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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栏目: 财务管理 / 发布于: / 人气:2.05W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同)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年度预算进行管理,实行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校办产业、服务活动等项目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校一般设立会计、出纳两个财务专业岗位。必须选择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为保证财务专业人员素质,各单位财务专业人员的配备、更换必须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学校不得擅自任免财务专业人员。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财会人员要提高责任心,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建立健全财会人员考核奖励制度,按照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财会人员的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中小学预算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和真实性的原则。

第十条中小学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及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的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核定后,学校财务活动严格按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重大调整,可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拨入专款、教育费附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必须使用由市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专用票据;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特别是各项手续费、劳务费、回扣、折扣等)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严禁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私设“小金库”现象。

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捐资助学款,应统一全额缴入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章程统一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帮困扶贫、奖教奖学等,严禁学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中小学校支出主要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专项支出、教育费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第十七条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对于招待费、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由校领导二人以上签字。要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中七项具体规定:

1.招待费支出。学校公务接待遵循热情、节俭、文明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不准学校间以任何形式轮流作东相互吃请,不准学校内部搞招待活动。招待费用按校务公开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职工通报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招待费支出额度原则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经费的10%以内。

2.考察费支出。学校严格控制考察费用支出,团体考察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每项考察活动实施前,须将活动主题、参与对象、人数姓名、考察地点、费用金额和委托办理单位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报(具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经市教育局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批复单作为考察费用报销入账支出的附件。

3.绩效工资支出。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丽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严禁利用公用经费和其他收入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在平台外发放任何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4.大额支出。学校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大额支出报销必须转账,严禁现金报销;报销的原始凭证除了具备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之外,还必须附注简要的情况说明。

5.专项支出。学校取得的各类专项资金,不论来自于何种渠道,都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专款业务核算须设置相应的明细账户,做到清晰、准确、效用。

6.基建、维修项目支出。学校基建、维修资金3万元(含3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先向教育局办理报批立项手续;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符合规定数额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不管资金来源渠道都必须办理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须报送教育局,工程审计报告是结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据;支付工程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提供税务部门印制的建筑专用发票,且发票上的单位名称和承建单位及中标采购单位必须一致。

7.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定期盘点,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进行报批及账务处理,以此保证单位固定资产账账、账实和账表一致。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学校要严格控制负债。为控制债务和规范程序,学校因事业发展确需借债的,必须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条定期清理负债。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结清和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一条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处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合并、撤销两种情况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

第三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收入支出总表、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三十五条中小学校应每月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承担主管责任,校长任职届中或调动、离任前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七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中小学校财务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财务监督、审计及上级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章财务内控管理

第三十八条中小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本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会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条建立财会岗位职责制度。要明确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会计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会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账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四十一条建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由浙江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监制套印的各类票据;学校凭《票据购用证》指定专人到财政部门登记领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中小学校财会机构不得使用;收费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内部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市教育局对学校收费票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建立会计档案制度。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保管好会计档案。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市教育局协同市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定期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挤占、截留、挪用中小学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或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等问题。

第四十四条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按照“校长负责制”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对存在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等行为的单位与个人,按有关规定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各中小学校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并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相关条款,各县(市、区)、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2

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员签名须是本人签名,不可代笔。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借款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并经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律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属于差旅游费或零星购物的现金借款,应于出差回校或办妥验收手续后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五、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总务处统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办理。

六、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火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七、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八、结账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其他事项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地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十、本规则自颁布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则不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3

【一】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二】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价,纳入账内核算,并将每件

财产的规格、型号、原值、折旧、购进日期、编号记入分类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登记簿。

(2)财产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计提折旧,所提折旧费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赔偿。

(4)每年必须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属于盘盈的,要作价入账,属于自然损坏的,要造出清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冲销固定资产帐目,属于人为占用要及时追回,追回有困难的,要照价赔偿,闲置的固定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可合理估价予以变卖。

【三】预决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不得制定赤字预算,更不得举债运行。

(2)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预算,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养老保险及奖金等支出预算,必须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本村具体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3)年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预算方案的,必须及时修改预算方案。

(4)年终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决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5)年初预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预算方案和年终决算方案都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定。

【四】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严禁截留收入搞账外开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隐瞒和挪用各项收入。

(2)一切费用开支都必须符合制度规定,且有真实的单据作为凭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入账。

(3)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人。财务开支实行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设报帐员一名。

(4)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具体审批权限分为: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审批,村支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审批三个层次。1000—10000元以内的开支,必须由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开支需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并报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签字,超过20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议通过。

(5)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具备时间、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审批,对于票据不真实、手续不完备、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凭证,村报帐员应当拒付,拒绝报账,镇经管站会计拒绝入账。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不得经手收支任何票据和钱款,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开支必须有一名以上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并签字。

【五】票证管理制度

(1)账簿、凭证、报表、收据等,由镇经管站和财政所统一添置、领购,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场购买。

(2)专用收款收据等带序号的凭证,必须建立“票证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管理。领用、缴销时,都要按凭证种类号码入簿登记。使用时填错作废处理的凭证,要在各联上加盖“作废”戳记,一并保留在票据存根上。

(3)票证由村报账员负责领用和管理,实行谁领用、谁保管

的原则,用完一本方可领用下本,特殊情况需多领用的,最多不超过五本,并限期缴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村级费用开支标准制度

(1)村内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制度的约束下把费用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年度开支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年初预算,如特殊情况需要增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所有开支标准一律报镇经管站备案。

(2)差旅费。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档次,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宿费补助标准等,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超规格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出差人自理。

(3)工资、奖金及福利补贴。村干部工资由镇政府按标准统一发放,奖金及福利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复,不得由村支两委自行研究决定。

(4)通讯费、办公费用可实行包干,具体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代表大会决定。

(5)其他。报刊杂志的订阅以党报党刊为主,杜绝滥杂的现象,无经济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庆典不得以村集体名义提供赞助。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必须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必须在镇经管站的'结算报表基础上进行。年初应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2)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为:财务状况及执行情况;村级各项收支的真实具体情况;专项建设(含一事一议)的资金预决算情况;集体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形式为:设立固定公开栏,按照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或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4)严格财务公开程序。年度财务公开前,应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并作出结论意见。季度财务公开,应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有村报帐员、村支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报镇经管站审核认可后公开。

【八】财务交接制度

(1)村财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在没有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财务人员应遵循财务准则,离岗时不得扣留任何财务资料及档案。

(2)交接手续必须在监交人监督下进行,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负全责,如事后发现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员责任外,监交人应负连带责任,财务交接的监交人为镇经管站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3)财务人员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编制科目余额表和各项相应的明细表,以及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并将所经管的帐簿、凭证、报表、业务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单,移交给新接任的财务人员。所有移交表和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都必须签名盖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监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会计档案室入档备存。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4

一、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1、机构设置:全乡各机关、单位、村社财务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结算、分别核算,由乡财政所统一代理各机关、单位、村社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结算。

2、岗位设置:财政所内要分别设立单位办公室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核算会计、资金结算会计、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监督稽核等业务岗位,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各财务单位均要分别确定单位财务审批、审核和报账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各村社均由村文书作为统一的报账员。

3、职能划分:财政所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以及党政领导交办给财政所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业务,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平衡,组织预算执行;单位核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各代理单位的财务核算,协助代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资金结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和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结算,保证资金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办理各种专项资金的领拨、使用、报账和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全乡国有资产的修购配置、调配使用和出入登记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农村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种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监督稽核岗位主要负责各种专用票据的管理,对财政所内各业务岗位经办的收支凭证进行复核审查,组织乡、村的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负责查处财务违纪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4、集中结算:对统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银行账户和出纳岗位,实行“零户统管”,由财政所资金会计统一办理各单位、各村社的资金收付结算。

5、集中核算:由乡财政所对统管的乡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财务全面实行“代理记账、集中核算、无偿服务”,取消所有代理记账单位的

— 1 —所有会计岗位。每个财务主体单位只设一名报账员,由财政所按所统管的单位分别建账,对村社集体财务应以村、社分别核算,以分清财务主休、明确资金权属。对财务清理不彻底,分别建账确有困难的,可暂以村为单位建立过渡账,明细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设立单位、集体收支账务。

二、加强收支管理,规范资金结算秩序

1、严格收入管理,实行村账乡管。改变资金分散管理、会计人员分散管理、财务核算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对各种农户缴款,由财务人员分户、分次开票。

2、实行资金统管,杜绝体外循环。单位和村社资金在会计主体、资金权属和财务审批“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支两线、定期报账。对所收资金实行直达国库、财政专户或财政统管的单位账户。对非现金往来结算由财政所直接实行内部划转。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开立单位、集体账户。

3、规范资金结算,实行封闭运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缴预算和应缴专户的资金分别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不得直接记入单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收取单位或集体的各种资金。对单位职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员经费实行财政直发;对各单位和村社日常开支,由乡财政所一次性核定预借备用金;开支发票统一由单位报账员定期报账,实行资金直达用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年终一次性归还备用金,彻底杜绝截留坐支现象。

三、规范资金渠道,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1、全乡财务实行专项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预算指标控制制度,彻底理顺村社和各单位的财权、事权关系。根据村社和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在上级统一的财力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确定财政补助比例或补助数额。整合各单位和村社的其他资金,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和村社集体资金预算,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钢性。

2、乡财政所要按照“两上两下”的单位预算编审程序“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审查各单位和村社预算,作出单位和村社综合预算— 2 —批复。

3、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乡财政所要妥善调度资金,根据各单位和村社的用款计划和时间进度进行拨款,做到资金调拨进度和时间进度基本同步。

4、各单位、各村社要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开展单位创收活动等多渠道增加本单位收入,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乡财政对各单位经费的自给能力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5、财政所财务人员和单位报账员,要按指标控制账、财产物资账、资金核算账规范设立相应的各类总账,明细账和备查账,

6、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只能与本单位报账员发生个人财务往来,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财政所不得与其它单位职工个人直接发生财务关系,不得办理任何超预算开支的资金结付。

7、乡财政所每半年要向乡人大主席团和乡政府分管领导提供一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向政府乡长提供一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向各统管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四、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核

1、财务审批程序。各单位和村社费用开支,实行交叉审核、单位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发票严格坚持“一单三签”和财务复核制度。由经办人在发票上“背书”详细开支情况、经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发票要素审核,涉及补助的费用报销,要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确定报销标准和金额。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的发票,财务审批人不得审签,未经财政所长复核的发票,资金会计不得办理资金结算,核算会计不得受理做账。10人以上的单位开支,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独立审批,法人经办的支出不得自行审签;10人以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经办的支出,由政府乡长审批;村社集体开支由村主任审核、乡长审批,村主任经办的支出由支部书记审核。财务审核人对报账人提交审核的开支发票,要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对不属实或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开支发票,要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原则上不得将原始票据退还经办人重新变通、完善。

2、费用报销办法。各单位费用开支要严格坚持开支范围和标准,实行“定期报账,逾期不报”的办法。对党政实职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非上交性职务消费实行“定额控制,凭票报销,超支不报,节约归公”。对其他人员实行实报实销。实行包干补助的人员,在补助范围内不得再报销费用。

3、报账结算程序。对供给内直发的乡、村、社固定性人员经费,由财政直接列支,直接顶抵各单位预算指标。各单位、各村社的其它费用、福利开支,由单位报账员凭“一单三签”后的原始发票,经复核后,到资金会计处办理资金结算和票据移交。

4、债务往来管理。各单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节支和债务消化目标,及时清理往来,力所能及地搞好债务划转,防止新增债务。从严控制内部职工的借款规模,严格执行“前借未清,不得办理新借”的规定。

5、开支发票审核。各单位职工在外开支,要严格坚持“谁经办,谁报账,谁结付”的办法,严禁以单位名义在外,挂账。要重点加强对公务租车、接待用餐、物资采购和在外出差开支的管理。财务人员必须严把原始凭证审查和资金支付关,不得经办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等各类违规支出。

6、激励约束机制。各单位都要建立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突破个人开支定额的节约部份,可由本单位在年度综合预算经费内,在节约额的50%以内发给个人节支奖励。

五、严格开支标准,从严控制支出规模

公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水电、电话费和机关公务支出。以下是政府机关公用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1、水电费:公用办公的水电费由单位负担,个人用电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0元。

2、打印费:各办公室打印文件、报表及其他资料,统一交党政办室打印(党政办公室按打印数量收取适当费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营业性打印部打印,否则,打印费用由个人负责。

3、电话费: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党政实职领导每人每月300元,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以上待遇的非实职领导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非实职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办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费:由书记出据出差通知单并核定生活、住宿补助金额:出差开支往返车、船、飞机费据实报销;其他差旅费开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费、生活补助、乘车补助、市内交通费),到县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区的按30元计算),到县外市内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内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经济特区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况经乡主要领导同意接待的生活费外,超标准开支一律自理。外出学习、培训时间较长的(一个月以上),不适用该补助标准,根据情况适当补助,但县内不得超过15元/天,县外市内20元/天,市外省内30元/天,省外40元/天,经济特区50元/天。

5、租车费:一般情况不允许任何人租车,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车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出据租车通知单,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租车。

6、业务招待费:来人来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团就餐,不准找包包烟。确需进营业性餐厅就餐和找包包烟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并确定标准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烟。所有来人来客就餐均由办公室出据就餐通知单,月末凭通知单结算。烟、酒等由财政所派专人统一采购,烟、酒分别由政府办公室、财政所管理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出库登记。

7、办公设备购置费:各办公室因开展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由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交财政所统一购置。

六、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资金结算纪律

1、所有乡、村干部和其它人员,未经财政所审查和财务人员委托,不得从事财务收支活动。各单位、各村社有关财务收支的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要抄送交乡财政所存查、备案。

2、财务人员收款一律使用监管专用收据,单位和村社收款及结算资金由财政所审查后核发票据。实行数量控制、交旧领新,彻底杜绝白条收支和票据混开的现象。

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资产修购、进出登记,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充分明确各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权限,落实每综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乡财政所要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未经资产主管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调配、交换资产。

4、财政所要与税务、国库、银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单位、村社定期对账。做到随发生、随结算,随做账,不得出现临时性票外收款。单位和村社结报票款,必须检核所发票据,实行票款同行。彻底杜绝先交钱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钱的的现象,保证各项收入真实准确。

5、财务收支考核一律以单位核算会计账面数字为准。

6、乡财政所要定期审查村社财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5

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 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二、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未通过

第二条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3) 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一、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

1、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经理审签,总经理助理确认以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条 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三条 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2、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第四条 各部门应该对生产需要的物资定期编写采购计划,交由该物流部负责人组织采购。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五条 各部门对于生产急需的物资,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物流部提供物资需求申请函,由系统负责人根据公司仓库内相关物资的储备情况决定,由物流部相关负责人持申请函、相关费用的正式发票依据报销的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条 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七条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资入库单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并根据对方开具收据入账。

第八条 同城采购要求采购人员自借款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销;异地采购要求自借款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销。

第九条 采购发生的运费,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实报实销。

3、员工本市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条 凡市内办理公务的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事先必须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 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4、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部门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须经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批准,记入部门招待费。

第十三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同意,限额接待。

第十四条 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

5、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6

第一章资产及项目交接

第一条新开业酒店由总公司将其有关会计账务事项,编制移交清单,各酒店应根据所接收资产逐一登记,实行建账管理。

第二条按酒店管理制度,进行资产、用品等的购、领、耗、存、盘点管理。

第三条酒店开业前由运营部协助酒店制作开业用品预算,经总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安排统一订制。

第四条总公司统一订制的开业用品,由各酒店验收,并列入酒店库存商品管理,货款由各酒店在自有流动资金(或开业备用金)中支付。

第五条筹建期间的工程款项由总公司代为支付,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转给酒店,原件一般保留在总公司,酒店可从总公司索取盖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的复印件。

第六条工程决算后,由各酒店分别记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所需工程资金由代垫或从银行借款,酒店分期归还总公司(或银行),工程尾款由总公司统一支付。

第二章营业收入

第七条经审核后的账单方可入账

每天的营业收入必须解入银行(应按每天的金额分别填写解款单,不要凑整数),月末同样以银行解款形式入账,可做未达账(即“企业银行账面已到,银行则未到”)

按公司统一规定编制营业日报表,十天为一小计,月为总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当天收到,并已解入银行的现金)

应收账款——散客待结账(客人当天消费但未结账的金额)

应收账款——信用卡未达(客人已消费并签字,但银行尚未结算入账的信用卡金额)

营业费用——客用品(用"红字"反映客人赔偿的金额)

贷:营业收入——客房收入(房金收入)

营业收入——商品收入(商品收入)

营业收入——餐费收入(餐饮收入)

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商务、房租收入、金卡收入等)

其他应付款-代收客人话费其他应付款-代收客人洗衣费预收账款-预收客人押金(向客人预收的客房押金,负数则用红字表示)

第八条所有收入必须作明细统计,如金卡收入,代币券收入等(可以电子表格形式统计)

第三章存货

第九条酒店按实际情况存货分为以下几类客房部:物料消耗-客用品物料消耗-棉织品物料消耗-清洁用品物料消耗-印刷品;餐饮部:原材料饮料;卖品部:库存商品

第十条其中每笔业务手续必须齐全,后附入库单,必须有验收人签字。出库同样附出库单,有领用人签字(如:客房客用品消耗,必须有客房人员清扫单,后附签名)

第十一条分录如下:

购进入库时(凭证后必须有入库单)

借:库存商品(为小卖部)

物料消耗——客用品

物料消耗——棉织品

物料消耗——清洁用品

物料消耗——其他

原材料

饮料

贷:现金(够零星菜款时)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必须注明供应商)

每月出库时(可按旬或在月末填列,后附出库单及月收发存报表及盘点表,及时注明盘盈亏说明,并做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餐饮

主营业务成本——卖品

营业费用——客用品

营业费用——印刷及文具

营业费用-维修费

贷:库存商品(卖品部)

原材料(餐饮)

饮料(餐饮)

物料消耗

内部用餐或使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公司等

营业费用——工作餐

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主营业务成本(借方用红字表示)

第四章债权债务

第十二条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只用于记录应收及预收客账,其中:包括不能入PMS系统的团队应收及预收款(财务后台操作),未达的信用卡金额

第十三条其他应付款:用于核算与客账无关的其他应付款项,与总公司的往来账,统一通过本科目核算(如:应收公司款,及公司代垫的款项)

借:长期待摊费用(安装、装修、配套工程等,可设明细账管理)

固定资产(按类别设置明细)

待摊费用(按类别设置明细)

贷:其他应付款

第十四条应付账款:核算营业过程中,与供应商之间的往来款项(如购客用品、原材料等)

第十五条其他应付款:除应付账款外的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六条每天必须核对应收及预收客账(即PMS统计报表同财务日报表的吻合性),每月必须核对往来账,与公司及其他店的往来账必须月月结清。

第五章费用、税金

第十七条为了准确核算各酒店当月(年)的有经营情况,可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包括:水、电、煤气、蒸汽、电话费、销售佣金、棉织品、大修理等。

第十八条月末将当月预提费用明细表(月末一并填列并做分录),酒店暂不设"管理费用"账户,相关费用通过"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第十九条借:营业费用——水费

营业费用——电费

营业费用——煤气费

营业费用——蒸汽费

营业费用——电话费

营业费用——销售佣金

贷:预提费用(按明细设置分别填列)

第二十条每月预提的费用必须有依据,可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月度抄表数等,计算出当月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每月预提费用的凭证尽量做在一张凭证上,以免漏提、多提及遗忘。

第二十二条酒店员工工资标准及工资总额,由酒店提出初步方案,报总公司审批,店长及财务主管的工资标准,由总公司决定,经过批准工资的发放,由酒店计入营运成本。

第二十三条养老金等"四金"由酒店统一缴纳。

第二十四条工资管理实行预提制,即月末必须计提当月实际应发放工资,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营业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工资(实际发放数)

借:营业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金(个人)

其他应交款——医保(个人)

其他应交款——失业保险(个人)

其他应交款——公积金(个人)

应交税金——个调税(个人)

营业费用——缺勤冲回(借方以红字表示)

支付时:

借:应付工资——工资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金

其他应交款——失业金其他应交款——医保其他应交款——公积金

应交税金——个调税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五条每月必须计提当月应缴营业税及其他税金,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河道管理费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河道管理费

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六条上述项目,根据各地区实际需要设定,税率根据当地执行比率计提。

第二十七条新开业酒店应及时争取本地政府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待摊费用”科目,年底保留余额,装璜及开办费一般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分摊期为5年。

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摊销时

借:营业费用(按明细科目设置填列)

贷:长期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

第六章固定资产、折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执行,若与税务法规有差异的,按税务规定的最低年限为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账管理,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要求保管、使用人每年至少确认一次,发生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做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以原始金额入账,每月提取的折旧,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

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时

借:营业费用

贷:累计折旧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7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

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8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财经纪律及规定,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正常人员经费,按上级统一规定支出。学校的福利奖励,根据本单位福利、奖励经费的收入情况预算计划,由学校研究决定。

二、设备购置及日常采购

购物要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购单”购物,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指标,申购手续由处室主任提出,总务处核准,贵重物品还须经校长室审批后,一般由后勤人员统一购买。发票报销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批量在5000元以上,或单价在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或数家商家报价择优采购的制度。上级所拨的专款设备经费,要专款专用,凡需购买国家专控物资,一定要先经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购置。

三、差旅费报销

1.公务出差不坐飞机和出租车,公务紧急确需坐飞机的,事前经校长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出差杭州市、金华的正、副校长可乘坐一等软座报销,中层干部及其它教职员工可乘二等软座及以下等级按实报销。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自然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30元,市外每人每天50元。

2.教职工参加在函授(须是参加教育系列专业)集中面授和考试时,其往返车船费按标准给予报销,不发出差补贴。住宿费原则上自理。

教职工由组织委派参加六个月以下的培训班、进修班、训练班。路费按标准报两个单程,考务费、学费给予报销,报名费书籍资料费等原则上自理。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市内15元,市外25元,休息天除外。(三个月以上减半发放)

3.省内差旅费由总务主任审批,省外及三千元以上省内差旅费按规定标准由分管财务校长审批。

四、公务通讯:

校级领导无绳电话话费报销,每月总额不得超过五百元,市话费报销,校级领导每月不得超过八十元,中层干部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元。

五、加班费

学校需要教工加班,由各处室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发加班通知书;确因工作需要,教工自己要求加班,事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同意后可加班。加班后根据加班申请表,由人事室造册总务主任审批后支付加班费。详见加班管理制度。

六、招待费:

招待费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得超过学校年度预算中“公务费”的2%。招待费报销须经校长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七、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子原则上不得报销。教科书、作业簿、讲义纸等代管费及报刊杂志,预算内工资发放等经费由总务主任审批,基建修缮费支出由总务处审核,校长审批。

八、教职工因出差、购物及重大活动需预支暂付款,必须先由校长审批后领款,暂领空白支票要从严控制,暂付款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结算。

九、学生代管费一学期结算,多还少补,凡学生使用经费一律不准挪作他用。

十、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校领导严把财务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十一、上述制度如同国家或上级规定不符,以国家或上级规定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9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部分借支流程

第三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四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五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零星费用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五部分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本制度未尽事项后尝补充。

第七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为了规范我享我家门店财务管理,降低门店财务运营风险,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我享我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直营店,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内容

第二节现金管理

①营业额必须与账面金额一致,收银员负责保管营业现款。如出现长短款现象,短款部分由责任人补足;长款部分必须全额上交公司,收银员私藏现金长款,全额没收外,处以长款额的两倍罚款,如重复出现,开除处理。

②每日营业现款必须在次日上午10:00前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全额存入指定帐户,一次扣罚店长绩效考核分3分。

③营业现款不得直接用于购买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则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④营业员需对营业额及商品资料保密。

第三节库存管理

①专卖店入库、调货、销售、退货必须坚持“单随物转,当面点清,签字确认,及时入账,帐实相符”。货品入库由店长直接向仓库下单,当面点清后签字确认。调货由调入专卖店开调货单,当面点清后双方签字确认。退货由店长直接开退货单(并注明退货单单号),由仓库签字确认,方可入账。

②赠品视同销售,在价格栏中填“零”。

③商品外借必须经过分公司经理同意,填写借条后方可外借,严禁商品私自外借,若私自给顾客签单挂账,经手人三日内负责收回货款,否则自行承担损失部分,另视金额大小处100-500元罚款。

④每月月底必须对店铺进行一次全盘,出具盘仓报告。盘亏金额(按零售价计算)由店长全额赔偿,并扣店长绩效分5分。出现串号现象,按每个货号扣店长绩效分0.2分。

第四节报表提供

①店长每月3日前提供以下报表:

(1)回款明细表、

(2)存款明细表、

(3)盘仓调整表、

(4)赠品汇总表及与之对应的进出票据,销售小票等。

各类报表必须由店长及经理签字确认,一式二份,一份交至财务,一份门店存档。销售小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白单)门店存档,第二联(红单)客户留用,第三联(黄单)财务存档。销售小票及进出票据需按类别和单号顺序排列整齐,装订完整交至财务。

②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账簿表单的,一项罚款50元,每次扣罚店长绩效分10分。

③随意涂改单据,账簿,报表,字迹模糊不清,签字不完整的,按每处5元罚款。

④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报表,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按每份一天20元进行处罚,按天累计。

⑤进出票据,销售小票,各类报表需按顺序装订保管,未妥善保管而丢失的,一经发现,每张小票罚款5元,每份报表罚款20元。

第五节价格管理

①货品销售要严格根据公司签发的零售价(或会员价)挂牌销售,不得擅自提价、降价销售。擅自提价,每次罚款50元。擅自折价,折价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②活动价格和时间必须由总经理签发,门店必须按照签发的价格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变价销售。擅自延长活动时间进行变价销售,差额部分由责任人补足。第六节开票管理

①门店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前在OA上填写开票申请单(必须备注系统销售单号及收款方式)。若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开票资料。

②门店可填开普通发票,发票内容限定为:床上用品、家纺日用品、或者直接开具产品明细。

第七节门店费用报销

①门店电话费:每个门店每月可以报销100元以内的电话费(包含小灵通电话费),超过部分由店长承担,店长及店员的手机费不予报销。

②送货运费:门店可以提供送货服务,送货时首选公司的送货车,没有送货车的门店可以外叫车,每次外叫车必须在OA中提交用车审批单,由公司每月统一进行结算。

③开会与培训差旅费:分公司开周例会、月度会议以及组织培训等活动时,途中合理的公交车费可以报销,打的费等均不予报销,餐费由与会人员自行承担。

第八节其它

①对于店内物品(除货品外)由店长负责登记保管。损坏店内任何物品(包括货品及货品以外的任何物品),可以维修的,责任人承担费用;如无法使用,货品按零售价赔偿,除货品以外的物品按照进价赔偿。

②私自留人在店内住宿,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店长负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杭州汉阁休闲家居有限公司

签发日期:20xx年7月1日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总务处财务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条学校总务处财务办公室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两名会计、两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五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 认真执行“收支两线”管理的规定,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以及暂存类资金按性质及时划入财政 “专库”。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计划外招生收入、借读生、承包收入等。

1.学杂费收入:按市物价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总务处应积极组织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及时了解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阳光班、唯新班学生和学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特困户子女,减免标准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确定。特困户子女学杂费减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经总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执行。学杂费之外的其它费用均不减免。

⑷学费一学期收缴一次,在春、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总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对学杂费收入,总务处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上缴财政“专库”,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2.计划外招生收入,与学杂费一同清算、结帐,上缴财政“专库”。

3.借读生收入,入学时与学杂费、书本费等一同清算,上缴财政“专库”。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超市、食堂、医务室等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第八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金库”;为学校或处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总务处,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九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总务处给予的借款。

第十一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借款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办公室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由各分管处室领导提出,报分管校长批准。借款人须填 “借款单”,先由各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分管财务校长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办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4.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5.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处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校长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6.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7.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办公室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分管财务校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津贴等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三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长签批,500元以内由财务副校长签批,餐饮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经校长签批,最后由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公室报销。

2.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上应有经办人签字、处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书本及资料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3.行政采购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门因工作需要采购图书、学生学习资料、办公用品、配件、修缮用材料等支出,此项支出数量大、品种繁多,须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并经学校纪检部门同意,采取招标等形式并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购。

五、财务报表及预决算报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于每月终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财务收支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按月结帐、对帐,现金、银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完成学期报表。各种报表应按月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五条学年初、学年终,应按时完成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同时按规定附加报表文字说明,年终结算应有决算报告。

六、附则

第十六条如本制度与国家财会法规或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则以国家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2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管理各项资金,正确、及时、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部系公司职能部门,公司财务部有权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并有权向公司提请对有突出贡献的财务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财会人员进行撤换。

三、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务时,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筹措资金、有效运用资金,提高企业效益。

四、公司财务部应认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财务法规得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办法,如责任会计、目标利润、计算机管理等,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财务人员应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为公司聚财、理财、用财出谋划策,严格把好财务收支关,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和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人员设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则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二)财务人员因故离辞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一般财务人员变动应时先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财务人员登记手续。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财务部级财务部经理,主持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部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财务部成员按业务活动的需要划分岗位摄制。

二、财务会计制度

(一)人员考核:

1、公司财务部对财会人员每年考核一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财会人员要进行总结和自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财会人员考核档案,作为晋级及奖惩的依据。

(二)财务部制度的建立:

1、财务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和公司具体情况,指定公司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签、支票、发票、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财务制度应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财务工作要求:

1、公司财务部按财政部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定期向主管财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帐表、年度报表应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2、

3、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领导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会报送月度“收支计划表”,“资金支付预算表”,待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额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按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置帐户;应定期核对帐户,定期财产清查,保证帐实相符;应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保证各种报表数据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计划拨付。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楼款,帐务处理上仍计作拨付。售楼款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部的退款。

(二)非计划用款要专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长签字之调配资金通知,应立即照办,不得延误。

(四)公司将非公司业务之用的资金调出公司系统,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书面批准。如系口头通知,需补办书面批准手续。非经董事长批准将资金调出系统,有关人员以严重过失论处。

(五)各币种之间的兑换一律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进行外汇买卖业务。

(六)公司要积极筹措、运用和管理好各类资金,保证工程项目的需要。

二、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对经董事长批准支付的款项及总经理签字的预算内的申请付款款项,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批准的款项,即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付。

(二)严格进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从材料设备采购、日常开支到工程预算,应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不得超标准支付工程款项。

(三)财务部在工程付款记账方面按部童工或单位、按不同承包单位,分别设置预付款和应付帐款明细账。预付帐款用于归集

我公司对各供货商及承包单位的预付购货款和预付工程款的详细记录,应付帐款反映我公司对供货单位及承包单位所欠债务的详细记录。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时经管部必须和财务部对帐,经财务部确认实际付款情况后,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业务费、工资、房租等,采取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按实报销的形式,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负责执行,公司财务部控制使用,不得随意突破限额。凡属国家规定应于支付的费用如:税务、财政、会计常年咨询费按实列支、会议等在发生实单独申报预算交董事会批准。

(五)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费用后,应有办公室相应建立实物台帐。

(六)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员工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节约修理费用,防止毁损和盘亏。

(七)对外签订材料、设备、工程承包、劳务等方面合同应严格按照公司经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4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在总务处下设财务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室设报帐员一名,报帐员根据《会计法》行使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学校的经费报帐活动业务。

二、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收入进行预算编制。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预算。

三、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对从教育局拔给的教育事业费、公共医疗经费、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业收入管理: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学费、借读费、捐赠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足额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3、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财政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是事业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建设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挤占教育事业经费。

3、对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4、各项支出应经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资产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现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钱帐分理,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程序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六、财务监督

1、接受有关部门对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

2、本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三种形式。

3、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景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景,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