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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集锦15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1.9W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作文集锦15篇

我喜欢作文1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恩怨与争斗,如同朦胧迷雾,放眼望去,看透重重迷雾,于是,他们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成为了我的最爱。

——题记

一、无畏的勇士

易水江畔,寒风凛冽,一场特殊的送别即将终结,你,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这个特殊的场合的一句即兴诵作,却成了千古绝唱,世人永远记住了你的坚贞,记住了呢的脱俗,记住了呢的忠心和坚韧。

你本没有必要卷入这场战争,甚至可以在家平凡的度过一生,然而,你并没有这样做;你仅仅是为了报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而去做一件足以丢掉性命的事情,当你面临抉择时,你坦然应允,从那一刻你便清楚,此行你将再也回不来了,尽管一击未中而成就千古遗恨,但已给专制魔君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梦魇。

从此,“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成为了亿万中国人心中的共鸣,荆轲,你永远是世人心目中的勇士。

二、永恒的战士

生活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你从小便立下了杀敌报国的远大志向,为此你刻苦的练武习文,当金人入侵宋廷时,你毅然怀着满腔热忱征战沙场,百战百胜,打出了岳家军的威风,使金人闻风丧胆,但当你正要筹划收复所有失地时,却被一道道圣旨催回,不久便被奸臣秦桧害死。但是,你仍然活在中华民族的心中,你永远是我们心中不败的战神。从此,你岳飞,又为中国历史增添了一笔新的色彩,为中国文化添加了崭新的一页。

三、坚贞的使臣

荒凉塞外,黄沙漫天,你因为一个特殊的身份而被拘禁,但你仍毫不气馁,毫不妥协,因为你是大汉朝的`使者,你是天朝权威的象征。

你作为大汉朝的特使,本来是怀着有好的心灵来访问单于,却没想到因随行人员参与了匈奴的叛乱而被单于拘禁,你的部下乃副使张胜等都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纷纷变节投降,而只有你面对敌人的招降无动于衷,从而保留住了大汉朝的威严,面对降将卫律的威胁、利诱、断水绝粮等手段一一从容处之,在匈奴将你置于冷饿之境时,你仍然没有屈服,仍念念不忘自己是汉朝的特使,在滞留匈奴的十九年中,你在极为艰难的处境下,始终坚守节操,为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将生命与利益置之度外,临危不惧,正气凛然,而你苏武,也因为这份忠诚而永生。

四、贤明的君主

公元前494年的春天,吴王夫差为报父仇准备进攻越国,当你得知消息后却由于一时的鲁莽,在还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先发制人,出兵攻击吴国,双方交战于夫椒,由于双方军事力量悬殊,一经交战,越军便立刻溃不成军,最终仅剩五千人撤离战场,退出会稽山,吴军趁胜追击,将会稽山包围的水泄不通,就在会稽即将失守,越国面临灭国的生死存亡关头,你采用范蠡的意见,将国家一切军政大事俱交与文仲,自己则穿身事吴。三年后,你终于取得了夫差的信任,被释放回国。回国后,你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使越国力量大幅度提升。经过卧薪尝胆,数年苦革后,你终于灭掉了强大的吴国;勾践,你是多少君王的典范啊!

五、忠心的文士

你,以为被亿万中国人称赞了多少个世纪的文士,一位忠心为主的大忠臣,仅是为了报刘备的三顾之恩,从而鞠躬尽瘁,将自己的一生全部奉献给了蜀汉事业。

你,原本是居住在隆中的一个平凡的书生,却因皇叔刘备的三顾之恩而甘愿出山。从此,你呕心沥血的将自己毕生绝学尽皆奉献到蜀汉的建立与巩固上。是你,才使蜀汉的军事力量有了空前的强大,北威曹魏,东慑孙吴,曾是你巧借东风破了曹魏的八十三万大军,曾是你六出祁山打乱了曹魏的军事部署。最终,你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五丈原。从此,你,诸葛亮,成为了世人心中永不泯灭的明灯。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还有许多人是我最为喜爱的,他们每个人身上都隐藏着与众不同的闪光点。当然,这些闪光点并不是显现在眼前的,因为这还要我们用慧眼去发现,用心灵去品读,用行动去证实的。

我喜欢作文2

长这么大,我已经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不是童话故事,也不是四大名著,而是日本作家黑柳砌子著的《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录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巴学园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因淘气在一年级时就被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小豆豆遇到了和蔼可亲的小林宗作校长,并在和其他学校不一样的电车教室里开始了新的学海生涯。

巴学园是个独特的学校,小林校长在里面倾注了自己所有的心血,而在巴学园里学习的学生们也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巴学园的课程很独特。同学们可以所心所欲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上课。长久以往,老师就能清楚地了解到学生们的兴趣爱好和擅长的.东西。只要学生们完成了当天的课程和作业,就可以由老师带领,去外面散步。往往这时候,就是小豆豆和同学们最开心快乐的时候。这些可爱的小朋友们却不知道,在愉快的玩耍中,他们同时学到了许多知识。

巴学园的饭盒很独特。小林校长对学生们自带的盒饭的要求不像其他学校那样要求膳食平衡吗,不能挑食,而是要求学生们的盒饭中必须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所谓“山的味道”,就是一些山鸡、野兔的肉;至于“海的味道”,就是一些海鲜类的食物。因此在巴学园里,没有人会说一些“我的菜比你好,你的菜比我差”之类的话,也没有人会挑食、厌食;相反,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在巴学园,没有争吵,也没有攀比,更没有人会轻视同学;反而会对那些残疾的同学给予照顾和关怀。小豆豆在巴学园里度过了一段最快乐、最难忘的时光。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她学会了礼貌,学会了怀念,学会了许多知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残酷的战争,凝结着校长先生梦想的巴学园毁灭了。尽管如此,小林先生对孩子们的爱,以及他对教育的热情没有消失,他的心中仍然充满了信念和力量。

书中的小林先生和大部分老师不一样,他对孩子们献出了所有的爱和呵护。为了使身体上有障碍的孩子能够去掉自卑心理,以及“我比别的孩子劣等”的想法,他尽了能做到的种种努力;在学生发生错误时,小林先生绝对不会指责他们或请家长,而是耐心和气的告诉做错的学生做错的地方,并要求纠正;为了拓展学生的农业知识,小林先生请了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到学校给学生上了一堂农业课,教授农业知识;为了孩子们不乱涂乱画,小林先生在音乐课上给了他们充裕的时间用粉笔在地板上画音符,这样既能够“自由地运动身体”,又可以轻松自在地欣赏音乐的旋律,还可以使孩子们自觉养成不乱涂乱画的好习惯。除此之外,小林先生还经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给予了小豆豆无限的自信。也许正是这句简单而宝贵的话,决定了小豆豆的一生。可以说,这句话在小豆豆的一生中有着重要位置。

读了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在小豆豆成长的过程中,有许多人,许多事决定了她的一生。在小豆豆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快要升入初中的我,因为受了这本书的影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一直认为想要取得好成绩,就得用功读书,刻苦钻研书中的内容。但实际上,除此之外还需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事和物,感受大自然的风韵。在成长之路上,身边的人和事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们必须养成乐于助人、体谅他人、善解人意的美好品质,只有这样,才会长成一个人人都能接受的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乐意与你成为朋友,愿意宽容你。体谅你;反之则被人人唾弃,孤独终身。

此外,我觉得,在如今的社会中,也需要这么一个巴学园,这么一个小林校长,不是吗?

我喜欢作文3

在认识程先生之前,我也曾矫情地认为自己不会再爱了。

前男票,个子高高,笑起来挺好看的一男子,可惜他很少对我笑。在我的印象中,他对我做过最多的表情是皱眉加摇头,再加上一脸的无语。

他工作忙,除了热恋期,他很少有时间陪我,不是出差就是应酬。

他每天下班回来都是一副疲惫到不愿说话的样子,有时候,我找话题和他聊,他也不愿搭理我。

他喜欢挑我毛病“你看你熬夜的脸色多丑,你做事就不能别那么拖拉吗?”“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设计图现在都没弄出来”“你瘦得有种病态一样!”“你小腿怎么这么粗?”“你敲键盘能不能小声点?吵死了!”......

我们相处不到一年,他就提分手了。

她丰满性感,身材比我好;她腿又长又白,秒杀了我的短腿;她做事干净利索,而我拖延症极度严重;她早已游遍四海,我却依然是个能不出门就不愿出门的宅女......嗯,她有的,我都没有,他喜欢的样子,我都没有

分手那天,我没有闹,就这么安静地看着他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骨子里所谓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去死缠烂打,哪怕明知道自己不想失去他。

那一刻真的很羡慕那些,从一开始认识就能走到最后的人,不需要经过失恋什么之类的,就这么牵手白头。我很羡慕,却也只有羡慕的份

......

现在自己在另一座城市里三年,和众多职场人员一样,典型的工作狂,每天24小时,工作超过12个小时的都是家常便饭。

不是设计素材或改方案改到凌晨一两点,就是赶PPT赶到通宵,或是连续熬几天的夜收集整理素材。

每天都感觉很忙,其实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自己做事太墨迹导致,这个我是承认的。因为在我意识到自己有这个坏毛病的时候,毕竟曾经就有人三番四次吐槽过我这个缺点。

他从事广告行业,广告设计,听着确实挺高大上的,实际上也是要加班加到哭的那种。别说平时加到10点,11点,有时候就连周末都得加。

即使工作很忙,热恋期也早已度过是N久,但他依然每次都会挤出时间拉着我到处玩,一起看场新出的电影,一起逛超市,一起买菜做饭,或是陪我到图书馆看上一天书......

有他在身边,我即使拖延症犯得再严重也不用担心他不喜欢,我可以没有高智商,可以晒得黑黑的,可以不穿拖鞋就在地板走来走去......

遇到程先生之后,我发现我并没有失去再爱一个人的能力。因为他是我遇到了对的人,不用他喜欢的样子,我都必须有,而我有的样子,他都喜欢。

其实不论男女,小时候,我们都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很特别的一个人,即使眼下平凡无奇,自己也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只是还没有被发现而已。想到未来,总觉得一切皆有可能。

可随着长大,渐渐认清楚自己不过时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员,身材不比别人好,脑子不比别人聪明,脸蛋不比别人漂亮,甚至性格都不会比别人更有魅力。

于是,总担心自己的哪一方面会不被自己所喜爱的人喜欢,担心他看到自己的`某一缺点会选择离开。

但却忘了,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做到被所有人喜欢,也不可能被所有人讨厌。

如果遇到你喜欢他(她),而他(她)却只盯着你的不完美处不放的,终究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

很多人失恋后都会在后台找我说“没了他(她)感觉活不了”,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没有谁离开谁是活不了的,这只是自己不愿从那段失败的感情里走出来,想继续停留在回忆里的借口而已。

当你熬过这一切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也没什么,最后你甚至可以很淡定地笑着说给别人听。

其实对于这些人的离开,你可以伤心难过,但不要为这些不对的过客走不出来,因为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会变得越来越理智、越来越现实,即使做梦都会一边沉浸在美梦中,一边清楚地知道只是一个梦,你会变得更好的。

总有一天,你可以大声地告诉曾经因为你没有长成她(他)喜欢的样子而离开你的她(他):“就算你现在长成我喜欢样子,我也不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4

我不知道我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去阅读这一本书的,但是我只知道,读完它的我心中只感到一种掏心裂肺的悲凉。

当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时,我的心情是激动的,因为我周围的许多人都看过这本书,都说好看。带着忐忑的心,我借下了这本《白夜行》,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的成名作,一本把“悲凉”这个词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好书。

故事从桐原11岁时发生的一场悬案开始,这改变了他生活的全部。他的爸爸被发现在一个大楼的通风管里,没有了呼吸。所以,他的生活就再也没有了光明。直到十九年后,当年的那个警察笹垣又开始重新调查此案,惊人的发现凶手其实就是桐原本人。

这是一个如何扑朔迷离的案件啊?可是,在这个案件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助空洞、黑暗至极的秘密呢?

但即使如此,他的生活依然明亮。因为他最好的朋友——雪穗,她的生活同样肮脏不堪。可是他们仍然彼此依靠,彼此交心。对他们而言,对方给予的温暖是他们黑暗人生中投来的一道希望之光,支持着他们顽强的生活。

书中有一段名句,是雪穗说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看到这里,我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达脑髓。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情感啊!我同情他们的遭遇,我觉得他们悲惨。可即使他们的人生不堪,他们却从未被挫折击垮。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遇到一点挫折就溃不成军。我身处于幸福之中,明媚的阳光暖暖的打在我身上,惬意极了。而桐原一生最大的心愿竟是“手牵着手在阳光下散步。”因为这是他唯一的信仰,唯一的温暖了。

笹垣曾说,桐原和雪穗好似虾虎鱼和枪虾,相互依存,相依为命。但虾虎鱼从不光明正大地在枪虾身边。这个比喻确实不错。《白夜行》是以双线交叉的形式来写的,雪穗的生活是明线,桐原的生活是辅助暗线。但是这本书也不是完完全全交叉来写的,甚至可以说这两条线几乎是无关的。我们只能从蛛丝马迹中去臆测这两条线的相交。这里,我不禁被作者高超的写法而折服。

桐原和雪穗在文中唯一的一次交汇,是在雪穗分店开张,圣诞节那一天。警察们潜伏在周围等着桐原的出现,却迟迟没有等到。忽然,笹垣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飞速向那个穿着滑稽玩偶服的圣诞老人冲去。谁知那圣诞老人纵身一跃,跳下了楼梯。警察们急匆匆冲下楼时,他倒在血泊之中,胸前插着一把剪刀,那把他在童年时常常拿来给雪穗剪纸的剪刀,那把曾插在他父亲胸前的剪刀,他视若珍宝的剪刀。

而雪穗呢?她在目睹了这一切时,只是如人偶般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雇佣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然后沿着扶梯走上楼去,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我想流泪却流不出来,内心如同翻了五味瓶一样,各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我早已忘记了桐原和雪穗的心狠手辣,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之所以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是因为对方的温暖代替了无尽的黑暗。而在这一切都结束之后,东野圭吾只给了读者一个冷漠的转身。因为当一方的温暖结束之后,故事也就结束了。桐原最后的选择保全了雪穗,可桐原的选择却让雪穗走进了无尽的黑暗。我为这沉甸甸的感情而动容,我又对社会的黑暗社会厌恶。我想象这她那个跌跌撞撞上楼的身影,那个在阳光下散步的愿望。

合上书,望着书封面上两个手牵手的孩子的剪影,以及那倒映着幸福的影子,我思绪万千。

我喜欢作文5

朱元璋出身佃农,从小放牛,7岁那年,父母、大哥均死于瘟疫;17岁出家当和尚,到25岁那年,寺庙又遭官军焚毁;朱元璋走投无路,终于参加了反抗元朝统治的起义军;依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再加上一点运气,朱元璋在义军中脱颖而出,最后竟至黄袍加身,成为一个布衣皇帝的“传奇”。

在称帝前长达16年的艰苦转战中,朱元璋做到了深谋远虑,谦虚谨慎。他在战略上采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正确方针,同时牢记“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道理,做了不少好事。据清人谷应泰在《明史记事本末》中记载,朱元璋在准备攻取镇江时,就曾再三告诫部下说:我自起兵以来,从未妄杀无辜,你们一定要体会我的良苦用心,破城之日,千万不要放火、抢掠、杀人,违反者处以军法,纵容者也要处罚。占领镇江后,朱元璋还特地命徐达访请当地能人秦从龙,后来又亲自到镇江,“谒孔子庙,分遣儒士告谕乡邑,劝农桑。”及至做了皇帝以后,朱元璋也采取了一系列减轻百姓负担、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他曾对刘基说:“宽民必当阜民之财,息民之力。不节用,则民财竭;不省役,则民力困;不明教化,则民不知礼义;不禁贪暴,则无以遂其生。”刘伯温听了他的这番话,感动得赞叹道:“此所谓以仁心行仁政也。”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欲行仁政的皇帝,却又对孟子主张“民贵君轻”的言论极为反感,却又非常善于实施阴谋而不动声色,却又在惩处官吏时极尽残暴株连之能事,却又经常因自己的猜忌多疑和刻薄寡恩而陷入孤独和痛苦之中。和许多皇帝一样,他也在登位后立即陷入“杀功臣”的怪圈,把“兔死狗烹”的惨剧演到了极致——只剩下一个汤和,赶紧战兢兢告老还乡,才保全了一条小命。在震惊全国的胡惟庸和蓝玉两个大案中,他竟杀了将近四万人。这种空前的恐怖统治,这种复杂的双重性格,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动机和情感逻辑所造成的呢?

显然,这正是在封建专制体制下“权欲”无限膨胀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从起初连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的一无所有,到登上皇位权倾天下,还要想着为“家天下”的继承者削除“权杖”上的“芒刺”,这其中的发展规律,必然推动整个极权体制运转成一部疯狂的“绞肉机”,使其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包括那些后宫的女人们,毫无例外地无法逃脱要么“吃人”、要么“被吃”的命运。

人民大学的毛佩琦教授在“百家讲坛”上讲到“胡蓝两案”时说,明清两代都有人怀疑他们的所谓“谋反”实为子虚乌有,而他则干脆断言是两起“冤案”,这就和电视剧中所展现的故事情节大相径庭了。当然,电视剧如此演绎谋反与平叛的故事也并非毫无根据,因为在《明史记事本末》中,也记载了“胡蓝”意欲谋反的种种“蛛丝马迹”,按照这些线索来编剧,显然可以加强戏剧性,从而对观众有更大的吸引力。

尽管迷失在历史迷雾中的“胡蓝”事件真相难明,但照我看来,他们的“反”或“未反”,并不影响封建统治下君臣关系的本质。在那样一种非人的制度中,人性都已严重地扭曲变形。皇帝对权臣不可能完全放心,势必经常在信疑之间游移;权臣对皇位也未必毫不动心,只是要看实现篡位的可能性有多大罢了。皇上所谓“爱”卿如命者,臣下所谓“愚”忠至死者,即使真的曾经有过,那也只是个别的.现象,“非典型”的现象而已!

陈宝国在这部电视剧中,终于刹住了在《大宅门》中形成的表演惯性,摆脱了“白景琦”的影响,比较成功地塑造了这位传奇皇帝的复杂形象。演到后来,我看他已经“入戏”很深,感同身受地体验到专权者“高处不胜寒”的孤独、疑惧和痛苦了。但徐帆所演的马皇后,却成为一个概念化的形象,当然这首先是剧本的问题,不过徐帆的说白也确有毛病,总给人不自然的感觉。后宫的另几个女人,倒是演得各具特色,尤其是达兰和金菊,我认为是演得很好的。

我喜欢作文6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突然迷恋上了我一向不为关注的纯音乐。

闲暇时,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只潜伏的兽,在未知朦胧而又无限诱人的纯音乐旷野上漫游、求索。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偏头侧目,便是一片月影凉绕水,斜风卷落花的迷离景意;亦或是暮色遥苍茫,连云舒飞鸟的随性之气;垂睫又是暖花醉卧枝,孤影戏扑蝶的惬意徐徐……你看,你看,这些都是我的猎物——纯音乐。我有时会突发奇想:为什么我们一定需要歌词呢?也许我们不要歌词限制我们的思绪,只需一缕轻音,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净土,就是一片放飞思维的乐园。

它可以是梦幻的。听一曲《超越时代之幻想》,每一个音符的挑起,每一串音色的飘落,每一朵高音的绽放,缠绵如流水,清脆如山泉,晶莹如泪珠。究竟是何等的愁思,才能凝出这不吐只字却又唇含千言万语的情意?究竟是何等的境界,才能包容这般的欲潸潸泪下却又敛泪空望?究竟是何等的记忆,才能孕育出这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空间、超越了尘世的幻想?又是谁在水一方静默遥想、每一秒都仿佛是跌宕的春秋冬夏?是谁把那份悱恻的惆怅一点点注入听者的骨髓、灌入听者的心房?是谁让万物屏息合眼、唯有空灵的音乐沉淀了一切而剩下淡定的忧伤?但那只是忧伤——却又不至于痛彻心扉,于是就成了幻想。

我不是内行人,自然听不出这首曲子里容纳了哪些乐器。但那舒畅的音色交错,似一张绵绵的网,罩住了我的心,于是每样乐器瞬间都成了落英缤纷。不过,我最受触动的还是结尾处的笛声了。它近乎带着一种细微的颤抖,却又是带着张驰度的悠扬,丝丝盈耳,沁透内外。那仿佛是昙花一现的极致的'美,美得让人自失——于是,你就可以想到鲁迅在《社戏》中提及的“……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它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你看,这便是纯音乐,也许上一秒是在日本樱花纷飞的庭院(这是一首日本动漫的插曲),下一秒就是在若干年前的江南水乡了。有着此情此景的纯音乐,你可以从中汲取无穷的想象、联想。这样的纯音乐,又怎叫人说“耐不下性子听”?喜欢纯音乐,因为它的无边无际,因为它的幻想泛泛。

它可以是生活中的。听一曲《唯一的思念》,大量的电子音色混合效果。激昂、放逐,节奏强烈的旋律像华灯初上的城市中的末班车,瞬间就搭载着你在城市的街流中行云流水般“滑行”,你甚至似乎可以看到车窗外的灯火阑珊、行人匆匆,斑斓的光色瞬间模糊了一片片,唯剩下浮影掠过。动感的节奏仿佛是动荡的车厢,却又含着恰到好处的愁——是如“沧海”城市中的末班车。瞬间世界变小了,上演在这小小的舞台,这短短的4分06秒。这是一场现代化的听觉旅行,你早就分不清那音乐演奏了什么,只留莫名的感动,和对这瞬息万变的城市生活的惊鸿一触。它讲述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也无需知晓。只需聆听,让它“砰砰”地撞击心房,,期待这班车在下一个转角迎来的风景,期待旋律中高潮部分的碎碎音符又一次凝聚,而后升华。

很难想象,这首曲子用到了大量电子乐器,并且旋律繁复,节奏快劲,但你却感不到一丝一毫的喧闹,一丝一毫的复杂。它是纯粹的,激昂中别有一番平静,能让人在“动荡”中感到一种心如止水、静观其变的心境,层层叠叠的声音宛若一个怀抱,抚平了生活带来的浮躁,这便是它的难能可贵之处。纯音乐纵然风格多样,但终究是一个“纯”字引领。它无边无际,幻想泛泛,但终究是以听者的心为中心轴放射状地延伸出感动。喜欢纯音乐,因为它清澈透明,而又激情洋溢。

你看,你看,这便是纯音乐的冰山一角。我寻觅它,我享受它,我像一只潜伏的兽,可以随时在纯音乐的旷野上小憩、游走、惊跃、疾跑、冲撞……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激烈也好,抒情也罢,笛孔的吟唱,琴弦的呢喃,糅合成了这一首首的曲意铮铮、余音袅袅。

听,纯音乐又在演奏,那是心底毫无桎梏的回声!

我喜欢作文7

在众多各式各样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夏洛的网》。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大作家——E。B怀特。原来他是个散文家,后来兴之所至,又写起了儿童文学作品,成了一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一共只写了三部童话,《夏洛的网》就是其中之一,位居“美国十佳儿童文学名著”的首位,如今已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一部经典作品。

这本书是在我三年级时,班主 任刘 老师赠给我这个“小诗人”的。它寄托着 刘 老师对我的期望和祝福。每当看到它,我就会充满自信,想起 刘 老师的谆谆教诲,我就会不断努力,认真学习。

《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段珍贵的友情。蜘蛛夏洛为了让自己的好友小猪威尔伯免遭被做成烤肉的灾害,用尽自己的生命帮威尔伯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威尔伯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机会,快乐安详地在牧场度过了一生。而夏洛,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在那个已经被遗弃的曾经是集市的空地上死去了,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结局虽是有些悲伤,但还是那样的耐人寻味。这也使我爱上了这本书。

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不厌其烦地去翻翻这本书,试着找回原来的那种感觉。书中有句话总是让我感动不已,那是夏洛和威尔伯诀别时说的话:“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辈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夏洛说得太好了,人的一生是漫长的,但如果你不好好珍惜,不做出什么有价值的事,你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失去了意义。而像夏洛一样帮助他人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也要像夏洛一样,无私地去帮助别人呀。

剧中有几个主人公,他们的特点各不相同。夏洛就是那只蜘蛛,它舍己为人,总是默默地为别人奉献,甚至付出了生命。它勇敢顽强,任何困难都不怕。结局上说虽然夏洛的后代有成千上万亿个,并且个个都是心灵美好的,可是没有一只能够取代夏洛在威尔伯心中的位置。因为像夏洛这样的人是不常见的,它是无可比拟的。既是忠实朋友,又是写作好手。而威尔伯这只可爱的小猪则是一个纯洁的化身。它虽然懂得不多,但是它友好,并且善解人意,在任何时候,它都是那样憨厚可爱。它也非常注重友情,在夏洛快离开时,威尔伯拼命想要挽留,它不想让夏洛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可见它们俩的友谊多么深厚啊,这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书中还有一个女孩儿,叫弗恩。她是个善良,充满正义感的女孩儿。当初,威尔伯是只落脚猪,弗恩的父亲准备杀了它,弗恩以理服人,父亲拗不过她,勉强被说服了,弗恩便因此获得了小猪的抚养权,威尔伯就在她的`手中越长越大,长得又白又胖,跟其它猪没什么两样。可以说弗恩也是威尔伯的救命恩人啊。这个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善良美好的,因为有了他们,整个故事都变得温暖起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谊是非常珍贵的。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有时能改变很多事情,让一个人变得伟大起来。朋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了朋友是万万不能的。朋友并不渺小,不要认为他们不会给予你多少,到关键时刻,朋友会挺身相救,能够帮助你完成一切难题。珍惜你身边的朋友吧,总有一刻,你会需要他们的。

自从看完了《夏洛的网》,我开始试着多交些朋友,并且总和他们交流,时间久了,大家都有了默契。每次在我值勤时,都有同学主动帮我记载家作,并且将老师讲的重点都记下来给我,从来不少任何内容。对这些朋友们我真是感激不尽啊!看来,朋友真的很重要呢。

珍惜身边的每一份友情吧,在陷入困境时,他们会是你的救命稻草。用心、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吧!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的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唐老师。她中等的身材,着装朴实而不奢华。一头黑黑的直发,但有几根银丝为我们爬了出来,眼角冒出了皱纹。

有一次,我在课堂上,说小话,老师用她严肃的眼睛盯着我,而我完全不顾继续跟那个同学讲话,坐在我后面的同学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老师盯着你了!”我生气地说:“知道了!”接着又聊了起来,老师说的内容根本没听,我旁边的同学提醒我:“李旭景,老师要你回答问题!”只见老师怒目圆睁,但老师还是和颜悦色对我说:“李旭景,站起来回答问题!”我很不情愿的站了起来,老师对我说:“你下课来我办公室!”课后我低头,走进办公室,远远的看见老师坐在那,轻言细语对我说:“你知道今天错在哪吗?”我惭愧地说:“我知道。”老师和蔼地说:李旭景,你要知道你来学校不是来说话,玩的,而是来学知识学道理的,你明白吗?而且你还是班干部,既然是班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要比任何人都要做得好,你应该明白吧?”我红着脸点了点头。“你还会犯类似的错吗?”老师问。我坚定地说:“不会,我会严格要求自己,不会让您失望。”老师笑着说:“好!我们就一起期待你的表现。”就这样老师和蔼的笑脸,亲切的话语给了我指引,让我有了一股神奇的力量,顿时我浑身起劲,朝着学习正确的方向前进。

每次下课,我们总是有几个喜欢问老师的问题。有一回,我就做了这个爱提问的孩子,我一个箭步跑到我们老师身旁,问:“老师,这个间接转述句怎么改?”老师说:“把这里的“我们 ”改成“他们”,“冒号”,“前后引号”都去掉,明白了吗?”我怀疑地问:“那人称不变可以吗?”“当然不行,间接引语就是说话的对象和后面的.人称要使用正确。” 我开心的说:“老师,我懂了,谢谢您!”老师欣慰对我说:“爱提问,善于思考也是老师最愿意看到的。”我笑着说:“谢谢,老师!”是啊,老师,您如甘甜的雨露滋润着我们这些如饥似渴的小树苗,渐渐在您耐心浇灌下成长起来,心灵、知识丰满起来。

记得今年在放暑假的前两周,老师给我们上课,我发现老师脸色苍白,没有以前那么红润,走路也不像以前精神抖擞,说话感觉有些嘶哑,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听得很清楚,下课后不巧路过办公室,看您默默地拿着热水袋敷着脖子,还好像喝着什么药。心想:“老师应该又生病了,肯定很难受。而您还坚持每天为我们上课,批改作业,晚上为我们备课。心里总想着我们即将期末考试,而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体,就像我爸说的一样,没有哪个老师不爱自己的学生。我想到老师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更多的学生期待您的教导,“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不正是老师现在最好的写照吗?每当想起,您批评我,我还跟您顶嘴。现在想来实在太自责了。仔细想想,我们除了好好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外,什么都不足以来表达对您的感激之情。

试想一下,世界上这么多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等,这么多成就卓越的人士,哪一个人的成功能离开老师无私的教育和培养。我们新一代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您就像一个辛勤的园丁,不知疲倦的默默付出,成就了祖国的辉煌,富强的明天。老师的工作是平凡而光荣的,意义也是深远和伟大的。我们要感谢您们,祖国也要感谢您们。

是啊,我喜欢教师节,是因为老师能为我们答疑解惑,传道授业,使我们受益终身的人。所以我想对所有的老师说一声“辛苦了,谢谢您,祝您教师节快乐,永远健康,幸福!”

提到五千年中华文明古国的节日,传统的,外来的,人造的比如:春节,中秋,万圣节,双十一,不胜枚举。但最让人感动和有影响的,除了国庆,就是教师节了。我最喜欢过的节是教师节,是属于老师们的节,因为老师教我知识,教我道理,所以我喜欢过。有人说,老师是天上最亮的北斗星,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有人说,老师是清凉的山泉,用清香的甘露浇灌着我们这些小树苗。有人说,老师是蜡烛,默默燃烧着自己,照亮别人。

我喜欢作文9

站着没有坐着高,一年四季穿皮袄。生人来了它就叫,熟人来了把尾摇。大家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吗?对,这就是小狗。

我家的小狗名叫小虎,它的全身雪白雪白的,像一个大雪球。眼睛水汪汪的,像两颗小宝石镶嵌在脸上。鼻子黑黑的像一个小黑球,嘴巴大大的。小虎的脚又有力又锋利,后面还有一个像绒毛球一样的小尾巴,摇来摇去,真是可爱极了!

小虎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可爱,记得有一次,我拿着一个香喷喷的大骨头走到他面前,小虎就眼睛瞪着我,我把骨头用力的向上一扔,小虎就像火箭一样,办的速度跳了起来,闪电般的咬住骨头。接着就赶快把这个美味搬回了家。小虎睡觉的时候更是可爱了,小虎一般喜欢在房间里睡觉,它把耳朵放在地上,要是有人来了,它就会马上站了起来,随时准备战斗。

小虎还非常的淘气呢!有一次我写作业的时候,作业刚写到一半,妈妈就叫我去洗衣服。我就赶快的去了,可是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的作业本却没见了?我找来找去也没找到,我就把作业重新写了一遍。可是当我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作业本在小虎的窝里面,原来小虎是想把我的作业本当被子玩呢,你看它淘气不淘气!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虎,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都喜欢小虎了?

第一次给妈妈洗脚

今天我看到妈妈很累,很想做件让妈妈高兴的事来回报她对我的爱。我绞尽脑汁地想啊想,如何来回报妈妈对我爱呢?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给妈妈洗一次脚,既可以消除妈妈一天的疲劳,又可以表达我对妈妈的`爱。

吃完饭后,我悄悄走进洗漱间,在洗脚盆里盛上适量的水,等妈妈休息时端了过去。妈妈笑眯眯地问:孩子,你有什么事吗?我神秘地说:您猜!妈妈笑着说:我不知道,快告诉我呀!我说:妈妈你平时照顾我,我给你洗一次脚吧!妈妈惊喜地说:你有这个想法,我就非常高兴了!我说:您不让我给您洗脚就是不爱我!妈妈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我又提来一壶热水倒进盆里,用手试试水温不凉不热,便脱下妈妈的鞋子,把妈妈的脚放进盆里。正准备洗时,我想起小时候妈妈给我洗脚的情形,妈妈用手捧着我的脚丫,仔细地给我洗,我却很顽皮,不是把脚翘得高高的不让妈妈洗,就是把脚突然放进盆里,溅妈妈一脸水。妈妈不但不生气,还呵呵地笑。想到这些,我洗得更认真了,更仔细了。最后我小心翼翼地用干毛巾把妈妈脚上的水擦干了。

我抬起头,看到妈妈正用慈爱的眼神注视着我,并且高兴地说:谢谢你,孩子。听到妈妈的话,我很开心,因为我终于有能力报答妈妈的爱了。

立夏之约

上车啦!上车啦!咦?大家嚷嚷这些干嘛?原来,大家要去康馨化园。那里是不是有很多康乃馨?我先卖个关子,待会儿你知道了。

迈入园区,沿着石阶走,只闻到扑面而来的清香,定睛一看,远处是一望无际的花海,它们红的似火,粉的像霞,白的如雪,底下那些碧绿的小草犹如一块翡翠。我们有秩序地走在小路上,两匹马在马厩里悠然自得地晒太阳。前面的标示牌上写着孔雀园三个大字,我正想着那些美丽的孔雀开着屏,走进去看到的却是等待着我们的锅碗瓢盆,看来,我们这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得自己动手做野米饭了!

我们开始分工:大家有的生活,有的切菜、淘米、剥豆、剥笋,有的烧饭。

我们小组仅有的三个男生自觉地开始生火:我们先拿了一捆稻草,拿出打火机点燃,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灶台里,等火旺了点的时候就放进一些干柴,有些很长的只能拿着两端在膝盖上一敲,就一分为二了,等火候更大了,就放进大的干柴。这时有些烟偷偷地跑了出来,呛得我们直咳嗽。女生们洗菜也洗好了,我们就开始下油,然后放上肉,等肉炒得滋滋响之后就放上蔬菜,再放上水,抄一抄,等它们略微泛黄时浇上水,盖上锅盖,静等美食出炉。等香味溢出了锅时,我们便迫不及待地尝起了美食。

饭后,我们玩了许多游戏,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指压板,有些同学还创造了本日最佳表情包呢!

这次活动不仅开拓了我们的视野,更留下了我们许多快乐的回忆。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快乐地生活着,生命中只有快乐地生活着,一切才是美好的。

我喜欢冬日里的暖阳,暖暖地照耀着大地。钟情向往的麦田里,一层墨绿缠绵的小麦苗儿摇曳着弱小的身躯,像一层墨绿精致的毛毯子,清净自然赏人悦目地展现在人的眼前时,跳跃的心情伴着奔跑的动感没有约束地在这里嬉戏。一年中休闲的时光得到释放燃烧,心灵真正感受着季节的轮回,冬日里也有我迷恋的绿色。

我喜欢春天迎着微凉的风儿,去看那树木刚刚吐露的春色。红黄绿各色的叶芽们带着羞涩婀娜舞动着,好像让人们保护它们似的,紧张地不停的诉说着。生机盎然的趋势让人们的思绪随之飘荡起,一年之计在于春,梦想在这一刻浓情。是树木、是大地、是爱情,也许很多值得去梦想去踏足。

我喜欢夏日的傍晚,和女友走在乡间的公路上。一边欣赏着静谧的星空,一边哼唱着流行歌曲,劳累一天的头脑抛掷给晚间的遐想中。晚风袭来,嗅闻着路边散发着田野里的淡淡清新味,做着农家人的追求与期盼。观览着农家人明明暗暗的灯光,犹如繁星的闪烁一户连着一户,一个个温暖的家园,多少爱的故事在吟咏。听着狗儿的犬吠声,也感亲切动听,都能知道是谁家的狗儿兴奋调皮着。眺望着远处霓虹灯的跳跃异动,招呼着迷惑着人们的眼帘。璀璨的星空也在夜色中窥视着爱恋幸福的人儿。

我喜欢深秋的'香山,近千米的山峰印痕着多少双丈量的脚步。男人女人老人孩儿,各色人群各种攀登的向往,声音的呼唤穿透树木阔叶弥漫张扬着。站在峰顶极目望去,那漫山遍野的绿色枫叶早已蜕变为深红色的海洋,气势磅礴惊艳,阵阵冷风掠过,震颤着人们的心房。一种壮观的转变令人心旌荡漾湿润眼眸,犹如洗心革面的新人,换了一种活法,怎不叫人激动呢。

我喜欢家门口的幼儿园。旋转的滑梯带着美丽的童话渐渐升起,天真稚嫩的笑脸像艳丽的花朵一般每天绽放着,永远是春天般的陶醉。清澈明亮的眼神闪动着童趣,无忧无虑地捕捉着美好瞬间,熟悉的歌谣伴着蹦蹦跳跳的身影宛如色彩斑斓的春水流动着穿越着,举手投足间的质感纯真令母爱的眼神追逐迷恋着。全都是沁入心脾的甜蜜享受。

我喜欢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饭看着电视,灯光里的温暖照亮着家里人的温情,享受着暖融融的爱意。亲朋好友的相聚,种植着温馨友爱,热闹中体会着更多的亲情。喜欢家人一起开着车出去游玩,奔驰在辽阔宽广的平原上,一幅画面一种盎然心境。穿行在山区一个连着一个的隧道群中,连通着山那边的光景,感知开山人的辛苦。沐浴着阳光般的温情,看着近处名胜古迹的沉淀,仰望先人的愚公愚山精神,岁月中凝聚起的升腾令人称赞着。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风平浪静时的浪漫悠闲,波涛汹涌时的激荡沉浮,海世界的无限容量,使人心胸柔媚或者激情起来,无论怨恨情仇都只是过眼云烟乎,想开了释怀了。此刻倾情地涤荡着人们的心灵,洗尽人世间的尘埃,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般地轻松着。伫立在海边的人们,思绪比海水的涌动还要丰满盈润着、潮湿着,大海真能理解驱散人们的情感苦乐吧。

我喜欢做梦。梦是五花八门,但都会在心里像花蕾一样含苞待放着,惬意的心情犹如生长在大地上的各种小野花肆意怒放着、摇曳着。四季里思绪的愉悦助长,脸上的笑颜分分秒秒也是欣慰多情的,像是冬天里也能轻嗅到花儿的淡雅芳香,迷人久远。时间是无情的,人间的爱意紧握时间的长短丈量千遍万遍。

我喜欢的事情越来越多。沐浴在爱的国度里,亲临着安定的生活,享受着人间天堂般的生活,爱着世上一切善良美好的东西,生命中蕴涵的幸福韵味感越来越浓,所以我的喜欢也就越来越多了。

我喜欢作文11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运动员,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邓琳琳,有的人喜欢姚明,有的人喜欢刘翔,而我就喜欢这个运动员——刘翔。

刘翔在在赛前热身时,在第二组跑的时候跨过第四栏时,趴在了地上。他的右脚好像出了问题,一瘸一拐的走回休息室。结果发现,是刘翔脚后跟的老伤出了问题,今天的热身中这个地方再次出现了这个问题,发现是骨膜有问题,他痛苦的离开了鸟巢,退出了本次奥运会的比赛,鸟巢顿时鸦雀无声,也许很多人会要骂他:“为什么不比完赛呢?死也要站着死啊!”但我希望大家不要这样责怨他,受伤的痛苦让他不得已做出这样痛苦的选择。

刘翔在北京奥运会因伤退赛了。但是,当刘翔在中国人亲切的目光中出现在110米栏预赛跑道上时,现场一片沸腾。因为往日刘翔自信的微笑不见了,饱受伤病的刘翔,有些难以承受。刘翔面无表情地试着跨了三个栏后,刘翔便走回起跑点,开始脱掉长衣准备起跑。当他蹲下时,脸上再次浮现痛苦表情,同时他用左手撑地,右手轻抚右脚。发令枪响!第一枪因有队员抢跑,一群离弦之箭瞬间收住脚步。而刘翔几乎是单脚一蹦一蹦减速放缓的,当他往回走时已经是一瘸一拐了。随后刘翔绝望地将贴在自己右腿上的号码条撕掉,走向运动员通道。此时场内的观众诧异地望着

刘翔。面对志愿者的目光,以及身后工作人员的询问,刘翔有些尴尬。刘翔刚刚比了一会儿赛,就退场了,这是,全场观众的目光全部聚集在刘翔身上。这是,刘翔的伤口又复发了,所以,刘翔不得不退场。

我就是喜欢这样一个受伤的运动员——刘翔,他这次虽然因伤而退场了,不能获得冠军,但他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第一名。让我们一起为祖国加油!为刘翔加油!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刘翔

在体坛上有许多闪闪发光的星星,他们在天空中闪烁迷离,而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最高最亮的一颗,他就是刘翔……

刘翔有着一头短短的头发,他的那张长长的国字脸上有着两条月牙似浓浓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嘴巴时常咧着,看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但在赛场上就像变成了一只雄狮在跑道上飞奔…。

刘翔,中国田径110米跨栏的一级运动员。是他在2004年,冲过终点时,张开双臂,告诉世人:“中国有我,亚洲有我!”告诉世界——黄种人也可以站在决赛跑道上,也可以拿短跨类的世界冠军。2005年,是他在芬兰赫尔辛基的风雨跑道上以0。01秒之差,与冠军失之交臂,与杜库雷插件而过时,露出他标志的微笑——是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失败者的从容。失败了,没什么,下次再来,是他让我明白了一次失败真的没什么……

刘翔虽然刻苦练习,但是进体校后,还常常被人欺负,速度慢也跟不上同伴们,但他没有放弃——刘翔一次次地跌倒,一次次地站起,他要超过别人。而他的`教练也被他的这种精神打动了,并要主动帮助刘翔。炎炎盛夏,体育跑道上,刘翔一圈圈地跑着。豆大的汗珠如雨水般从刘翔脸上滴下,落在没有尽头的跑道上,运动衣衫黏在了身上,颜色也由深变浅,轻轻一拧就可以拧出一摊汗水……终于,刘翔成功了,他通过他不断的努力创造了奇迹,赢得了全世界对他的认可。2008年奥运会,刘翔由于受伤而退场了,但是他去美国医疗前站在赛场说了:“最终有一天,我会再次插上翅膀在跑道上飞翔!”

正是刘翔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他永远是我心里树立的榜样,永远是我喜爱的运动员。

我喜欢作文12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李清照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前言

人生如花,伴随着缱绻绮丽的景致,在温暖如春的气息下喷吐芬芳,经历风雨后依旧挺拔向阳。李易安就是其中之一,她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和时而温婉时而激扬的文字向我们诉说着她花一般的人生。

李易安,这朵含苞欲放的花沾着盈盈露珠,晶莹的液体中映着繁花的美。“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一代佳人欲与清丽的花儿一比芳容,真是好生的俏丽和娇憨。转眸之间,时光走了一季,此时已是红藕香残玉簟秋。丈夫远离,自己只能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任凭那一丝一缕的哀愁融进水中,荡起涟漪,层层起伏圈圈环绕,就似她眉间现出的思念,断断续续——下了眉头上了心头。回眸,又是一年暮春时,花骨朵开始向外舒展卷曲的娇嫩粉瓣。而李清照呢?像是这个季节的流放者——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绪。本是恬美安然的季节,但没有那个人,即便是轻舟绿水前,也一如断肠崖边,只是这时的李清照浅笑依然,念着青州十年,所谓的“衣带渐宽终不悔”大抵就是如此,为了一个模糊飘渺的理由,一直坚守,哪怕青丝染霜华,痛苦溢满心间!那些曾在李易安心中摇曳的灿烂花朵,虽然早已凋落不见,但仿佛还余着淡远的香。或许,那是词人从前斜倚宝鸭炉时在袅袅青烟中盛放的花香思绪。

诗人龚自珍曾写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李清照为丈夫开的花是落了,可它的败落却滋养了面朝祖国绽放的那朵,愈发明艳。

就是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在年少时就有着惊人的政治远见“何为出战辄披靡,传置荔枝多马死”;不同寻常的见解从一女子口中脱出,也引得朱熹评论“如此等语,岂女子所能。”,所以说李易安的骨子里天生地都散发着浑然大气。在后来战火纷飞的朝代更迭间,她更是独自一人在乱世颠沛流离,用削瘦的肩膀承起生的希望。面对金兵的肆虐入侵还写出一首雄浑奔放的《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让人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看上去纤弱无骨的官宦家女子怎能写出这等豪迈的诗?所以,李清照是女人的身男人的魂。女人,最是沧桑见真情,家境的沦落以及国家的战乱,已将她寄予生活的希冀打碎,那时的.她已褪尽尘世铅华,宛如一颗经过漫长岁月冲刷而成的饱满泛着洁净光芒的珍珠。此刻从易安的身上我们能感知战争笼罩的黑暗,却看不到她心中的彷徨。是的,因为在她心里,那些种在祖国土地上的花已悄然开放,它们前仆后继地绽,想牺牲在盛开之中!全因那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慷慨激昂,那是在一切都背叛她时唯能拯救她内心的坚强,那是祖国给她的有力支撑!

李清照也许就是智者手中的那一枝花,不为世事而苦恼终身,在受到命运的打击时仍然逆风而行,以铮铮傲骨谱写着一个女子的壮志史诗!直至那么一天,苦难的日子全成为过往,她才猛然发现,自己足以用从容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中每一天的惊涛骇浪。而我们,又何不像她一样呢?将遇到的困难视作上天对自己本身的磨砺,雕琢内心远比油饰外表有用。

我想李清照之所以能成为诗意长河中的一盏不灭莲灯,大概就在于她懂得在生命坎坷的行进道路上,从始至终地坚持,不放弃任何燃起的希望之火。我们由此也就更应该以敏感的慧心与独有的毅力,去走漫漫人生路,在那段成长的路途上学会欣赏品读身边转瞬即逝的风景,学会在逆境中迎难而上并且持之以恒,最后从微乎其微的小事中,悟出生命的本质。

易安居士的故居虽离我们甚是遥远,但我们却能在清晨的薄雾朦胧中瞥见她的如花笑靥和眉宇间的凛然盛气。殊不知,易安不朽;她一直活在泛黄的墨香书卷里,一直活在众生心中的那片圣地,仿佛一低头,我们就能望见她那双深邃的眼,里面闪过的光影破碎而亮烈。

我喜欢作文13

“喵,喵”一声声刺耳的尖叫声把我吵醒了。我随着猫叫的声音,走到了对门邻居家的门口。

“阿姨您好,我是jerrie。您家是什么时候养猫了?”我好奇地问道。“哦,今天早上我看见这只小猫在楼下避雨,我看它又瘦又可怜,就先把它带回来了。”阿姨给我解释。“阿姨,那您是打算养它吗?”“哦,不是的,我打算等雨停了,就把它送回去。”阿姨说。“阿姨那待会也带上我去吧!”我兴奋地对阿姨说。

啊,雨终于停了。我敲了敲邻居的门,“阿姨,雨停了,咱们一起送小猫回家。”我和阿姨很快就找到了一窝猫,很明显它们和这只小猫是一窝的,因为它们都有着雪白的身体。窝里的小猫们正趴在猫妈妈的怀里喝奶,我们送回来的这只小猫快速地跑到了猫妈妈的身旁,但是猫妈妈却装作没看见它一样,继续喂别的小猫喝奶,也没有让别的小猫给它腾个地儿。“阿姨,是不是我们离得太近,猫妈妈有点害怕呀?”我猜测着。“那我们退远一点吧!”阿姨对我说。我们在远处观察了一阵,发现猫妈妈对这只小猫的态度并没有转变,没办法,我们只能把这只可怜的小猫带回家里去养。

这只小猫很幸运,因为当天大雨被我们捡到了,所以我们就叫它lucky。

lucky是一只雪白的母猫,所以我也叫它白雪公主。它的身长只有十几厘米,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和一个粉色的小鼻子。它朝我张开嘴“喵~”地一叫,我数了一下,它的嘴里只有两颗乳白的牙齿。

决定养它之后,我们带它去做了一些身体检查,这一检查,我和阿姨才知道为什么猫妈妈不要lucky。原来,它患有高血压和白血病,猫妈妈觉得它并不适合生存下去,就把它遗弃了,让它自生自灭。知道了这些,我决定更加悉心地照料lucky,给它更多的关爱。

lucky每天要吃六块钱一包的药,而且它吃的时候也很不乐意,会咬我的手或者钻到床底下,一直等到饿了才会出来。我想了很多办法让它吃药,比如,把药洒在它的饭里,可是它总是挑没有药味的地方吃,把有药的地方留下。为了让它吃药,我总是把它当做小宝宝哄着,“嘿,lucky吃药啦,吃完了我给你饼干哦!”

lucky生病的时候,我们都会在宠物医院陪着它,帮它盖好被子,时时给它量体温,喂它喝水。这个时候的lucky特别乖,它仿佛知道打针是为了它好,一声也不叫。

我们给lucky买了许多生活必备品。我们专门给它买了一个猫厕所,让它能有一个封闭的空间上厕所。我们还给它买了一个贝壳形的猫窝,让它冬天的时候不会被冻着。

最值得一提的是,在我的上一个生日,我的好朋友送了我一个长颈鹿的枕头,非常可爱。这份礼物代表我的好朋友对我的一份祝福,可能是希望我长得像长颈鹿那么高吧。我有这么多好朋友,会送我这样可爱的礼物,但是lucky只有我这一个好朋友,所以我想把这一份小小的.礼品送给lucky,也算是我对它的一份心意。我认为这个长颈鹿枕头挺适合lucky的,因为lucky不仅可以枕着它睡觉,还可以叼着它玩儿。所以我就把我心爱的长颈鹿枕头送给了lucky。收到这个礼物,lucky非常兴奋,它把长颈鹿枕头咬来咬去,和它一起翻滚。

不过最终,lucky还是没能逃过病痛的魔爪。在三年后的一个冬天,lucky由于病得太厉害,死在了我的怀中。我的手能感觉到它的呼吸一点一点慢下来,直到没有。最后我要求它抬起它的一只爪子,再叫一声。它这样做了。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它的叫声。它死了,我就再也听不到它那清脆的猫叫声了。

直到现在,我时常跟朋友提起我这只心爱的小猫咪,也时常想起那雪白的毛绒绒的身影。

我喜欢作文14

一个人等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无聊至极的动画,一个人享受宁静的寂寞。

可怜的孩子,阳光太早洒在你身上了,你再等一等,请再等一等,我就回来陪你。

第一次被刺眼的阳光词的睁不开眼而哇哇直叫,耳畔响起你稚嫩的声音:“妈妈,这是什么东西呀?”我停止哭喊,慢慢睁开眼,水灵的双眼,直直的盯着我,我被逗得哈哈大笑……

爸爸妈妈总是拼了命的工作,总撇下我们,独自吃饭,每次都是我洗米,你煮饭,围着灶炉火取暖,火光照得我们脸通红,像极了苹果,你还为因为你的疏忽而被烤焦的我的手套而自责,又为我淘气用彩色笔在你的作业上创作的事而责怪我,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眼里总溢满了水,好像只要一不小心就会永无止境的溢出来似地,你的心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又恢复了柔和,把我拦在怀里让泪水浸透你的衣襟,你拍打着我的肩,把我说得天花乱坠,虽然每次也总是那几句,但我却总是神奇般的不哭了。我喜欢你,因为你的眼总比妈妈的柔和;我喜欢你,因为你抱我的感觉;我喜欢你,因为你身上特有的让人想依赖的味道。

我总是在楼梯口等着你,可是你总是很少下来,放学的时候,我总是想着快乐的小鸟,奔向车棚,在像只小白兔似的安静的站在你自行车旁,很有趣的看着几个人围着车子转,每每他们走后,车子总会发出“气——”的一声,还觉得很好玩,等到一大群人涌过来的时候,我总是急促的寻找你的身影,在狂奔过去,拉住你的手亲昵的喊你一声,我们总是互相配合,很快就把车推出来了,再慢悠悠的推车回家,也不管后面的人怎么喊:“哪个王八蛋,放我的车胎气?”都不管,自顾自的走着,我总是很高兴的告诉你学校里谁上课发言又闹笑话了,谁又被表扬了,你总是很风趣的评论着,路上总有一些你的同班同学,都你说:“余婷婷,十六周岁未满可是不能载人的哦!”你总是会反驳几句或是笑笑,我们总是追赶落日,我在这后为你加油,而你总是使劲踏着自行车,那年你六年级,我一年级,我喜欢你,因为你愿作一位我忠实的听众;我喜欢你,因为你和我一起回家的味道;我喜欢你,因为你让我度过了最快乐最童真的一年。

我总是第一个回家的`,把作业放在桌上,一边做着习题,一边等你回来,等听到你关门的声音就知道你回来了,“我—回—来—了!”你背着书包冲上来,一放下书包,第一件事就是问:“老妹!有吃的没?我快饿死了”这时我就会发下笔,那些饼干给你,你总会像几天没吃饭一样,吞着饼干,再咕噜咕噜吞下一大杯冰水,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现在你的胃一直不好,我总是一边煮饭,一边看你把饼干渣子从本子上拍打下来,在继续一边吃饼干,一边做作业,有时也常和我说起你今天又被老师怎么了,你那是其实蛮努力的,但成绩一直很差,我有时也会鼓励你一下,每每这时的你总会很振奋的说“我一定要成绩好起来!”那年我四年级,你初三,我喜欢你,因为你的可爱;我喜欢你,因为你让我成为你的诉苦对象;我喜欢你,因为你总是很努力。

“我走了咯!”你总是因为和我一起看电视而忘记时间,匆匆去幼儿园,这时我再回头的时候,就会发现你忘了东西,有时是手机,有时是一袋衣服,甚至有时连生活费都忘带了,我总要匆匆忙忙的跑到村外的站牌处,老远就会忘记按你站在烈风里哆嗦着身体,表情疑惑的看着我,我摇摇手中的东西跑过去递给你,在训你记性差,你总会吐吐舌头,像个孩子,有时又会帮我扣好衣服,叫我别冻着,像个妈妈,那年我初一,你实习,我喜欢没记性的你,我喜欢像个孩子的你,我喜欢像个妈妈的你。

现在的你呢?正趴在我身上看电视,我喜欢现在的你……

我喜欢任何时候的你———我的姐姐。

我喜欢作文15

大家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也狗,我曾幻想自己能养一条巨型犬,就像电视中警犬一样,只要我发号施令,它就能按照我的意思行事。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梦想成真了,爸爸给我领养了一条狗,成为我的玩伴。

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简直惊掉了我的下巴,充满期待的眼神瞬间变成嫌弃。是的,我并不待见它,小小的体型,软趴趴的,满身的小卷毛,耷拉着耳朵,睡眼惺忪,无精打采。我一个堂堂小男生怎么能养条蠢萌的小狗呢?当爸爸让我给它取名时,我随意说道:叫肉肉吧。同时也失去了对它的兴趣。但是它看见我的时候好像来了精神,一下子从爸爸的怀里坐起身来,对我发出呜呜的叫声,好像婴儿在呼唤亲人的拥抱,瞪着它那圆咕隆咚的眼睛,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好像再说:“哥哥,我很可爱的,你抱抱我吧。”瞬间我就被它得热情所融化,不自觉地伸出上手拥抱了它,软乎乎的,真的很逗。我把它放在沙发上,它就翻身露出它那粉嘟嘟的肚皮。我在一本动物书上看到过它们的特性:哺乳动物的肚子是他们的软肋,它们只会在最亲密人面前露出肚子,并且要求抚摸,这是信任的体现。在犬类中泰迪犬智商极高的,卖萌、装可怜、博同情是他们的特点,原来小家伙在跟我卖萌示好呢。初次见面由嫌弃变成喜爱。

刚到我家的肉肉,因为不习惯家里的生活环境,到处大小便,惹得妈妈嫌弃不已。我就像哥哥一样成了它的保护伞和卫生督导员,天天保护它、教育它。可它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在我面前卖萌学乖,装可怜,可是我一转身它就开始搞破坏。一天,肉肉不小心打碎了妈妈的花瓶,妈妈当时大发雷霆,准备把他送到乡下外婆家。它默默走到我面前,用它那楚楚可怜的眼神凝视着我,好像在跟我求助。唉,我真是有阵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但是我还是拿他没办法,请求妈妈高抬贵手,并跟妈妈达成协议,保证看好肉肉,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将它关进笼子。这个办法已经是对它最宽容的方式了。

随着肉肉慢慢长大,它变很通人性,不再像小时候那么调皮。在家里它跟我的关系也是最亲近的。曾经的我总羡慕别的小男生牵着体型较大的狗狗遛弯,狗狗好像是他们的护卫者,幻想自己也能养条这样的狗。但是事与愿违,现在陪伴着我的确实这只小软萌狗。我只能把它当成我的妹妹来呵护。它好像知道我对它的爱,它同样也用它的爱在反馈我。有次我和它在公园玩时,一位小朋友不小心把旁边的'自行车给碰翻了,刚要压到我的腿,肉肉当时急得团团转,在我身边狂吠,我也是第一次见它如此暴躁,它好像在向路边的行人求助,幸好路过的邻居帮我解决了困境。暴躁的肉肉不服气上前一口咬了小朋友,仿佛在为我出气。事故就此爆发,小朋友的家长和物业强烈要求将肉肉送离小区,因为它会咬人,是一个危险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将肉肉送走,肉肉一脸委屈地看着我,我这把保护伞好像失去了作用。呆呆地抱着肉肉坐在沙发的一角,眼里充满了不舍。妈妈在晚上决定在明天将肉肉送到外婆家。肉肉好像知道了这件事,慢慢低下头,脸上很不情愿。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哥哥,我不想离开你!”可我也没办法,对它的求助我根本无能为力。我们互相关爱。

送走肉肉之后,我变得很寂寞,好像身边少了一位家人,心里空空的。放学回到家会不自觉得喊一声:“肉肉,我回来了。”以前它一听到我地呼喊,它立马像离弦的箭似地冲到我身边,前脚跳到我的腿上,吐着舌头,让我抱它。可是现在却再也见不到它那活跃的身影了。我不知道它过得怎样,但我依然保留爱它的心,我可爱傻萌的“妹妹”——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