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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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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篇1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高中读后感 篇2

林立着的书架里,排排书脊上,黑体字的书名,白色的书皮,《玩的就是心跳》平庸的明了,但“心跳”一词,足以挑起医学生敏感的神经,并断定王朔肯定在这本书里杜撰有动人的故事。偶或翻翻,不知觉间已翻至末页,头脑竟一片空白,毫无思绪。在悲叹我十几年的读书生涯如此浅薄的同时转而又心存不服,再次翻阅,方才有些收获。

整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主人公方言无所事事,终日与朋友吃喝玩乐,忽一日被怀疑有杀人前科,且杀的是自己的好友高洋。于是乎他不得不找出自己当时有不在场的证据,遂一日日整理记忆,可偏偏仍缺关键的七天。他拜访旧友,苦心孤诣,却仍旧理不出那七天的去向。在一番番的追寻中,最后发现,这竟是好友跟他玩心跳,一场杀人的游戏。十年前,高洋,高晋,刘炎,冯小刚复员南下,遭遇后,为掀起生活的波澜,玩起了这样的游戏:冯小刚以高洋的身份跳崖而死,而高洋又以方言的身份,处处留下“杀人”痕迹,也是因着这些线索,警察最后才找上方言,故事方才开始。

讲故事容易,写故事难,而要读懂故事更不容易。《玩的就是心跳》的故事讲得扑朔迷离。梦幻与现实,过去与现在,多重画面,万千思绪交织在一起,时空混乱,显得支离破碎,犹如书中所说的“梦境中的人物是模糊,淡褪,不合逻辑地交织在一起,像用沾满油的手从水里抓一条滑溜溜的鱼,有力使不上,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手里一点点滑掉消失在水里。”难怪那么多人对着书中的文字,使不上力气,抓不住故事,像看了一盘可以快进快退的录像带,最后剩下的是,每次回忆时都会出现的穿条格衬衫的人,找乔乔时那庞大无处不在的脸,大街上玻璃窗里时隐时现的黑衣人,陌生而又熟悉的刘炎的照片,亦真亦假敲打着号码盘的嗒嗒声,以及随着记忆倾盘而出的紫罗兰的香味……

这些画面,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它们无非关系着这样的一些人:刚从三军各种兵复员直奔南方城市对新生活有无限期许的方言、许逊、汪诺海,怀着红宝石来投靠南方这帮朋友的冯小刚,有着人生际遇的刘炎,喜欢被称为凌瑜的百姗,公共财产夏红、乔乔,知性女人李江云。

一个人,,一件事,似乎永远都搭不上边,但他们就是勾勒了一个故事,并见证了一个时代。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平民很被动,眼睁睁看着外国人拿着外汇券去黑市倒卖,却费尽力气掏尽自家人的外汇券。服务业、文艺界看着外国人的颜面,点头哈腰。地位高点的便会铁起面对人颐指气使,更有人会顺手牵羊,时不时去监狱感受一下政治气氛,也有人成为公共财产,任人摆布。

这就是在当时无所不在的“文化”,很多人“吃”了,便罢,不吃的,也“因袭”了它的核心被它塑造了,即便是“从树上刚下来的原始人”那般“澄明无邪的头脑”也会不复存在。除去个人特质,不得不承认,曾经意气风发想要远离卖命年代而大展身手的他们,终究变得不安分而又怯弱,“尽管已经长大却永远像小时候一样只能在游戏中充当好汉和凶手。”他们见证了一个时代,也成为了时代的一部分。

他们的梦谈终究不是梦想,他们的友谊也不能称为友谊,即便是也一样遭到质疑。刚复原的他们有很多的想法,想享受新生活,这固然好,()但是他们却拿着那点复员费于吃喝玩乐间,钱挥霍玩了,一事无成了,梦想也成为了空谈。他们在无聊之极竟生发出了红宝石这样的天方夜谭,骗了冯小刚来南方,一并挥霍掉了他想要投入生意利上加利滚出大雪球的钱。友情遭到质疑,爱情也一样,对于方言,百姗是忠贞的,但于混乱的取闹中,真心却遭质疑。他们高调入世,却一败涂地,人矮了下去,撑不起了自尊,无聊了,想要成为被议论的.中心,想要永垂不朽,于是便酿就了一场游戏。

或许我抓住的只是一个隐约可辨的虚形,但这是我的理解,对这个故事的解读。

这本书中,李江云饶人深思的话语常常让我回味。当方言对那空白的七天耿耿于怀的时候,她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这是一个借口,从你对这件事的热衷程度看你除了要搞清这件事证明你的无辜,更多的是想对自己心中有数。你那么慌,因为你突然不了解自己了,少了一块东西你拼不出自己的形象了。我想如果你清楚那段时间在干什么,哪怕干的是坏事,你也不会那么慌。再也没有什么比对自己有个透彻的了解更重要的事了,起码你知道下一步干什么怎么干,让别人决定去向是可怕的。读李江云的话,我读出了一种态度,不管生活里有多少复杂的人繁杂的事,都应该保持着对生活认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这样,我们才能保持着一种平衡的心理,透彻地生活。

这本书的很多语言描写,华丽中不显做作却又不失哲理。“那云犹如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揉捏成一尊尊一组组栩栩如生的万物形态:时而群师抖鬃仰首,时而万马疾蹄奔踏,时而雪山壁立千仞,时而钟乳笋柱罗列如狼。”描写得很妙又贴近现实。当他在旧友的描述中找不到胡同里的那个人时又写到,“这些门里居然关着我过去的一段生活,我应该叩开那扇门才能把它们释放出来?我有强烈的感觉,我在这些沉浸在阳光中的院落里遗失了什么,像遗留在屋里的烟味,看不见嗅得到,像人坐过的沙发,人虽去,温犹存。”饶人深思的话鲜明地勾勒了一个找不到但又放不下过去的迷茫人。

《玩的就是心跳》,好好品尝,慢慢咀嚼,会发现在思维的页码中,翻页过的页码和未打开的页码,将黑白分明。

高中读后感 篇3

认真读完《告诉孩子你真棒》这本书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如果一位老师在孩子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老师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长和老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对孩子说有辱人格、有伤自尊的语言。

二、帮助孩子成功,经常鼓励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强人的自信。一个孩子,当他写好一个字,做对一道题,正确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都有成绩的喜悦,会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为老师,给孩子帮助,让他有点滴的成功体验,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这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一个个小小的成功中,积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一位母亲与家长会》,文章中的母亲共参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长会。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母亲做出很自豪的样子对儿子说“老师表扬了你,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以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有让她喂。第二次家长会,小学老师对母亲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母亲她流泪了,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的,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象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第三次家长会,母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初中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门,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取这所学校。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文中的这位母亲给予儿子的就是一种激励的爱,使儿子总有一种做得更好的欲望。我想如果我们老师能做想那位母亲那样就教育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会成为非常棒的老师。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人,看待孩子应有全面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有了这样的观念,就不会一叶障目,只看一点,不计其余,也不会因孩子一时表现欠佳而气急败坏、大发雷霆。

四、教孩子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法

对于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在不断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指出他们的闪光点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会做好的”,“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总之,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一个自信的世界,让孩子感觉今天比昨天学得好。让孩子带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高中读后感 篇4

严耕望先生在学界一直以治学一丝不苟,规模宏大且考证精密著称,被誉为“中国史学界的朴实楷模”。《治史三书》就是严先生传授治史经验的三本小书的合集,分别是《治史经验谈》、《治史问答》、《钱宾四先生和我》,前两个部分主要是谈及一些治史的经验,最后一部分是回忆作者跟随钱穆宾四先生学习的日子。

全书的第一部分为《治史经验谈》,这部分主要是谈一些研究的方法、原则,使用史料的注意事项及论文写作的一些内容。作者以其自身的体验告诉我们治史的原则在于: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以具体问题为先着,从基本处下功夫;固守一定原则,不依傍,不斥拒,能容众说(包括各种理论与个别意见),随宜适应,只求实际合理,不拘成规。而方法就是:坚定意志,集中心力,以拙为巧,以慢为快,聚小为大,以深锲精细为基础,而致意于组织系统化。目标在:真实,充实,平实,密实,无空言,少皇论,但期人人可以信赖,有一砖一瓦之用;若云文采,非所敢望,光辉则心向往之而已。这些都是作者一生治学之经验,意在告诉我们做学问一定要踏实,细心,不可急功近利;史学意在求实,不可妄自臆断。首先作者谈到了“专精”与“博通”的问题,作者认为二者应该同时具备,史学本身的博通于史学专精的研究是很重要的。而对于断代研究作者认为不能把时间限制得太仓促,研究一个朝代,至少要对三个朝代有着很深刻的了解。作者还通过大量的例证告诉我们如果断代研究只局限了一个朝代那这很有可能会出现致命的错误。历史学是一个联系的'整体,所以作者强调要集中心力与时间作“面”的研究,不要作孤立“点”的研究,要建立自己的研究重心,不要跟风抢进。作为历史研究的材料,历朝历代所修正史即为基本材料。作者认为对于正史是需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通读的,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一个时代的历史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而且不易遗漏一些重要的史料。作者治学一向以严谨著称,而作者最值的我们学习的地方就是他肯踏踏实实的将正史通读,而从正史中寻找问题。作者强调要看人人所能看到的书,说人人所未说过的话。新的史料极其难得,我们不能总是寄希望于新的史料,而是要善于在旧的史料中寻找出新的问题。我们要注意普通史事,即历史上一般现象,不要专注意特殊现象,普通现象才是社会的群像,历史的主流,应为史学家所把握。作者还强调原始史料的重要性,在利用史料时要尽量引用原始史料,而不是经过人为改写或转写过的史料。

通过对严先生治史经验的总结,我们不难看出,先生一生治学都是用一些在常人看来是很笨拙的办法,却做出了很多自认为聪明的人永远也无法超越的成绩。先生肯坐冷板凳,肯一字一句的去通读正史,这都是很多人不屑去做的事情,可最后事实证明只有这样踏踏实实的方法才是史学研究的正道。

在接下来的《治史问答中》,先生就前一部分的观点又做了深入的解答,而且谈到了一下自己的兴趣点,而且作者还认为宋史可以是青年大展拳脚的园地。这部分仍是关于治学的一些方法、建议,但核心思想和第一部分是一样的,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

第三部分是《钱穆宾四先生与我》,主要讲的是作者跟随钱穆先生学习的经历和一些感悟。严耕望先生一生一直跟随着钱穆先生,所以很受先生器重,在作者的笔下让我们认识了一个身为人师的钱穆宾四先生。在这里我们同样看到了民国时期史学界的繁荣景象,看到了那时思想的自由。那是的北大同一门课可以有很多教授开设,然后每位教授都会讲述自己的观点,一种百家争鸣的氛围中,钱先生的《国史大纲》就是在北大讲义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可谓中国通史著作中的精品。据作者回忆在钱先生的第一节课时,就说历史学有两只脚,一只脚是历史地理,一只脚就是制度。中国历史内容丰富,讲的人常可各凭才智,自由发挥。只有制度与地理两门学问都很专门,而且具体,不能随便讲。但这两门学问却是历史学的骨干,要通史学,首先要懂这两门学问,然后自己的史学才有巩固的基础。正如先生所说制度和地理正是我们学习历史的敲门砖,只有充分把握这两个领域才有能力去做其他方面的研究。

总之,本部书对于历史学习者是一笔财富,作者以其一生的治学经验为我们讲述历史研究的方法,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求实,永远都是历史研究者应该追求的;严谨,永远都是历史研究者应该具备的品质;踏实,这是历史研究的根基。

高中读后感 篇5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高中读后感 篇6

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奋斗的价值在于付出,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别人,而是为了自己所爱的事业。如同《没有任何借口》中所述,“没有任何借口”是美国西点军校奉行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是西点军校传授给每一位新生的第一个理念。正因为如此,大批西点军校的毕业生在各自的领域中都获得了非凡的成就。

《没有任何借口》的核心就是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是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西点军校之所以能够培养出那么多优秀的人才,就在于它将“没有任何借口”作为学生的行为准则,使西点军校的学生在任何一个团体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团体精神……

因此,读了《没有任何借口》,本人也因找到一种“兵”的感觉而感慨万千。联想到我国军营中用得最多的一句话“坚决服从命令”以及《没有任何借口》中不管什么时候军校的学生遇到学长或军官问话,只能有四种回答:“‘报告长官,是’;‘报告长官,不是’;‘报告长官,没有任何借口’;‘报告长官,我不知道’。”除此之外,不能多说一个字。因此高瞻远瞩的校领导向我们推荐《没有任何借口》,其深远意义主要在于希望每一位管理人员都以罗文精神勉励自己,努力成为罗文式的管理者。作为学校的中层领导,我们深刻领会到校领导的用心良苦:愿每一位中层领导都以生命的激情对待工作,在追求卓越的路途中锲而不舍、完美执行。

对于一个人来说,需要我们没有任何借口地来做完自己的事情;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需要我们义无反顾地承担一切责任;对于一所高校来说,更需要我们无条件地接受领导和上级交给的任务,而不是去寻找一大堆借口来搪塞完不成的任务。借口是拖延的温床,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我们不要让借口成为自己的习惯,不管在什么条件下,对待工作我们要无条件的执行,要时刻铭记这是我们的工作,工作中是没有小事的',我们必须认真的对待一切事情,要视服从为美德,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不去为了寻找各种借口而说出一些没必要的谎话。

《没有任何借口》是高校每一个管理人员都需要学习的一种理念,也是肩负“教书育人”神圣使命的教育者应具备的素质,我们必须没有任何借口的完成各项任务,才能无愧于我们的心灵,无愧于我们的学校,无愧于我们的社会;“没有任何借口”还是做人的一种境界,只有铲除个人的私心,一心为着学校,一心想着他人,我们才能做到没有任何借口的完成一切,才是一名合格的灵魂工程师。

“没有任何借口”体现了一个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我们每一个人对工作、对家庭、对亲人、对朋友,都有一定的责任,正因为存在这样那样的责任,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寻找借口就是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或他人,我们的责任也将随着借口烟消云散。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只要我们不把借口放在我们的面前,就能够做好一切,就能完全地尽职尽责。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机会的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带着满腔的热情去对待每一份工作,我们要时常怀抱一颗感恩的心去迎接每一份工作,而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地努力工作,对学校负责,对领导负责,对同事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学生负责,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忠实履行“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人才培养宗旨,为学校、为社会付出自己的智慧、热情、责任、想象和创造力,秉承“没有任何借口”的理念,把寻找借口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努力工作中来,因为工作中没有借口,人生中没有借口,失败没有借口,成功也不属于那些寻找借口的人。不要用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或搪塞,完美的执行是不需要任何借口的。正像书中所说“任何借口都是推卸责任,在责任和借口之间,选择责任还是借口,体现了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所以当我们有了问题,特别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的时候,有一个基本原则可用,而且永远适用,就是永远不放弃,永远不要寻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最有效的工作原则。

借口是一种不好的习惯,一旦养成了找借口的习惯,就会让我们的工作变得拖沓而没有效率,会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消极而最终一事无成。所有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的小事组成,一个对小事不负责的人,也承担不起大事业。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杜绝任何一次寻找借口的行为。相信如果我们的每一名中层领导及至管理者都能做到“没有任何借口”,我们的学校将会蒸蒸日上,我们的明天将会无比辉煌,我们将会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面更有所建树!

高中读后感 篇7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高中读后感 篇8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莱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她是一个”愚人”,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

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

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高中读后感 篇9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高中读后感 篇10

《傲慢与偏见》是一直想读的一本书,由于自己总是不能安稳下来,所以直拖到现在,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男女主人公,由互相的偏见到误会解除,最后到二人恋爱。故事的描述也像是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故事。读起来津津有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也从来不曾让女儿接受教育,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小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小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两人的感情变化引起了故事的发展,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但是达西却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一般人喜欢以貌取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高中读后感 篇11

越长大越孤单读后感房慧 我始终都学不会用华丽的语言去包装自己的文字,我始终都是用琐碎的文字来表达我的情感,越长大越孤单读后感 房慧。 -------题记 从小就羡慕那些朋友多得是,有那麽多的玩伴,随手便地抓的人。而对于我这个EQ智商不高的人来说,何谈容易。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数不尽的倾听者,打不完的招呼,虽然我也有几个私交,不过无非就是那几个玩的要好的,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有自闭症,朋友也有时这样问我。不过总结来说就是有点孤僻,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喜欢呆在自己的世界里,静静地,不想内心的那片净土受到外界的干扰,可表面安静,害羞的我,可又有谁知在寝室尽情释放自我,所以我被盖上了双面人的称号。只是心中永远有这那样一块儿禁地是属于我自己的,我曾试着想慢慢打开它,却发现好难。就像树上最高枝头的那颗苹果,不曾尝过,却担心它的苦涩。 小时候,总是自己呆在家中,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因为害怕黑暗,那个时候是在上幼儿园,个子小抅不到开关,摸着黑小心翼翼的踩着凳子,有时会哭着从晚上等到白天妈妈下班。

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因为那样才不觉得害怕,总是羡慕那些一回到家就能见到父母的孩子,就是那麽一个小小的愿望我都无法去实现,在别人眼里却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那个时候认为自己好孤单,然而随着长大那种孤单一也淡去了,本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变的坚强,不会再去那样的依赖父母,然而心理上的孤单与日俱增,真的好孤单好无奈,以前的孤单比起来实在算不上什么。 在大人的眼中我们还是未经历长大的孩子,童真,稚气。根本不会去关心哎呀学费怎麽又要交了?菜价怎麽又涨了?......

心无杂念,未成熟未长大的孩子,没有压力,没有烦恼,没有社会上的竞争。。。。。。安心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可只有我们知道,自己已经长大,自己在变,或者怎样慢慢成长,因为无论是谁在父母眼中终究是个孩子。但在别人眼中未必是这样的。 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温室里的花朵。童真的孩子,总是把所有的事情看的太简单美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那里只有快乐和美好。即使是看电视和小说,都会选择美好快乐的结局来看,无非就是想看到圆满的结局。 这是一个男孩悲伤流浪的故事,也是一群倔强的女孩子追求真相的故事。 李可以背负着血缘之痛,四处躲避。他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越这麽孤傲就越吸引周围的人的好奇。

他做了一个旅人,踏上未知的旅程,无法停靠,无法安心,没有朋友,没有目标,放逐,流浪。他的.冷漠,目中无人,不接受任何人的关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冰冷的像南极的冰岛。 越长大越孤单好像成为孩子的代名词,张大中感受到孤单的滋味,是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更加生疏,与熟悉的人如同路人甲路人乙,身上长满难以靠近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用坚硬的一面去防备他人更多的时候,把一些事一些话埋在心里,正是这种的心理上的变化使自己变得麻木孤单,不愿与他人交流。孤单越来越鲜明,越来越可怕,没有儿童时代的天真活泼,我也想过简单的共同追求,也许随着长大,看大的世界越来越大,懂得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深明白一些道理,对这个而世界上的规则了解的越来越透彻,才发现自己变了许多,变得有私心变得计较,变得有防备,使我们明吧梦想很难去实现,明白未来的路很长路很坎坷,自然变的孤单迷茫,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还是向往着童真,但并不可能像从前一样快乐,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志向不同,经历不同,所谈论的事情也不一样。好想再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因为那样才不觉得累,才可以轻易被满足,才不觉得孤独。 好像再躺在外婆的怀里听唱着那首几百遍的歌,就是那首歌陪伴我到长,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真想回到那个犯了错躲到大人怀里的小女孩,长大后,一切好像都变了,变得好陌生,变得好孤单。总是想起童年的时光,却在,念念不忘中淡去了。

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年轻的一代,在成长路上,终究是寂寞的,但记得长大孤单了,千万不要抱怨,这毕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的一个“坎”,只要勇敢去面对,一切都会好的。

高中读后感 篇12

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高中读后感 篇13

去年暑假,九寨沟旅行回来的路上遇见了长江,黄黄的混浊的江水超出我对黄河的想象,一如这世风狂泄,泥沙俱下的世道。因此,我渐渐地更喜欢文字的世界,可以让人海阔天空地想象,比现实世界美得多。

比如那清新剔透、天马行空的《小王子》,像九寨沟透彻清凉的水,却随手可观,不必千里迢迢赶去欣赏。

读它,是一种很简单的幸福。

第一次看《小王子》是在两年前,杂志上的一篇序言——《我是那只等爱的狐狸》,注明选自《小王子》。与众不同的味道把我迷住了。

很快地我在网上订了书。送来后,打开第一页,我就爱不释手了,令我惊喜的不仅有奇妙的文字,还有圣埃克苏佩里的那些画儿。看到小王子里面一样的画面,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小人和花花草草曾经并且一直在这样忧伤的童话里生长着。

我摘录了《小王子》的一些文字,和朋友们分享:

那些人们,他们往快车里拥挤,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于是,他们就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子…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小狐狸的话)

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如果有五十三分钟可支配,我就悠哉游哉地向水泉走去…(小王子对忙碌的商人说)

喏,这就是我的秘密。很简单: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到过一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个红脸绅士。他从来没闻过一朵花。他从来没有看过一颗星星。他什么人也没有喜欢过。除了算帐以外,他什么也没有做过。他整天唠叨的就是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我正忙着要紧的事呢!’他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过,这还能算个人吗!不,他不能算人,他只是个蘑菇!

这颗行星真奇怪!什么都是干燥、坚硬的,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别人对他们说的话……在我的家乡,我有一朵花。她总是自己先说话……

“你们一点也不象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玫瑰们说。“没有人驯服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象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那么美的文字让我谦卑,自惭形愧。我只能用一段一段的原文来表达我对《小王子》的喜爱。

一直沉睡的天性被他美丽的忧伤唤醒了,我试着去怜惜一花一木,去同情小人小物,试着培养自己丰富的情感世界,试着搭建自己宏伟的精神殿堂,抵抗这个疯狂世界里肆虐的物欲,拯救我那日益物质化的坚硬的心灵。

小王子有那么纯真的思想,那么美丽的想象力。看到小王子,让我想起正在从我们身上曾经有过,但已经流失的一些东西……成长带来了什么?越来越像书中的大人们么?

小王子乐观地成长,流浪世界。流浪中,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茫着:

国王,坐在只有礼服大小的星球上支配着他的权利……

爱虚荣的人,“在那些爱虚荣的人眼里,别人都成了他们的崇拜者。”

酒鬼,为了忘却羞愧而喝酒,因为喝酒而羞愧……

实业家,只爱计算着天文数目,喜爱拥有却不知如何去管理……

点灯人,“小王子瞅着他,他喜欢这个点灯人如此忠守命令。”

……

他们唯一的共通点:玩着大人们的数字游戏、心中充满欲望、虚荣、热衷名利、有着自甘堕落的自圆其说逻辑,缺乏对真实世界的爱和兴趣。“这些大人们真是奇怪极了。”

“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别人对他们说的话…”,“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人们是从来也不会满意自己所在的地方的。”

“你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可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

“然而,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以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而我们只喜欢有许多数字的成绩,却不愿去同情、怜爱活活泼泼的小孩子……或许我们以为幸福在那里?

我们是不是也在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常常粗暴地把幸福从身边赶走?

我们是不是总在为了明天的幸福,而宁愿忍受今天的痛苦?但明天的幸福值得用今天的幸福交换?谁又能把握明天的幸福?

人生没有目的地,人生仅仅是一个过程,值得我们把握每一天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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