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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集合15篇)

栏目: 观后感 / 发布于: / 人气:2.63W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集合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让我读的很感动,同时我也很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双全,自强不息,战胜了一次次的困难。

哈利波特是个自强不息的男孩,自幼失去父母,每天生活在姨夫和姨母的责骂中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海洛吧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将要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生活很好,也很幸福,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暗藏杀机,一次,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黑巫师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是哈利波特和朋友们用生命护卫魔法石,让黑巫师的阴谋没有得逞。哈利波特不惜一切代价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值得我们要好好的学习呀!

哈利波特不仅有勇气,他还很有智慧,他经过努力的观察和分析,发现屋顶上的鸟根本不是鸟,而是钥匙。他就是依靠这种过人的智慧破了一道道机关,找到了魔法石。

哈利波特虽然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他的那种自强不息,勇敢无畏的精神,在我们生活中是处处可见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习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2

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魔法大战,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能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十七岁的哈利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留给他消灭伏地魔的任务,经历重重困难,最终销毁多个魂器并战胜伏地魔的故事。

这个故事惊心动魄,给人一种融入之间并与哈利·波特一同经历一切的感觉,比如讲到哈利与伏地魔决战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怦怦直跳

其实事故并不浅显,这些故事中隐含着许多哲理。

哈利·波特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屈服于命运,面对预言“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能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他并没有为命运所屈服,坐以待毙。不仅哪些,他在面对十分强大的另一人:伏地魔时,更表现出了大无畏精神,勇敢的去做斗争,让我佩服。

一个17岁的少年,是什么让他能这么勇敢的放手一博呢?就是他心中的一个信念:人定胜天。伏地魔算什么,众多的食死徒又算什么?一切反正都是需要去经历的,与其逃避,还不如去面对,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人,不能被命运所左右,如果说人是能被合运所主宰的话,那还干嘛要活在这世上!一切都不是构,只要愿意去做,命运,又能算些什么?只不过是浮云罢了。人越陷入绝境,越会丧失信心,心里终会产生:一切都是命的想法。但这种想法不能有,只要你相信:人定胜天!

哈利的大无畏精神令我难忘,更是他的那种“人定胜天”的想法让我铭记在心,让我明白:一切都不是梦。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更是一个奇幻世界,这个世界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精采那么简单……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本书。比如《小飞侠彼得.潘》、《复仇的熊王》、《忠诚的狮子狗》……

不过,要是说我最喜欢看哪本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与密室》。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人物罗琳,《哈利.波特》系列在全世界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

今天,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哈利.波特与密室》的主要人物。哈利.波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的好朋友是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

有一次,赫敏被蛇怪给僵硬了,现在正躺在医院。不过,更惨的是金妮被蛇怪抓走了,金妮是罗恩的妹妹。罗恩和哈利想好了计划,密室的入口就在盥洗室桃金娘那里。哈利和罗恩去密室走了好久,终于到了!可是就在哈利和罗恩开心的时候,汤姆.里德尔走过来,他可是霍格沃茨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哈利拿出邓布利多给的一只红色的鸟,那只鸟叫福克斯。伏地魔叫蛇怪来攻击哈利,福克斯用嘴啄蛇怪,蛇怪用头把金妮的日记本撞到了哈利的旁边。哈利用刀把日记本刺得四分五裂。伏地魔消失了。

哈利不仅救了金妮,还把伏地魔杀死了。他们从这出去后,校长邓布利多表扬了他们,并且把他们送回了家。罗思说:“赫敏恢复真是太好了!”

哈利笑了。

然后,他们一起通过出门口处回到了麻瓜世界中。

读了这篇作文,我明白了:只要是谁遇到了困难,能帮助他的就帮助他。自己要学会勇敢,这样才会使自己进步。

读《哈利·波特》有感4

书中哈利波特知难而进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明明知道伏地魔比自己强大,可还是勇敢地向他挑战,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回想以前,我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这点和哈里波特比起来,真是惭愧啊!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做数学题目,我很快地做好了前面的题,就剩下思考题了。于是我便仔细地想,可是绞尽了脑汁,都想不出来,后来,老师说:“思考题如果做不出,可以空着。”这句话让束手无策的我听了十分开心,于是便上交了作业,可当我交上去了才知道有很多的同学都做了出来,当时,我十分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多想一会儿,把那道题做出来,真是后悔不已。我真该好好向哈利波特学习一下。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想取得成功,不仅要有聪明机智,还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

读《哈利·波特》有感5

哈利看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9年没有痛过了,一切太平。

目光已经扫过最后一个字,我该和书中的人物告别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篇魔幻小说。故事的情节跌落起伏,生动形象,让人仿佛身临奇境,有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勇敢的哈利……

他们的冒险更是有趣,我给你们讲一段吧:一天,哈利和他的伙伴坐着“魔扫”去奇幻森林冒险,书上说“罗恩因第一次坐“魔扫”肯定害怕,老乱动,结果一下子掉了下来,到了一片大便池水里。

多亏了哈利,不然,罗恩就危险了,虽然罗恩救上来 ,但哈利额头被划了一个“闪电伤疤”。

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团结一致,当危险来临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尽可能地把危险降低到最少,让危险多降临在自己身上,少降临在朋友身上。

金星辰同学的写作态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加油哦!

读《哈利·波特》有感6

每当打开这一本书,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挥舞的魔杖、奇幻的魔法、行动的画像、飞翔的扫帚……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之间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矛盾,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需要彼此理解,彼此支持和宽容。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为了正义和朋友勇敢地站在一起,冒着生命危险一起战斗,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因为道不同则不相为谋,只有价值观、世界观一致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才能拧成一股绳,才能精诚合作,拥有团结的力量。

我们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要向哈利波特一样学会寻找友谊,珍惜友谊,学会辨别友谊,要交挚友、诤友,而不是谄友和假友,让友谊之花盛开在人生的道路上。

读《哈利·波特》有感7

“除你武器!”随着一声咒语的完善弹出,哈利波特终于打败了无恶不做的伏地魔,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黑魔王,现在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与支持。

如果你要问我,哈利波特在战斗中一次次取得胜利的原因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是他与朋友们的友情所带来的团队的力量帮助了他!哈利波特四年级时,也就是在神秘事务司与食死徒大战前夕,他的朋友们坚定地选择与他一同前往,虽然他的朋友们有点怀疑那可能是一个陷阱,但也奋不顾身组成了一个团队奔赴战场。这种深厚的友情不仅使他一次次取得胜利,在最困难的时候,这种坚不可摧的力量也变成一种精神支持,一种可以实现人生信仰无形的强大武器。

伏地魔和哈利波特之前有很多共同点,但也有不同之处,他们是敌我双方的领军人物,每一个阵队都有庞大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因此,他们在长期的斗争中经常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可以说是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最后的决战却是哈利波特取得胜利。

虽然都是团队,但是伏地魔对他的支持者却没有友情,他们之间是一种主人与仆人的关系,或许在某些时候还是利益使然形成的,而哈利波特是有感情的人,他把战友们当作朋友,甚至是兄弟一样,这种两肋插刀的情怀是内心正义小宇宙的焕发。伏地魔迫使巫师们加入食死徒团队,让他们成为战斗的工具,即使为战斗死去也不伤心,所以从内心里食死徒是怨恨伏地魔的,他们并不是心甘情愿为他卖命的,所以伏地魔倒台之后,许多食死徒都想和他划清界限。

我认为,友情是哈利波特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哈利波特在麻瓜世界没有一个朋友,这也是启发他需要找到真正朋友的缘由,他踏入魔法世界,就拥有了第一份值得珍惜的礼物,那就是和罗恩成为忠实的朋友。所谓的友情,就是朋友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如果哈利波特高傲自大,那他可能交到的朋友也只是酒肉朋友或是利益朋友,当他陷入困境时,就不会有人主动挺身相助,他也就不可能取得那么多的胜利了。

友情是十分宝贵的东西,值得我们珍惜,你若拥有,便宜好好珍惜;你若尚未拥有,就要想办法创造机会去获得。对待来之不易的友情,我们要像哈利波特那样,用真诚善待友情,而不是利用友情,用友情的力量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难。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得到别人帮助的时候同时也要给予团队以赞赏,也要主动帮助曾经帮助过你的人,这样的友情才能长久,这样的友情更加强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8

我读过《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中华上下五千年》、《八十天环游地球》等许多有趣的故事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

一个瘦小、带着黑框眼镜的巫师,手拿着一根接骨木魔杖,把我带进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充满幻想、令人神往……

我真佩服J.K罗琳,她用精彩的文笔、丰富的想象力、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着我。我喜欢露娜,因为她大胆、聪明,在被关进阿兹卡班的监狱时,不怕危险,勇敢面对;我喜欢斯内普,一个令人难忘的男人。一直深爱着哈利的妈妈莉莉,但又眼睁睁的看着莉莉被哈利爸爸抢走。最终成为游走在正义与邪恶之间的间谍,正是他的多次暗中帮助,才让哈利波特一次次化险为夷;我喜欢赫敏,她聪明、机智,是咒语王,每当哈利和罗恩急的没办法时,她总会想出一些好点子;我甚至还很喜欢罗恩,他虽然傻乎乎的,别人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但恰恰是他特有的这些特点,才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他。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我最喜欢的还是哈利波特!喜欢他小时候的样子:圆圆的镜片也挡不住他那聪明有神的眼睛。导演说他是穿着鞋子的“牛奶瓶”!但我可不这么认为,哈利是全世界最助人为乐,最勇敢的人!

在这本书中,J.K罗琳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变成了现实!这部书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充分体现了朋友之间的友情,和对老师的尊敬。让我们懂得了面对困难要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这些,他们才能一次又一次的渡过难关。

哈利、罗恩、赫敏这三个好朋友在故事里,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战斗、一起分享快乐的点点滴滴……由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在这过去的四年里,每当我生病时她们都会打个电话。她们的一声声问候和安慰,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温暖。我们还有这短暂的两年时间,我应该好好和同学相处。也许等到六年级期末时,我再想想这六年以来的快乐往事,就也会像哈利与伙伴告别时一样落泪了…...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陪伴我渡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和主人公一起高兴,一起悲伤。我想,我也要展开我想象的翅膀,写出一个像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那样的.奇妙世界,让我和我的朋友们化作故事里的主人公,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哈利·波特》有感9

在我家的书柜中,有好几册关于《哈利·波特》的书,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哈利·波特他勇敢、正义,不怕困难,值得我去学习。

哈利·波特从小就非常命苦。当他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时,就被一个叫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杀死了父母,从此过上了无依无靠的生活。他十岁的时候,背上了书包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读书。在魔法学院里,经历了许多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事。他与伏地魔进行了许多的生死斗争,最终哈利以正义打败了邪恶,胜利了。

每一次,当我翻开哈利·波特这本书时,就进入了一个魔法的世界。哈利虽然很命苦,但是他非常的坚强,好多次都与伏地魔对抗,每我看到这时,不由自主的留下了眼泪。

现在哈利·波特已经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让我受益。记得有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风在我耳边呼呼作响,我一个人打着手电筒,靠着这微弱的灯光走在一条寂静的小路上。我的手心直冒冷汗,心怦怦直跳,我吓的真想大哭。这时我想了哈利,他经历过多少比这可怕千倍的事,可他都不哭,我想我也要像他一样,坚持到底,不放弃,最后我慢慢靠着哈利·波特安全的回到了家。

哈利,我是多么敬佩你啊,你勇敢坚强,不怕苦难;哈利,我是多么感激你啊,是你在我脆弱的时候支撑我前进。哈利·波特,谢谢你,你犹如一盏灯,照亮我前进的路!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一部。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披着神秘面纱,具有传奇色彩的历险故事。读完后,我还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而书中的内容更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身世可怜。一岁时,伏地魔(通称神秘人)杀害了他的父母,并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痕。之后,我们的主人公哈利又被寄养在姨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直到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了猫头鹰信使带来的一封神秘的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正是这封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让哈利得到了快乐,也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学会了魔法和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结交了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在魔法学校的生活充满了乐趣,直到魔法石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宁静,他的出现,关系着世界的现在和未来。最后,哈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拯救了世界。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尤其是邓布利多教授的名言“沉缅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同时,我也非常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双全,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困难。

故事总有完结的时候,但这本书中的精神食粮却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他教会了我团结是多么重要。俗话说“团结一心,其利断金”,如果做事时不能和朋友团结一心,你会发现什么事都做不了。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最近,我被《哈利波特2》深深地吸引住了。越往后看,我越是深有感触,哈利.波特不是多管闲事,而是乐于助人。他进入了密室,与凶残的伏地魔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成功地救出了金妮.韦斯莱,多么感人啊!

是啊!但为什么许多人看着别人有困难,而不去帮助却残忍地一走了之呢?乐于助人真的有那么难吗?我陷入了沉思。

还记得去年,我从电视上看到有一个叫悦悦的小女孩被汽车轮子压倒,而路过20多个人却袖手旁观,最终,小悦悦因没有及早救治,而离开了人世。

当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又伤心又气愤:这是多么心酸的一幕,一个稚嫩的孩子躺在马路上,眼睁睁地等着他人的救助。可大人们熟视无睹。如果我在场,我一定冲上去把小悦悦送进医院,不能让幼小的生命就这样凋谢。

在学校里,我也尽力帮助同学。又一次,大雨下了一整天,路上很滑,有一位同学背着书包,急冲冲地向校门跑去,可没想到,脚下一滑,“扑通”一下摔在了地上,裤子全湿了,她摸摸屁股,疼得龇牙咧嘴,一时爬不起来了。我刚好路过,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小心地走过去,一把扶起同学,拍拍她的书包,说:“摔疼了吗?哪儿疼?”同学笑笑说:“没摔疼,谢谢你!再见。”“应该的,再见!”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

我想,哈利做的事是超出常人的,这是他的魅力所在,也是我百看不厌的原因。我们做不到像哈利这样超常的事,但只要每个人从身边小事做起,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世界会变得更美好的!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自从看了第一本《哈利波特》,就被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给迷住了,不知怎的,这个男孩身上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和魅力,竟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有时我连做梦都想着它和它的魔法世界:酷酷的飞行扫帚,威力神通广大的魔杖,会动会说的照片和肖像,寄信的猫头鹰,聪明的妖精和甘愿做仆人的家养小精灵,最精彩的莫过于魁地奇比赛了。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好玩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哈利进入了一所魔法学校,学会了许多魔法,还交了两个朋友。不过,虽然在最伟大的巫师——邓不利多的保护下,可危机还是四伏在哈利周围。

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它教给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要珍惜友谊,遇到困难不能胆小,更不能退缩,爱憎分明,随机应变,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却不卑不亢。

多少次,哈利以自己的意志力幸运的躲过死神。

在我的幻想世界中,这个小男孩一直在我心中,使我的幻想世界拓展了许多。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假期里读了几本书,其中一本非常厉害!是J·K罗琳的巨作——哈利波特系列!这一系列书轰动了全世界!这是系列中的“一”——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一开头便介绍了我们的主人公和其他的一些重要角色,哈利·波特,父母双亡,看似可怜,却很坚强!现在住在“恶毒”的姨妈和“慈祥”的姨父家中。他可谓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儿,被被称作“神秘人”的伏地魔攻击,还侥幸逃过了一劫!而这下,无恶不作的伏地魔也莫名其妙的失去了法力,之后便发生了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哈利到了魔法学校,学习了魔法,还认识了小伙伴罗恩和赫敏,成了球队里面最重要的位置——找球手。就是一个像篮球一样的东西,投来投去,还要骑扫把的呢!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我找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友谊和亲情。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神话般的J·K·罗琳,创造了这本神话般的书。题记

在这本书中,罗琳的人物塑造十分成功。勇敢、聪明的哈利,热心的赫敏,机制的罗恩都给读者深刻的印象。而接下来这几个人物形象,给我的印象则尤为深刻。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学生,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得意门生,这本书的所有故事都是围绕着他来展开的。他富有冒险精神,富有正义感,由于伏地魔运用咒语阿瓦达索命来杀他时,咒语并未完全击中哈利,有一部分反弹到了伏地魔本人身上,打下来了一块灵魂碎片掉入了哈利体内,所以哈利可以看到伏地魔做了些什么。

伏地魔,原名汤姆-里德尔,作为黑魔法组织的领袖,他有着无穷大的欲望,想统一魔法界,然后让麻瓜们屈服于他,统一全世界。

家养小精灵在书中是诚实、忠诚的存在,他们总是忠于自己的主人。哈利的小精灵名字叫多比,多比也是唯一一个自由的小精灵,他帮助哈利从地牢中成功逃脱。

而妖精在书中却代表了背叛。妖精带领哈利等人去古灵阁的时候,不但带人想杀死哈利,而且趁机抢走了格兰芬多的宝剑,这无疑给哈利又增加了一份困难。

自21章开始,死亡圣器: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作为又一重要线索进入全文,情节更加迷离。

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在连续的情节中教会了我们道理,寓理于景,情景交融,是一本奇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