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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通用10篇)

栏目: 元旦 / 发布于: / 人气:1.05W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通用10篇)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1

为深入排查治理我区燃气系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工作,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前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xx〕2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开展柳江区燃气行业20xx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实际,按照“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原则,落实燃气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柳江辖区各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点等。

检查内容:各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状况,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入户安检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操作情况,节日期间的应急保供和应急值守情况,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检查以燃气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我局监督检查相结合,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基础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具体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1月30日,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检查小组,对本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运行状况、从业人员遵章操作情况、入户安检工作落实情况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二)1月25日至1月29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监管范围内的燃气储配站、供应网点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应依法加强燃气系统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采取停产停机处理,并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20xx年春节期间,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及时、准确;二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权威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合理调整充装、卸车、送气、巡检等工作;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指挥有力、组织有序、救援有效。四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科普和社会宣传力度。五是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入户安检、宣传、整改工作。六是做好节日期间保障燃气供应工作。

(四)做好资料报送工作。请各燃气企业于1月30日前将20xx年春节节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柳江区燃气管理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柳江区住建局邮箱。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2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xx〕103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8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燃气行业20xx年岁末年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行动。为确保此次检查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燃气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5日—3月30日

三、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为燃气行业联合大检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燃气管理处主任张福乾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城市燃气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

四、检查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企业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及相关计量器具等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责任单位: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单位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记录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

(二)管道天然气营运单位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及相关计量器具等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责任单位: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单位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记录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

(三)入户检查和燃气宣传。

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开展检查,做好记录台账,如何检查是否规范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20xx年钦州市燃气行业岁末年初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4、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燃气企业对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20xx年8月—9月份开展燃气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无证生产、经营黑点是否继续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燃气专项治理,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城监支队、市燃气管理处,县区各燃气主管部门,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组织对供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加强宣传。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联合检查。市市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对全市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燃气管网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复查20xx年下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燃气场站消防通道、消防施救面是否被占用(如被用做种植养殖、堆放杂物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燃气企业对存在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督促辖区管理单位落实整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联合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充装、经营燃气经营场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燃气相关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把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燃气主管部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安全检查工作。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特别要注意检查防范用户户内存在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避免发生燃气使用事故。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各燃气相关管理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严厉打击取缔;对达到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燃气设施、液化气罐、燃气燃烧器具要坚决予以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

(三)狠抓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大检查成果。各燃气相关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20xx年8月—10月份开展燃气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检查追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组织辖区燃气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要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好岁末年初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安全生产、安全使用意识。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好对用户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入户检查,确保燃气用户用气安全。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3

贯彻落实《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消[2020]33号)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全国“两会”及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燃气安全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今冬明春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

(一)突出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汽车加气站,瓶装供应站点、区域调压站等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除不彻底等问题。

(二)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风险防范,突出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安全隐患,以及第三方施工危及城镇燃气管道运行安全问题的排查整治。

(三)突出宾馆、饭店、超市、公众聚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学校、党政机关等单位用气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应急抢险人员、物质储备是否到位,抢险车辆及工具是否完好,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到位。

三、职责分工

(一)局燃气管理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燃气企业场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气瓶间是否按规定设置;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钢瓶是否超期未检、供气系统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餐饮企业与燃气供应企业供气合同签订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二)燃气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的自查自纠,实现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月8日)。局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8日至“两会”结束)。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燃气安全风险与隐患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局燃气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区内燃气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对区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跟踪落实整改,一时整改不到位的应做相应整改计划,并做好保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联合企业深入研究我区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4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做好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定20xx年春节前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和谐深圳的大局出发,树立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春节前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保卫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供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市建设局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市建设局燃气处马遥之处长、张敏调研员、各区建设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立七个检查小组,分别是市建设局检查小组、六区建设局各组成一个检查小组。全市统一部署,遵循属地监管的原则,有组织、有领导的对全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肃、认真、全面、细致的检查。

各燃气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明确各项检查负责人及检查责任,全面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内容

以我局编制的《深圳市燃气经营企业现场抽查记录表》为基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依法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工作;

(二)履行安全巡查巡检、定期检测、维修保养的工作,重点查找并整改设备超负荷运行、带病作业、老化、锈蚀、泄漏等隐患;

(三)岗位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用户安全检查、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五)应急演练及相关应急工作,履行24小时应急值班、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

(六)隐患整改的落实及违规违章行为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市政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定期巡查、巡检工作。

(八)春节期间领导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检查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5日前,各燃气企业检查组完成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检查。

1月16日至1月31日,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分组对全市的燃气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月1日至2月10日,市燃气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检查小组,对存在问题多、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进行复查,对燃气企业春节值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检查分工,精心组织检查队伍,周密部署检查工作,达到检查目的,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检查,整改隐患。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负责跟踪落实,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依法予以关闭。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5

为全面努力做好公司春节前的各项安全生产运营工作,坚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节假日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结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燃气办等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指示要求,公司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安全第一“加强安全宣传、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深入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无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春节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6日至1月20日)

公司各部门、各加气站积极组织员工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并在1月26日前将“春节自查自纠活动总结”的文字版上交至安全监察部。

2、复查整改阶段(1月21日至1月24日)

由节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加气站的自查工作及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分析总结阶段(1月25日至2月26日)

在“春节”假期过后,由安全监察部总结此次的节前检查工作,并根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对自查不到位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处罚。

四、检查内容

1、综合管理部

①放假期间各部门的放假值班安排情况

要求对各部门上报的放假值班表及放假期间的夜班值班进行审核,确保各部门上报放假值班安排科学合理,保证放假期间每天的值班人员能够满足当日部门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②车辆管理

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司各车辆组织进行统一检查,确保各车辆车况良好、证件、保险完善,保养到位,维修及时无安全故障隐患。

③公司用电、气、水安全

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司电气水设备设施进行各部门安全检查,对问题及时上报修理,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内部安全。

2、工程技术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对在建项目放假期间的施工监管工作到位。

②要求由各现场代表对各自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重点检查 各施工单位作业及库房的安全状况;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执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

3、生产运营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值班,对放假值班期间公司管线、阀井每天巡检维护工作到位。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庭院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维修整改,确保放假前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③要求在放假前对公司所有公服用户进行安检维护,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维修整改。

4、抢险抢修队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安排,认真做好值班维修工作。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部门所属工程车辆、设备器材、材料配件进行计划和检查,对于设备工具材料不足的及时上报领取,确保放假期间维修抢险工作正常进行。

5、客户服务部

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保证公司前厅收费、热线接听、维修派单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设备材料部

①要求妥善安排本部门放假值班,配合各部门在放假期间工具材料领取。

②要求在放假前对库存材料、设备、工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保证各类材料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检查维抢修设备、材料、工具及消防设施。

7、各加气站

①认真妥善安排加气站放假期间各岗位的值班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加气站正常运作。

②对各加气站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

③对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检查完整良好。

④对各个岗位人员当班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不得有违规违纪现象。

⑤各站按照公司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春节前的应急演练活动。

以上各部门、各站负责人认真做好春节值班及工作安排,加强人员教育管理,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春节各项工作安全无事故。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6

一、工作目标

对我区自20xx年至今已建成的气代煤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排查整治气代煤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隐患。

二、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内容包括:

1、对农村气代煤燃气管线与电线安全间距不足、限高标志缺失、双火源、燃气设施附近堆放柴草等问题开展“回头看”。

2、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的防护建设,调压箱、计量柜连接的法兰螺栓、支架要采取防腐措施;地埋管道等要设置里程碑、转角桩、标示桩、交叉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识;管道焊口要求到Ⅱ级标准;调压箱、裸露在外的阀门、仪表、管道等设施,要加装专门的防护网、防护箱,严防外力破坏。

3、检查农村入村入户管网保护,对农村居民加强管网安全防护常识宣传;防止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管网设施;及时掌握农村改建、修建住宅情况。防止管网支撑、加固墙体破坏;未经允许,不得改变管网支撑、加固墙体结构、架设其他管线设施。

4、检查燃气设施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设置和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是否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

5、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管道建设和使用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燃气管道周边的污水、电力等管线及检查井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6、持续发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隐蔽场所、沟渠附近燃气管线巡检工作,绝不放过任何发生事故的可能,做到闻到异味、发现异常坚决追查到底,坚决防范小疏忽导致大事故等。

三、任务分工

根据区政府20xx年x月份下发的《xx区农村气代煤及城镇燃气安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x政办[20xx]x号)的职责分工,各乡镇、村在取暖季来临之前,开展全面燃气安全运营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全面入户安全检查(检查表附后),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职责分工,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20xx年11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做好组织,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开展此项工作。

(二)全面整治,精心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保证对能够现场整改的`隐患要立整立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建立责任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六、信息报送

各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11月30日12:00前报区农村气代煤及城镇燃气安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7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元旦”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xx月xx)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xx月xx——月xx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8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燃气行业事故隐患,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安〔20xx〕18号)、结合平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137号)文件相关要求,就在街道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特特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通过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依法管控、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全漏洞坚决封堵、风险隐患有效消除、市民安全用气意识进一步提高,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落细,确保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场站、燃气管线、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充装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燃气设施使用安全隐患。加强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液化气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三、责任分工

本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由各管区、村庄、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根据职能分工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职能站所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镇村建设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市城乡建设局做好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2、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燃气场站、加气站等的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燃气充装站充装行为和燃气钢瓶监督管理,督促燃气经营单位提供符合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燃气钢瓶;负责液化气钢瓶等气瓶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监督液化气充装站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定期检验和报废处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充装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充装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查处生产销售掺混二甲醚等不合格液化气的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的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双告知责任;查处无证无照液化气充装、供应站(点)工作。负责对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等违法行为。

3、派出所:配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燃气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依法打击;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沿街流动商贩(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工作。

5、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领域内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车站等场所的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存在问题,督促各管区、村庄、居委会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

各管区、村庄、居委会要积极开展辖区燃气用户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发现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或依照规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辖区居民、工商等单位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包括用户名称、用气地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供用气合同签订、钢瓶可追溯情况等)和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购买有燃气经营资质的企业统一配送的燃气,拒绝购买“黑气”。

(三)严格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狠抓燃气场站、供应站点、加气站安保工作,完善安保设施设备,加强安保力量,进出场站实行登记认证,健全预防和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加强销售台账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实名制销售,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监管和钢瓶流转可追溯管理;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指导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对燃气用户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采取停气措施,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管理部门;规范配送人员管理,建立人员档案,加大人员培训岗;规范企业燃气运输车辆的管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通过入户安检、发放安全资料、发送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介宣传,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4月24日)

各镇(街道、园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建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搞好动员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24日至30日)

1、以各管区、居委会为单位,组织全面摸排,摸清所有燃气用户基础信息和瓶装燃气钢瓶底数,重点对商业集聚区域、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隐患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停业整顿。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燃气经营销售、充装、运输等行为。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加强部门联动,组织联合执法,确保不留死角。

3、市场监管所要积极推进燃气钢瓶数字化监管,实现对液化气钢瓶可追溯动态监控;要求企业对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购换气实行实名登记,实现每个钢瓶安全管理精准定位。

(三)严管严控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底)

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查缺补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强力清理整治。要进一步对重点区域燃气经营企业、场站、加气站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完毕,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落实重点区域重点燃气用户隐患整改情况,对餐饮液化气用户要严管严控,坚决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现象,确保安全用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协作,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机制,扎实推进。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充装、储存、运输、经营、销售和使用燃气行为。指导和督促相关燃气经营企业、用户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按照“全覆盖、无缝隙”原则摸排清查燃气用户。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问题和重点隐患,要集中攻坚和协同作战,以彻底清理燃气隐患为目标,开展分类治理和联动联治,组织一切力量,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漏管失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严厉打击非法燃气经营销售的同时,要加强正规供气渠道宣传,提高广大市民不买不用非法燃气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媒体集中宣传等方式,在社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的常识和规定,增强安全用气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9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燃气公司元旦节前安全检查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这一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综合治理,严打非法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更好的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氛围,安全部要在公司办公楼、各站场、安装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标语和宣传画等。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在人民广场举行一次大型安全用气常识及法律、法规及“燃气安全进万家”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板、入户安全检查、安全知识宣传等方式,进行现场答疑,发放安全宣传材料及光碟,不断提高用户和社会公众的用气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落实责任、加强培训

各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岗位作业、现场管理、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三)严格排查、及时整改

xx公司、调度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站场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储(配)气站、民用气销售公司、中天燃气有限公司、公交车站、出租车公司、天宫旅行社、便民服务公司要对工作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自查,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上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部要对总公司所有重点部门和办公场所配置的灭火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过期和超压灭火器进行淘汰或更换,不定期对各部门、站场及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同时加大夜查力度,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真正实现“无火灾、无爆炸、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四)严格落实“安康杯”考核

积极开展以“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安康杯”考核活动。对安全检查、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并坚持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增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制定出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或方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五)制定预案、适时演练

总公司定于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演练周。公交车站、出租车公司于6月23日举行一次联合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通过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演练和效果评审并不断完善,使之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五、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职责,严执行、常检查、重落实,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要加大处罚力度,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