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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教育促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

栏目: 教育 / 发布于: / 人气:2.14W

优良学风是培养合格人才、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前提。加强学风建设对于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自强、笃实、求源、创新”的校训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道德风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材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当前,我校学生学风状况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学生学习态度认真,目的明确,成才意识强,但也有少数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缺乏学习动力,学习方法不当,存在上课迟到、旷课、“泡”吧、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抄袭作业、纪律意识淡漠等现象。为此,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进一步开展诚信教育促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教育促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本次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优良学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其遵守校纪校规、明礼诚信、励志勤学、求真务实、健康成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扭转目前学风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促进和推动我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二、活动重点

本次专题教育活动在全校本科生中进行。一年级学生重点进行诚信教育活动;二、三年级学生(包括建筑学院四年级学生)要在深化20__年诚信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进行法纪教育、安全教育、班风舍风建设等学风建设教育活动;毕业班学生进行以爱校、建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离校教育和诚信求职、诚信就业教育。专科生可根据本《意见》自行安排教育活动。

三、阶段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4月4日—10日)

各院(系)召开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动员会,范围覆盖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和每一个班级,重点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学习教育阶段(4月11日—24日)

(1)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以下材料:近年我校优秀学生标兵、标兵班的先进事迹汇编;学生违纪情况汇编;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关于加强春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及其他学校指定材料。20xx级学生还要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充分发挥团支部、班级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例如集体学习、经验交流、讨论、演讲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正文等形式,深化学习教育效果。一、二年级学生要结合学习情况,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3)继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一年级学生要将诚信教育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践诚信”学习和讨论活动,具体形式由各院(系)灵活安排。二、三年级学生要在20__年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反对抄袭作业、反对考试作弊、诚信求学、诚信求知为主要内容的学风建设教育活动,要求广大同学认真回顾一年来自己实践诚信的真实情况,认真反思自身在学习中存在的诚信问题,提出自己的奋斗目标。

(4)深入开展先进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各院(系)要以此次学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先进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各院(系)要将班级、宿舍建设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各级学生组织的作用,为优良学风的形成奠定基础。

3、检查落实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1)本次学风建设活动要注重过程检查和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在求实效上下工夫。为此,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学校学风建设检查组,各院(系)成立以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检查组,加强对学风建设的检查。另外,各个学生组织也要建立相应的检查小组,健全班级学风建设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2)学风检查工作采取学生自我检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学风检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有关表格资料。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各个班级,组织学生学习学风建设有关材料,做到每个月到各班级听一次课,每周到学生宿舍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学风建设检查的重点是: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学生课堂听课情况;校纪校规学习和遵守情况;“学习践诚信”情况;先进班级及文明宿舍创建情况;春季安全稳定工作执行情况等。

(4)建立学风建设通报制度。学生处定期编辑“学风建设简报”,及时报道各院(系)开展诚信教育促学风建设教育活动情况。各院(系)要在每周六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学风检查情况报学生处,同时在本院(系)内公布。学校学风检查组要把总体情况和抽查情况随时在《信息栏》中发布。

4、总结评比阶段(5月中旬)

学校成立学风建设评比小组,对各圆(系)开展诚信教育促学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学生工作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院(系)工作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本年度“争先创优”中予以加分。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活动,把学风建设活动的实效和学生的健康成才及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层层落实,切实出实招,抓出实效。各级学生工作干部要高度负责,积极落实各个阶段的活动任务。

2、各院(系)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抓诚信教育、促学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可行的具体计划、措施、办法,也可根据《意见》制定具有本院(系)特色的相关教育活动方案,并将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1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3、为及时总结学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教育效果,各院(系)要分年级指定通信员,及时将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反馈到学生处,学生处成立通讯组,定期编发“学风建设简报”。同时,各院(系)要在5月13日前将本单位此次教育活动总结材料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4、各院(系)要详细记录教育活动的过程,注意收集整理学风建设的一手资料,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