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职,跟领导部长说了,说是让等3个月后才走,但是接收的公司不让登这么久,说是必须在12月20号以前入职才行。部长哪里肯定不会同意这个时间走的',因此想强行走了,但是拿到离职证明肯定是必须的啊,不然新单位没法接收的。不知道有没有过来人知道咋样强行走,然后还能拿到离职证明的啊?PS:没见过离职都可以把人整的这么惨的地方,真是极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