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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栏目: 运输 / 发布于: / 人气:3.02W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渣土运输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渣土运输管理制度1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建筑垃圾、残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无证无牌运输、超载超限、带泥行驶、脱落扬撒、偷倒乱倒、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辽阳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城区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及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审批部门核发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全遮盖运输,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行驶,并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排放点,严禁车辆沿路遗漏扬撒渣土和带泥上路行驶。

三、市交通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核发运输企业道路经营资质;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未覆盖造成遗漏扬撒等行为,并扣减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分值。

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渣土车辆运输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对审查合格的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发放相应证件。

五、市交警支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的审核工作。对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批准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办理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件;对无车辆通行证和超载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城区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设置硬覆盖、轮胎冲洗等相应设施,运输车辆离开建筑工地要符合清洁运输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乱排、乱倒渣土和车辆带泥上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居民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排放到建筑垃圾中转点。白塔区境内建筑垃圾中转点:南环街市农委检测中心东侧待建空地、八一街晟雅格林小区西侧待建空地。

九、鼓励群众以多种方式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200元。举报电话:市交通局2268110,市交警支队4127761,市城管执法局36311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124539。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渣土运输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20xx年4月23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二、所有进出工地作业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必须保持车辆完好、实现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沿路遗撒现象。

三、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建设围档、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四、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订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正确操作车辆冲洗平台,对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车身整洁,轮胎不带泥上路。

五、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外运渣土,必须在市城管局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地点倾倒(包括自行调剂的建筑渣土)。

六、旧房拆除时,必须服从市房管局管理,修建围墙,做好洒水降尘,防止渣土扬尘污染。

市住建委和市城管局将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渣土运输管理制度3

为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车辆(含土方沙石工程车,下同)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严格准入、规范运输、从严执法、强化监管”的原则,决定在十堰城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城区渣土运输一律实行公司化运作。凡在十堰城区内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经过市城管执法局渣土管理处资质认证的渣土运输公司注册登记,方可从事运输业务。从事渣土运输的公司、车主,必须与市交管部门、市渣土管理处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卫生保洁协议书》等,确保净车出入工地,严格执行“四限”(限载、限速、限时、限路线)规定,实施平厢装载,密闭运输。

二、严格渣土处置核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与已取得渣土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渣土运输合同,与交管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再向市城管执法部门申报许可后,方可运输、处置渣土。擅自将渣土运输发包给个人或未取得渣土运输资质运输公司,拒不改正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渣土装载、运输。

三、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凡在本市运营的渣土运输车,车厢尺寸、钢板弹簧等必须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外观和数据相符。渣土运输车辆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编号,统一设置有关标识和密闭装备,必须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各运输公司必须建立监控平台,与市交管局、市渣土管理处实施电脑联网。车辆运输中必须保持外观整洁和密闭,按照指定的路线、时段运行,并在核准的处置消纳地点卸放。

四、严格交通安全管理。所有从事渣土运输的驾驶人必须与交管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对超载、超速以及擅自加高货厢栏板、加装钢板弹簧、腰灯等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擅自加高货厢栏板、加装钢板弹簧、腰灯等非法改装的,一律在5月20号以前自行拆除、整改到位。否则不得进行渣土装载和上路行驶。在此之前发现并自行整改的,不予处罚;在此之后发现的,严格依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五、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城管执法、交管等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拒绝、阻碍、侮辱、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xx年5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