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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的代际实现论文

栏目: 农业 / 发布于: / 人气:1.14W

摘要:若以年龄为标准,目前农民工群体可以粗略分为中老年农民工和青少年农民工两个亚群体。在市民化的进程中,两者表现出了明显的代际差异:中老年农民工倾向于兼业型就业与回流,呈现出“去城市化”,进而“去市民化”的倾向,而青少年农民工则大多采取“完全离农型”的劳动力转移方式,非农就业和“市民化”特征突出。农民工的市民化应该是个代际实现的过程,农民工市民化的主体是青少年农民工。但是,由于现实的种种约束,当前的青少年农民工只能被称作“准市民”,青少年农民工完全市民化的实现将是一个较长时期和多维度的渐进过程.

农民工市民化的代际实现论文

关键词:中老年农民工;青少年农民工;兼业;市民化

一、引言关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研究,目前正在朝对象细化和视角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以往忽略农民工群体中个体的异质性,试图简单地给该群体打上统一标签和结论的研究定式似乎已经不合时宜。本文以年龄为标准,将农民工群体粗略分为中老年农民工和青少年农民工两个亚群体,认为农民工群体内部已经出现日益分化的现实,从而在各自的生命周期内,两个亚群体市民化的实现意愿与实现能力也发生了本质的不同。这表明,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民工个体同时实现市民化的过程不具备现实性,农民工的市民化应该是个代际实现的过程.

本文的研究基于以下假设:第一,农民工家庭中父子两代均为农民工,分别代表中老年农民工和青少年农民工两类群体。第二,两代农民工共同追求家庭(收入)效用的最大化,从而在两者之间产生了兼业和较为纯粹的城市就业的劳动分工行为.

一项调查表明:40岁左右是农民工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比较集中的年龄段①。这种返回农村的“去城市化”,进而“去市民化”的举动可能出于以下动因:第一,农民工的职业领域,大多集中在建筑、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强度大,体力要求高。就人力资本构成而言,体力具有时效性的显著特点。在城市竞争激烈的低端劳动力市场中,中老年农民工随着时间的流逝,体力比较劣势日趋明显。这加速弱化了他们市民化的意愿和能力,并促使其逐渐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选择兼业。第二,中老年农民工一般面临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社会习俗以及养老能力的制约下,农村普遍可接受的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②家庭策略要求中老年农民工必须在外出就业和居家赡养老人之间作出权衡。在这个意义上,让外出务工能力渐弱的中老年农民工兼顾赡养老人,显然会降低整个家庭赡养老人的机会成本,因而是家庭内部劳动力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策略。第三,经济形势的变动,为中老年农民工创造了兼业的条件。2004年以来,民工荒现象发生。劳动力供需缺口的存在使得农户就近兼业存在较多的机会。考虑心理、人生观念、流动成本等因素,中老年农民工选择就地兼业比涌入城市与青少年农民工展开竞争可能更为理性。同时,惠农政策的出台,加大了农户外出就业的机会成本。这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中老年农民工的首先回流。因此,中老年农民工与青少年农民工展开错位竞争,或者说两者在不同领域、侧重不同区域展开竞争,对双方而言是一种双赢的格局。而这种格局的结果,反映在市民化与城市化融合这个目标上,就是青少年农民工的趋近与中老年农民工的渐行渐远.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及其产生的代际问题,目前的研究集中在婚姻、生活、兴趣取向、工作领域分布、思想认知等方面③。本文则试图从农户兼业、农民工就业与农民工市民化比较的视角进行研究,即从兼业和城市非农就业的区别比较中,指出青少年农民工与中老年农民工的行为差异,进而得出结论:在当前背景下,农户兼业和广义的农民工就业很难实现向市民化的转变过程,最有可能成为准市民的是农民工中从事非农生产的青少年群体.

二、市民化进程的代际差异———中老年农民工兼业型就业与青少年农民工非农就业比较的视角市民化的核心内容在于农业人口职业非农化,以及农村人口就业地域城市化。兼业型就业与异地非农化就业的差异体现了两代农民工在此核心内容上的代际差异.

对城市化的影响不同。青少年农民工是一种“完全离农型”的劳动力转移,其非农就业对城市化进程的推动贡献显著。在这一点上,青少年农民工与市民的贡献客观上并无二致。城市建设发展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对这部分群体的需求与依赖表明,他们的市民化似乎只是一个户籍身份加以认可的问题。中老年农民工一般在农闲时分进行兼业,以打短工为主。偏大的年龄因素导致其注重短期兼业收益,而忽略了长期转移,即进城务工的持续收入流变化问题。这实际上表明,城市和工业的劳动力市场对中老年农民工的调节是有限的,中老年农民工的劳动供给的工资弹性较低,城市劳动力市场与中老年农民工的相关度并不高,进而该群体对城市化的贡献率也随之弱化.

经济行为的时间约束不同。“兼业”一词强调闲时在外、忙时在家,务农或兼业以农业生产周期为依据,对经济行为的自由支配权较大,体现出传统农业生产“自由、散漫”的特点,这与工业生产的节奏、城市刚性的纪律约束等要求并不吻合。与此相比较,受到工业生产特点的影响,青少年农民工的就业行为较为固定。由于工业生产周期一般以年度计算(不像农业生产以季节计算),就业行为一般以年为时间单位,不能随意地往返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事实上,“民工潮”一词说明,农民工往返的高潮往往发生在春节前后,这是由工业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这种表面的劳动行为的时间限制,其实反映了青少年农民工作为现代工人阶级的一份子,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在接受现代工业文明纪律和城市市民制度规范的制约。

表1反映的是农户兼业、农民工就业和农民工市民化三种现象的发展轨迹。表1中“产业特征”的变化表明,农民市民化的源动力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经济行为,即农民职业结构的裂变。当这种裂变向纵深化发展的时候,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比较利益差距日益拉大,农户的兼业结构中,非农产业的收入优势凸现出来,这导致兼业农户逐渐放弃农业经营,转而投身于非农产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兼业农户减少,涌入城市转变为专事城市非农产业的农民工增多。长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如果仅仅从职业身份上而言,已经具备了转化为市民的最基本条件。忽略掉其他因素,从纯粹的劳动力市场来看,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并无不同。这说明,非农化是市民化的必要条件,没有职业转变的市民化是不可想象的。比如,农转非指标的贬值说明,仅仅靠一纸户口,而没有从事城市中的非农产业,缺乏在城市就业和生存的能力,农民市民化就缺少经济基础。④但是,在城市的农民工由于种种原因,内部行为发生了分化:中老年农民工走的是一条“回流”的回头路,青少年农民工则继续呆在城市,其角色不断地向市民标准靠近。正因为如此,从事农业的农民市民化和从事兼业的农民市民化都是不现实的。只有脱离农业,缺少农业生产技能,同时具备了类似城市产业工人职业特性的青少年农民工才有可能完成市民化的过程.

从上述比较中不难发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群体中,中老年农民工与青少年农民工行为模式并非统一,而是开始发生偏离,农户家庭内部的分工内容随之固定化。中老年农民工的就业行为逐渐趋于逆向转移,即由青壮年时期的进城非农就业,转而回复为兼顾农业和非农就业的兼业型就业,以便照顾到家庭的农业生产及家庭日常运转。青少年农民工则以城市非农产业为主,努力实现家庭非农收入最大化,非农就业的正向转移与市民化趋势日益清晰.

三、青少年农民工市民化代际实现的可能正如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改革一样,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也必须走渐进式的道路。简单地

说,父辈农民工无法完成在城市的定居与转化,但“他们今天的辛苦努力转化为培育和提升下一代的永久性转移能力,从而为下一代的永久性转移积累资本和创造条件”⑤。农民市民化的主体是农民工,农民工市民化的主体是青少年农民工.

从观念上而言,青少年农民工更容易融入城市社会。这一代人的人生经历与其上辈有着明显的区别:兄弟姐妹不多,自小接受教育,对城市生活和新奇事物充满幻想,对土地的眷恋很微弱。在生活方式上模仿市民行为,有较强烈的市民化指向。由于学业和独生子女的原因,该群体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已经大为削弱。当小学或初中毕业后,直接进城打工成为其首选,不存在在农业和副业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他们人生最重要的阶段事实上都在城镇环境和非农业生产中度过。与之对应的.是,在老一代农民工看来,农村式的生活方式亲切而自然,没有必要也不想改变.

在现今的条件下,由于受到户籍制度、社会福利等等因素的制约,定居城市成为市民并非易事。但不可否认,这些问题随着改革的推进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这为青少年农民工转化为市民扫清了制度障碍.

青少年农民工的整体文化水平较高,基本完成了初中阶段的教育。这得益于其上一代农民工在外就业的收入回流和信息回流。具体而言,父辈的打工收入使青少年农民工有钱获得更为优质的教育,从而增强了其人力资本;父辈在外获得的市场信息,建立的各种关系,使青少年农民工具备了社会资本。这两种资本使得青少年农民工群体比起创业阶段的父辈来,大大增强了转化为市民的能力.

“民工荒”在很大程度上是青少年农民工的短缺。这说明青少年群体是城市需要的对象,因而也是极易转变为市民的群体。事实上,与“民工荒”同时并存的是中国依然存在大量的农村人口,城市化依然滞后。但除去青少年群体外,其他的部分既不为城市所欢迎,也缺乏在城市生存的能力。所以,不分对象的“农民市民化”的笼统提法是无意义的.

四、青少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障碍及其消除虽然青少年农民工是最有希望成为市民的群体,但种种原因,导致该群体在目前社会经济背景下,只能被称作“准市民”,真正市民化的实现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户籍制度成为农民市民化的一个重要障碍.

如果从单纯的经济角度考虑,农户兼业是个世界性的现象,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它都普遍存在,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从人口流动的角度考虑,不论是人口迁移还是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的城乡劳动力流动,也都是世界性的现象,但在中国却表现为独特的“农民工”现象。⑥这显然是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

户籍制度的就业管制、福利歧视,使得中老年农民工在市民化的门槛前望而却步。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当如今的青少年农民工若干年后变成中老年农民工时,市民化的问题依然会存在.

青少年农民工市民化的代际实现将是一个较长时期、多维度的渐进过程。当农民工完成了产业、地域和户籍特征的转变之后,应该说至少在职业和法律层面农民工已经变成了市民。但是,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市民化进程中亦不可或缺。“农民市民化不等于农民身份向城市居民身份的转变过程,不等于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的过程,不等于由从事农业生产转化为从事非农业生产的过程。”⑦这就是说,前文指出的户籍转变、地域转移、职业转换的成功并不能代表市民化进程的完结。也有学者指出:“市民化主要是一种社会学术语,市民化的理论意蕴强调:一方面农民在实现身份与职业转变之前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各种因子;另一方面在实现转变之后,发展出相应的能力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市。”⑧市民化是一个“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⑨。不过,在笔者看来,在短时期内,抹去青少年农民工身上的所有非城市烙印,用城市生活方式来要求农民市民化的完成,这种想法过于理想,没有必要.

第一,认为农民素质低,即使取得城市户口,仍觉得其是粗俗的农村人而非高贵的城里人,这种看法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深刻的歧视。何谓素质,是表面穿着得体,还是会欣赏古典音乐?都不是。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萝卜与青菜,谁好谁坏,判断的标准只有一个:主体从客体中能够感知到的效用。第二,在任何社会与时代,对普通民众而言,最大的素质就是就业和生存的素质.

外来的农民工凭借什么打入壁垒重重的城市?难道说他们缺乏在激烈的竞争中应有的必备的素质:刻苦、勤劳、敏锐的观察与不屈不挠的品格?从他们客观上取代了部分城市工人(至少在非正规劳动力市场或者初级劳动力市场)这一事实上可以看出,农民工的素质并不低下。第三,目前首要的问题不是解决所谓的生活方式等素质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生存的问题。这就好比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险一样。⑩在当前,解决好城乡的生、老、病、死、伤、就业等问题是最为紧要的,更高层次的社会福利只能留待后一步。而事实上,主观追求全社会的高福利,不仅在中国达不到,在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证明是失败的.

注释:①白南生、宋洪远等:《回乡,还是进城?———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②何东英:《让养老保险惠及更多的农民———基于湖北省情的思考》,《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2期.

③刘传江、徐建玲:《第二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年第1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专题研究报告”2007年第9号,2007年6月;刘天金、蔡志强:《农民工代际转换问题及其政策调适和制度安排》,《宏观经济研究》2007年第2期.

④刘金海、杨雪婷:《农民非农化及对乡村社会影响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

⑤唐茂华:《重点落实农民工子女市民权利》,《长江日报》2007年1月13日,第6版.

⑥张青:《农民劳动力转移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国际经验》,《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4期.

⑦葛正鹏:《“市民”概念的重构与我国农民市民化道路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6年第9期.

⑧⑨郑杭生:《农民市民化:当代中国社会学的重要研究主题》,《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⑩张勇:《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综述》,《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