业人员储备等动态数据库,设计应急运力报送、调用以及应急运输证制作的网络流转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运力执行任务和费用测算统计制度,做好应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和落实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所需的经费。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事件报告联络人员联系方式,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应当每半年对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演,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能及时启动,应急运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位。

(六)加强部门协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级道路运输运力保障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8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副组长:孙金峰。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步连忠。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救助工作迅速开展。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起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对县内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5、全县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告制度、程序和内容。

县内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交通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险货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2、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运力支援的专用车辆、人员数量和执行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启动应急运力。请求运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八、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9

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

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

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

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并督导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导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2、施救原则

(1)凡发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

(2)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

4、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

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

职责:

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

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单位进行整改。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0

为全面做好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县内公交车事故应急处置,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无重大险情;遇险要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力争把因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光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潘厚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岑正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礼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敏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陆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慧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承办县委、县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传达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的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完善抢险预案,确保客货运输畅通

(一)小组成员要对局属各单位、企业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充分掌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客、货运输车辆等的准备,要编制抢险救灾运输应急预案,确定客货抢险运输车辆编队及抢险救灾队伍,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提高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客运企业要做好的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不可控因素,及时制定运营保障措施,确保客运行业正常运营。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运营中遇到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制度,对营运线路沿线及积水路段以及山区线路、涉水、漫水桥等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乘客安全为第一位原则,制定安全运营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运转乘客,保障运输安全。

3.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及处置。

五、应急预案执行规则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人员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建立严谨、规范的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的电话和传真,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二)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较大洪水灾害出现的重大险情,责任单位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局领导小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应急事件预报制度。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接报和发送制度,做到中期预报及时,短期预报随时,紧急预报即时报送。

(四)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应急事件的报告,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到达现场,按现场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工作,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随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资料。

(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事件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1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长:xx

小组成员:xx

后勤保障组长:xx

小组成员:xxx,xx

二、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气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气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三、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各加气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充气前,押运员检查车辆及罐体各气阀有无泄漏异常,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时检查随车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驾驶员和押运员因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负责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气罐车各装、卸气阀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把装载的天然气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2、运行中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天然气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气充装中漏气,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发生漏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充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气罐车驶离出气站。

②、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③、充气站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④、气罐车在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4、油罐车在卸气作业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现场灭火器好作临战状态,驾驶员和押运员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卸气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迅速关闭卸气阀门,卸下卸气软管,并立即将气罐车驶出气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5、行驶途中,气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罐车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天然气外漏,立即将气罐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气罐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气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气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气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天然气送达各卸气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五、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天然气的车辆进行应急措施。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六、设备器材保障

预备干粉灭火器10个,防冻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铁锹、消防服装等。

七、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立即内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九、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2

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强化我公司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宗旨,强化红线意识,提高赣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控制事态的发展,缩小影响减少损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秩序稳定有序。依据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xx年春运安全生产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机构:

1、为加强春运预案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在发生春运安全生产事故时,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快速、及时、有序的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公司成立春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

2、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处”,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和方案,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保科。

3、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协调内外部关系,制定应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③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抢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

⑤根据事故性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⑥指导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报告:

1、各个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利用一切条件,迅速拨打当地的救援电话请求帮助,同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查明案情,并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限公司安保处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情况,涉及旅客意外伤害和商务事故应同时向有限公司客运处报告。

四、事故报告的时限规定及后果预测:

1、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级时间规定上报安全处。

2、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案后,应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

3、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后应立即向总公司安保处报告,事故报告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公司领导带领有关科室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变化情况。

4、各科室管理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预案启动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各类有效信息。报告方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专人报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应根据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的破坏程度和事故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品种和资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事故的后果预测,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有限公司安保处。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与响应:

当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应有日值班领导下达,安保科为预案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部门,启动与响应程序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报告。

②安保科接到报告后,应通过安全网络立即与公安部门和安全协作单位联系,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并按规定的内容向总公司报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会同公安、医疗机构组织抢救伤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询问。

④事故处理人员必须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缩小事故影响。

⑤制作图片和事故现场图,采集行车记录仪的数据,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⑥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⑦对车辆损失进行勘察,并会同保险公司和物价定损部门,对财产损失进行定损,确定车辆维修地点。

⑧对事故所需的费用进行估算,督促当事人或承包人尽快筹集资金。

2、其它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事故处理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组织人员配合救援部门立即救护伤员,抢救财产。

②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

③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④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⑤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

1、事故处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企业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损失。耐心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对超出的部分,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或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对案卷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卷资料齐全有效。对交通事故中对方无赔偿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对在其它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处理人员应及时对案卷资料统一进行整理登记。凡涉及保险索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内统一保险的车辆由安保科审核登记,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在总公司安保处保险的车辆报有限公司安保处审核登记,由安保处统一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事故报告的内容和事故报告的格式及有关预案的启动程序与响应的相关要求,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七、相关要求:

1、职能科室要明确职责,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小组的指令及预案的规定,形成上下联动,不得擅自更改领导的指令。

2、管理人员应保持联络畅通,服从领导小组调动,及时到岗,坚守岗位。

3、轻微、一般事故由安保科负责处理,重大事故报有限公司安保处协调处理。

4、预案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执行有限公司指令。

5、在执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预案解除后应及时分析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及上报有限公司。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县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事故。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

建立永新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1.2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市场质量监督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委、县农业局、县海事处、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2.2 机构职责

2.2.1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3)县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县卫计委: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事故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协助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和相关救援设备(吊车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

(7)县公路局: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废弃物;

(8)县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9)县市场质量监督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中心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1至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1)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农作物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4)县海事处:负责事故对渔业水域污染现状监测及渔业资源损失评估;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发地乡镇政府:协助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 办事机构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落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 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 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 预防预警

4.1 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 信息报告

5.1 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和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按县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市、区)行政区,或事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可报请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组织先期处置,然后报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处置,县政府先做好先期处置。

6.1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度当地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1)已达到较大事故(Ⅲ级)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2)超出本行业应急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

(3)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可向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

6.2 预案启动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应急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然后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 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3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5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1小时15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2小时1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超过100公里范围的,应当在2小时4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6.4 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现场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包括事发地乡镇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事故抢险救援。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再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弄清事故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份品种、数量和事故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迅速提出一个或多个应急处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详见附件2),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事故车辆业主单位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负责向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门或质监部门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公安消防部门现场监护、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消防部门在配备相关倒罐专用车后,遇特殊紧急情况,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可实施倒罐过驳作业。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公安交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公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环境污染处置。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及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6.5 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省政府、市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 安全防护

6.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 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开发和建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同时建立、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县工信委牵头电信运营单位制定通信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相关机构的通讯畅通,确保音频、视频、数据等信息实现双向传递。

7.2 技术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7.3 应急队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7 资金物资保障

事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

8.2 赔付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县政府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 调查评估

县政府成立由县公安、安监、监察、环保、质监、消防、交通、工会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县政府。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 培训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 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 附则

10.1 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 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政府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处,以本预案为准。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速公路运输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当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发挥政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应急联动,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2)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警和预防体系,做到早预测、早预警、早防御。

(3)快速反应,果断施策。着眼快速处理事故,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有效整合资源,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技术及设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监测、预警、预防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1.1 领导机构

成立嘉兴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

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沪杭高速嘉兴管理处、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73-82130915

2.1.2 指挥部职责

(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等级和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3)领导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领导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和评审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展态势,为指挥部提供决策服务。

(3)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建设。

(4)指导开展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5)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参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1.4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社会救援力量组建、训练和演练工作;协调市道路危险化学品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相关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处置工作,适时疏散事故周边人员,对高速公路进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护等。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空气及环境质量;对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区域提出环境修复建议。

(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救援、资质的认证和事故后期处理等工作。

(6)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种设备的鉴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7)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做好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实施交通管制和外围交通疏导,收集汇总现场情况,并逐级上报,及时发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员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8)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泄露的相关处置和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事故得到控制后相关人员、车辆的洗消工作。

(9)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搜集事故具体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做好事故后续相关工作。

(10)沪杭高速嘉兴管理处、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辖区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协助做好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2.2 专家咨询机构及其职责

2.2.1 专家咨询机构

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专家及外聘专家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专家组组长。

2.2.2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重要信息研判,参与事故处置、评估等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分级。

一般(Ⅳ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较大(Ⅲ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重大(Ⅱ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特别重大(I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伤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处置

(1)对于一般(Ⅳ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对于死亡人数未达到较大级别但出现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当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经指挥部批准,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对于较大(Ⅲ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3)对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同时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3处置程序

(1)在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后,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安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单位应调派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收集事故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属于较大规模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各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事故特性和现场动态信息,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赶往事发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应共享应急救援现场监测数据、应急救援资源分布、气象、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等信息。

3.4 处置要点

(1)找准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了解造成事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类别、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探查周围环境,确定处置办法。

(2)处置过程中,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围、清理污染物、消除或减轻环境影响,避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3.5 后期处置

(1)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等工作。

(2)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将收集和整理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等所有相关资料报指挥部办公室。

(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出相关的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4)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和评价应急救援实施情况、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道路危险化学品救援骨干队伍作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时应加强训练和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资金保障

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5附则

5.1 预案修订

指挥部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及时会同各成员单位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嘉兴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嘉应急委办〔20xx〕2号)即行废止。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略)

1.3适用范围

水上危险品事故是指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在蚌埠市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发生区域、性质、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所需动用的资源,在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快速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助,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高效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的反应效能和水平。

2.风险分析

蚌埠市行政辖区内有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从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过境的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碱、柴油等。硫酸与水混合时,会放出大量热能,与金属发生反应后会释放出易燃的氢气,可能引发爆炸,而作为强氧化剂的浓硫酸与金属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时会释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胁工作人员的健康。液碱有极强腐蚀性,皮肤触及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溅入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柴油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这些危险化学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一旦发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辖区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如实申报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信息,严格落实水上危险货物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3.应急指挥体系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相关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和各县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组成。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负责人组成。

3.1.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协调、调动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资源和设施,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医疗、环保、水利等)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4)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评估事故等级,采取相应对策;

(6)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信息发布内容;

(7)当事故对周边地区构成威胁时,及时通报周边的市(区)政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上危险品事故进行应急响应。

①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控制、清除水上危险物及污染物,打捞清障;

(4)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5)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应迅速向环保、水利部门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取水,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采取防控措施;

(6)在险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尽可能将船舶拖离城镇等人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履行救援职责;

(2)接局应急指挥部命令,派出人员、海巡艇等执行救援任务;

(3)承担救援行动,将受伤、落水人员和物资等运送到安全地带,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4)执行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防止无关船只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水域;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1)及时调配车辆,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协调组织运输企业调运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做好危险化学品转运保障;

(3)指导县运输管理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局属运输企业:

(1)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适宜车辆和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指挥部各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3.2.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局应急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水上危险品事故24小时接警值班,接收、处理上级和公安、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预警工作;

(2)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有关信息;

(3)组织、协调安监、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抢险打捞、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

(4)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属运输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在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局应急指挥部审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组长因故缺席时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①综合协调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1)与医疗单位、消防部门联系,确保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时及时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3)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运输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专家咨询组、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3)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属相关科室人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4)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向下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达和告知工作;

(6)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总结评估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1)对水上危险品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水上危险品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3.2.3现场工作组

事故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实施水上危险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特点组成临时应急救援行动组;

(3)协调、组织各应急救援行动组的救援行动;

(4)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各种保障;

(5)评估应急救援效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调、组织事故船舶或船东的应急救援行动;

(7)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记录;

(8)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化工、环境、气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预警、预防机制

4.1预警原则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0552-12395;

(6)其他信息来源。

4.3预警监测

4.3.1监测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电话如下:水上遇险求救电话:0552-12395。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水上巡航工作,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积极收集其他水上执法机构转来的水上报警信息。

4.4信息核实与处理

①局应急办公室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或承运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4)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途径。

②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进行分析。

③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东、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了解最新情况。

4.5险情评估

①局应急办公室组织风险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②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据初步评估,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4.6预警措施

(1)通过发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广播、通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下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船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积极开展救助和处置工作,并及时拨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遇险求救电话0552-12395报警求救,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动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船舶的详细资料,所载货物的详细资料;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实施的救援行动及其效果;

(4)事故区域气象、水情现状及趋势;

(5)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险程度及其发展变化的预测;

(6)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应优先保护的目标和优先采取的措施;

(8)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资源等。

5.2事故分级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危险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上危险品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I级),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Ⅱ级),较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Ⅲ级),一般水上危险品事故(Ⅳ级)。见表5-1(略)。

5.3事故上报

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Ⅰ、Ⅱ级险情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5-2(略)。

5.4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Ⅳ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2)发生较大(Ⅲ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局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

(3)发生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Ⅰ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由局应急指挥部上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下开展工作。

5.4.1Ⅳ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Ⅳ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随时应对事故升级后的响应行动;

(2)指导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应急和救援行动;

(3)根据现场事故状况,调派人员和物资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支持和协助;

(4)事故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2Ⅲ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预案,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及时向蚌埠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3Ⅰ、Ⅱ级响应

接到上级指挥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Ⅰ级或Ⅱ级响应指令。

(1)立即召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各应急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6.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需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

(2)现场指挥机构应查明事故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性,拟定相关处置方法和安全防护事项;

(3)应急抢救人员在接近、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

(4)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需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必要时需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5)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必须经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权。

8.应急解除与后期处置

8.1应急解除

接到局指挥部下达的响应终止指令后,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各应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现场后有序撤离。

8.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局应急指挥部配合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调查、鉴定与评估,对水上危险品事故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1)应急行动结束,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2)总结评估组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报告;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长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水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各有关方面共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作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妥善保管。归档资料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9.应急保障

9.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局应急办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联络方式和分布情况以及应急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附件3和附件4)并根据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成员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自身应急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

9.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交通工具应急征用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及危险品的转移、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9.3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

10.应急管理

10.1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危险品特性及应急处置知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对水上危险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10.2培训与演练

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开展相关单位危险品专业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危险品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至少每3年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险品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联动单位和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的实战应对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中。

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修订1次。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备案;

(2)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