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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安全通知汇编5篇

栏目: 清明节 / 发布于: / 人气:1.69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清明节安全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明节安全通知汇编5篇
清明节安全通知 篇1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今天召开全校师生节前安全教育,希望同学们在假期间注意安全,做好以下几点:

一、注意消防安全

学生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火灾报警电话是119。

二、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过马路注意来往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靠右行,注意行路文明,到户外扫墓时,骑车、乘车或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放学上学不要乘坐超载车辆、非载客车辆。

三、加强出游安全

严禁学生结伙出游,对于家长组织的春游活动,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家长陪同不准单独到溪边、水库和池塘、工地等危险处所玩耍,回家、返校或与家长出外旅游,应注意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财物遗失、人身伤亡事故。

四、遵守校规校纪,做一名合格的学生

假期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一切活动听家长的安排,不私自外出游逛,不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任何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和危害社会的活动,严禁任何学生进营业性网吧、歌厅、迪厅、游戏厅。

五、流感的预防

1.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要主动捂住口鼻,不让飞沫溅到旁人。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卫生习惯。

2.减少或避免接触感染源,尽量少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停留,到公共场合,尽量做到戴口罩。

3.随着季节的变化,及时增减衣物,注意保暖,防止受凉。

4.均衡饮食、多喝白开水,适当吃些水果。

5.保证足够的睡眠。

6.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7.如果不幸感染了流感病毒,可以遵从医嘱服用药物。

8.必要时可注射流感疫苗,以增强机体免疫力。希望同学们能做好疾病预防,保持健康的身体!

六、预防食物中毒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三无”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在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5、不要偷吃果园的水果,可能有喷洒的农药,以免中毒。

七、管制、刀具、火柴等安全教育

1、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的一部分。

2、严禁学生随身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

3、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的物品进入校园。

5、不随意燃烧废纸等。

清明节安全通知 篇2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研判,周密组织部署。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二、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应急处置。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四、强化宣传提示,服务平安出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严格值班备勤,及时报送信息。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清明节安全通知 篇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清明节期间重点领域安全平稳

各地、各学校对春季大风季节、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清明节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门口要严格落实安装硬质隔离设施的要求,依托门禁系统,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看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家属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类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清明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教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强化值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联 系 人:约日古丽·麦米提明

联系电话:0991-7xxx

传 真:0991-xx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安全通知 篇4

为保障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24日、25日、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落雁立交路口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汉阳大道(燎原路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二)仙女山路(琴台大道至汉阳大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古田桥往汉阳大道方向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8日、14日、15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张柏公路、临空港大道、环湖路、柏银路、东柏公路、吴新干线禁止教练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二)张柏公路(银柏路至睡虎山环山路)、吴柏路全线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张柏公路(临空港大道至银柏路段)、东柏路、吴新干线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三)需前往睡虎山墓区(张柏公路至睡虎山)区域,实行机动车临时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张柏路睡虎山三叉路口进入睡虎山,所有机动车一律由东向西从睡虎山环山路进入公墓。

(四)茶场小路(张柏路至睡虎山停车场)禁止车辆通行(公交车除外);东山大堤堤顶公路(陵区至停车场段)禁止车辆通行。

(五)睡虎山区域所有道路(张柏公路、环山路、茶场小路、东柏路、吴柏路、东山大堤堤顶公路及其他无名小路)禁止车辆停放。

四、4月5日、6日、7日,每日7:00至17: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需前往万福净土陵园区域,实行机动车临时单向通行,所有机动车一律由新施公路七架山路口进入,沿宋岗村、清水塘乡村公路至机场路单向通行。

(二)需前往潘庙陵园(阳逻街公益性公墓)区域,实行机动车临时单向通行,所有机动车一律由阳福线万家咀路口进入,沿祠堂湾、卡地亚公馆乡村道路至高新街单向通行。

五、3月24日、25日、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七、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清明节安全通知 篇5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到了。清明节一过,天气也好转,夏天也该到了。在这特殊的节日里,大家都做了什么?以下是由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交通安全工作监管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区公管所、区航管所、区渡口办、道路客运企业、各中小学、各老年协会:

春天是广大人民群众旅游、祭祖扫墓的良好时机。在这些活动中,人流相对较多,各种运输工具根据市场的需求,积极运送游人、香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往年的情况看,非客船、客车运客、搭客甚至超载等违法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做好今年的春游、清明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现就有关事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游、清明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规定,“安全生产法人全面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领导要重视春游、清明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和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各项管理活动,取得春游、清明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二、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教育广大运输经营业户遵章守法、规范经营;严禁非客车(船)载客、搭客,严禁带病车(船)投入春游,严禁超载,严禁客渡船在浓雾天气和大风浪天气时冒险经营;春运刚过,要克服“松口气”和麻痹大意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运输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道路客运企业要教育司乘人员,即使各种条件符合上级要求,任何时间均不能在等级外山区公路运行。对于非法营运车(船),要鼓励社会各界及时举报,一经查实,要坚决从重处罚。各有关单位在组织春游和扫墓活动中要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做到活动前讲安全,活动过程保证安全。

三、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春游管理。

凡是要组织春游活动的学校,其活动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坚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地的原则,并由组织能力强和有经验的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的全程活动,不得为节约经费而要求车(船)业主超载;没有特别需要不进行远距离、大规模的乘船活动;如确需租用客车外出春游,须经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专业运输企业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出游,不得租用非客车(船)、三无车(船)、带病车(船)出游。

四、要加强各老年协会的各项出游活动的管理。

各乡镇老年协会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同意后按报告人数、地点和内容进行活动。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因各种条件所限,他们在各种外出活动中的安全特别重要,因此要指派组织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同志负责组织全程活动,并对全体老人的安全负责。活动中不得租用非客车(船)、三无车(船)、带病车(船)。包车出游时必须办好包车手续。

五、要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上下岛群众参加春游、清明扫墓活动可能日益增多,渡口安全、渡运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会随之增加。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维持渡运秩序,确保渡口安全。

六、严格监管。

区公管所、区航管所要及时分析群众活动中的各种情况,主动进行路检航查工作,要特别重视运输源头,风景区和节假日的安全检查。要坚决打击非客车(船)的搭客行为,及时查扣带病车(船),坚决取缔“三无”车(船)搭客、组客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三无”车(船)搭、组客行为,就要坚决进行拆解,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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