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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保不满3年的随迁子女怎样报名高考

栏目: 社保 / 发布于: / 人气:6.22K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审查即将开始。其中审查内容就包括:高中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并获得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等。

陕西省社保不满3年的随迁子女怎样报名高考

记者日前接到读者反映,自己的社保明年才满3年,现在资格审查如何认定?

50岁的刘萍是河南人,一直在西安生活,2008年将儿子小凡转学到西安读书。目前,19岁的小凡正在读高三,即将参加2016年高考,学籍符合条件,但家长的社保成了问题。刘萍说,2013年11月,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政策出台后,我们就赶紧去办社保,由于当时不能个体办理,我们就在2014年8月办了2014年全年的社保,今年8月办了2015年社保,到政策要求的2016年8月31日前刚好能办理2016年的社保,但最近随迁子女高考要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的社保又不能提前办理,该怎么办?”

据了解,按照2016年8月31日前社保缴纳满3年的条件,则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办理社保。实际上,大部分在随迁子女高考细则出台后去办社保的家长,只能从2014年起开始办理。

广东考生如何应对2016年的高考全国卷?近日,由海珠区教育局主办的“高考新视野,海珠为明教育论坛”在北大附中为明广州实验学校举行。会上邀请到的北京东城教师研修中心数学教研员雷晓莉和北京市中学语文特级教师董晓平表示,高考全国卷将给广东的老师和同学带来转型过程的煎熬,是一道加减法并存的“题目”。

语文科有加有减

广东是全国最早进行课程改革的四个试点之一,自主命题十几年。2016年26个省回归全国统一命题,董晓平表示,这肯定会对广东的师生带来转型过程的煎熬。

董晓平认为,全国卷与广东卷大部分不一样是做“减法”,比如在语言类的试题中,广东卷会考字音、词语的运用,这类题型不会在全国卷中出现,所以对广东学生来说是“减负”了,不需要单独再练这种题型。另外,广东过去一直坚持在文言文题型里考实词、虚词的单独命题,从2015年课标卷来看,这些都没有出现在考题中,因此对广东的考生而言也是“减负”。

不过,也有加压的部分,一是文言文中增加了关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考题,这种题目考的是学生平时的积累;二是全国卷的诗歌题分数比广东卷的高,这些对广东的考生来说是不小的压力。全国卷的作文立意要求多元化,文体学生可以自行选择。

数学科四大变化

雷晓莉分析了高考数学全国卷与广东卷试题的四个变化:

变化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2015年全国甲卷和乙卷都有试题结合《九章算术》出题;

变化二,加强逻辑内容的考察。如2015全国乙卷几何题的第一小题没让学生证也没让学生算,而是让考生在给出的几何图形里面根据条件画出正方形,在画的过程中考察学生逻辑思维能力;

变化三,加强应用能力的考查,如2015全国甲卷理科第三题就是结合生活实际所出的题目;

变化四,加强对数学本质的考查。

走班选课将成“新常态”

董晓平称此次全国教育改革为“倒逼式”改革,从高考开始改革,倒逼基础教育全过程的改革,其中包括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的重新编写以及教学秩序、教学管理的`一系列变化。

前段时间学生的走班、选课被看成是少数重点中学的事情,董晓平认为,将来可能会成为全国所有中学的“新常态”。2017年浙江和上海将进行首次新高考模式的高考,就是“大三+小三”。每年6月7日的统一高考是“大三”,考语数英,其中英语一年可考多次;“小三”是史地政物化生,学生任选三科,省级命题。这会导致学校排课的大转变,因此可以看出高考的改革对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影响。这些都要求做基础教育的领导和老师有思想准备,准备迎接改革带来的一系列变化。

昨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就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通知中明确,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报名参加高考;陕西户籍考生高考报名仍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进行。

非陕户籍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可在陕报名

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由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情况,由所居住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由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审查。

随迁子女在各地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其学籍所在县(区)招生办领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分别前往本人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登记地县(区)公安部门及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通过资格审查后在学籍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汇总辖区内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报名申请表,并报所属市(区)招生办备案。市(区)招生办负责将辖区内随迁子女登记造册,并会同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养老保险经办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申请在陕报名须连续学籍满3年

根据《通知》,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截至高考当年,其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应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此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这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录取而未就读报名应提供退学书面材料

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因某些原因被录取院校劝退而未在录取院校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

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6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严查假户籍假学籍严防“高考移民”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要求,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切实保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正当权益,严查严防“高考移民”。

各级教政部门及中学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

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种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都必须将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