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项目普通类:
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
艺术类本科(公办)
艺术类本科(民办)
一、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等级要求,总分在311分以上。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其中,
体育类:文化225分/专业60分;
艺术类:文化150分/专业省统考150分或校考合格
(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二、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5分/专业合格。
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