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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的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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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调整为2749.2元 涨406.9元

关于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的调整通知

从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15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16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16年1月起。因此,2016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元(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