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1.计算工资时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代扣个人社保时
贷:应缴税费个人社保
请问这个分录对吗?
以前贷:其他应交款-社保
新的应该是应缴税费,新会计准则不是说其他应交款并入应缴税费里吗?怎么是其他应付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