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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的合同集锦15篇

栏目: 运输 / 发布于: / 人气:1.14W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储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仓储的合同集锦15篇

仓储的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号

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二、仓储费用

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库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验收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六、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XX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1、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1、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1、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1、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

第十四条:

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5.85%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

乙方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仓储的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

6.件数:_______________。

7.标记: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或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储存期间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仓储的合同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甲方将所拥有广州龙沙码头的堆场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特订出如下协议。

1、堆场位置及面积:位于广州市番禺化龙镇金枫大道的龙沙码头。占地面积50000㎡。

2、在协议期有效期内,堆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概由甲方负责管理。

3、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日。

4、如政府征收,即协议自动终止。并在政府用地前30天乙方须如原状交还甲方所有,且甲乙双方再无纠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5

仓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仓单在仓储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内容是对仓储合同内容的进一步确认。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实际上是仓储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又是存货人或者持单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①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③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④储存场所;

⑤储存期限;

⑥储存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⑦仓储费用;

⑧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非仓单式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名或品类。

③仓储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本条应具体明确仓储物的数量,计算数量的标准、计量单位,如果货物的质量、包装没有国家标准,可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

④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及验收人的资质条件。

⑤仓储物保管条件的要求。

⑥仓储物入库、出库的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⑦仓储物自然损耗的标准和对损耗的具体处理办法。

⑧仓储物计费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

⑨仓储物结算的方式。

⑩仓储合同的有效期限。

⑩仓储合同的变更、解除。

⑥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⑩违约责任。

⑩纠纷解决的方法。

⑥其他规定。

仓储的合同6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储藏种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仓库在封库后必须满足“五无”、“三防”标准。五无即无虫害、无混杂、无霉变、无鼠害、无事故;三防即防水、防火、防盗。封库期间库温保持在—10℃以下;乙方种子入库时要达到国标水分标准,即不高于14%。

第二条:储存数量:总储存数量约(玉米种子)7000吨。数量以过磅检斤为准,超出7000吨按实际数量计算,其发生检斤过磅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储藏中途种子出库,储藏种子数量仍按7000吨计算合同期限为一年。储藏周期结束合同终止,如果乙方继续租用,按实际库存数量进行计算。

第三条:仓储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第四条:贮藏时间及贮藏费:入库时间由我方种子入库开始计算,制冷时间由我方控制,由双方签字制冷时间才可以生效,但不能低于5个月,建议入库初期边入库边制冷这样可以控制种子温度里外一致,这样可能制冷时间达到6个月,制冷期间收取每月60元/吨的储藏费,非制冷期间收取每月7元/吨的储藏费(以上的费用对方负责开具发票,发票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入库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种子入库后支付全部费用的30%,贮藏期满调出甲方仓库前,一次性支付全额贮藏费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交费,甲方有权阻止其种子出库。

如乙方逾期提货,导致仓储费在合同期内不能一次性结清时,其所储种子按商品价格计算与其所欠仓储费相当时,甲方有权做转商处理以顶仓储运费等费用。仓储期间,对方负责制冷技术,我方派人看管库房钥匙及库房温度并做好记录。

如没有满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五无”、“三防”标准和/或库温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自然损耗超过2‰的部分,甲方按种子进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

第八条:种子封库期间水分不得高于入库水分提高0、2%,芽率较入库时不得有明

显下降。否则甲方应按种子成本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储存费用总额(因出库期间气候等原因造成水分增加除外)。

第九条:种子入库、出库时,甲、乙双方应有专人在场。出库时提货方必须持乙方入库交接单,经甲方核准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接手续,如有遗失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做到一车来一车走,品种不混杂。

第十一条:对乙方交付保管的包衣种子,甲方在装、卸及管理等过程中应注意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因防护不当对人、畜等造成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种子包衣剂名称、类型及解毒药剂及使用方法,若因乙方没有提供前述信息造成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出入库期间,乙方的保管人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贮藏种子的质量。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造成造成损失或不能按时出库时,甲方不予负责。甲方应将灾害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条:种子出库、入库对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装卸工人及装卸机械,保证每天卸车入库不低于400吨(包括机械使用和电费),如不能及时入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货物入库

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货物包装

第十八条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

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合同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仓储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个体、集体经营户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或同法人之间,以及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均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钢材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仓储的合同8

保管人(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仓储保管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提供位于仓库号仓平方米的仓位由乙方储存使用。?

第二条仓储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元/平方米仓储费价格标准计算每月元仓储费支付给甲方。

2.2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如甲方代垫的水、电、维修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仓储费按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日前。

第三条仓储押金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4.1.2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终止执行。租金按实际保管天数计算。

4.1.3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提供服务,造成保管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责任

4.2.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仓储范围内的仓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2.2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交纳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天欠费总额的1%滞纳金。

4.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约定储存量储存的,乙方除交纳仓储费外,还应向甲方方偿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4.2.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经甲方同意后,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2.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乙方负责。

4.2.6因仓储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2.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仓储费外,并应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4.2.8仓储期间,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关于仓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仓库或仓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和门前三包、综合管理(含货物进、出、存)等,并承担因乙方执行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的责任。

4.2.9仓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货物自燃等损毁,其责任有乙方自负。

4.2.10负责存储物的财产保险。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仓储物仓库或仓位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仓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1.3甲方对仓储地块进行整体性的房地产开发、改建、扩建需要拆迁时,甲方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实际保管日收取仓储保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仓库或仓位因质量问题(合同签订时的现状除外)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仓储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寻找仓库或仓位存储货物的。

5.2.2因拆迁、马路扩建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存放货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仓储费用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5.4仓储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存放仓储物的,可提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需续签仓储保管合同。

5.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仓储存放权。

第六条在仓储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提供储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在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将仓储的货物搬走,倘乙方拒绝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将仓储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乙方或其他应得方。

第九条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甲方损失在未获得赔偿前,甲方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以达清偿的目的。

第十条仓储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甲方在仓储期间如有第三方就仓储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仓储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即时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仓储的合同9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

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10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签署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保管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签署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存货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对于乙方存储油品特性和甲方存储设备设施概况的了解,现经自愿、平等协商,已就乙方油品存储在甲方的储罐中,乙方为此支付仓储费用的具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达成以下协议:

1.释义

1.1油品:归于乙方所有经相关机构或人员检验合格后由甲方收入、装发或存储在甲方储罐的危险化学品。本合同项下的油品为__________油(__________汽油、__________柴油、航空煤油、__________燃料油)。

1.2码头:归甲方所有或由甲方提供的,经相关政府机构检测合格后允许船舶靠泊、甲方进行油品收发作业的场所。

1.3储罐:归甲方所有及经营,并经相关政府机构检测合格后允许用于油品存储的金属罐。

1.4检验:油品收发、存储、转罐、盘点过程中,由法定检验机构、一方、双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独立第三人对在承运船舶和储罐内的油品进行数量计量、质量检测的行为。

1.5误差:特指收发油品时,油品在承运船舶上的计量数量与其在储罐内的计量数量的差额。

1.6损耗:特指油品在存储期间的数量减少。每批次入库油品的损耗率按照(油品入库法检或商检数量-乙方累计实际提货数量)÷(油品入库法检或商检数量)计算。

1.7仓单: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加盖其印章及经业务代表签认的,并载明乙方于特定时间存入储罐的油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的书面凭据。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仓储的合同12

存货人: (甲方)

仓管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

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仓储的合同13

保管人: 存货人:

第一条 仓储物

合同编号: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保险

月 日。

期限: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仓储的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仓位、存储面积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的普通通用仓库: 仓,实际使用面积 平米,作为 。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条 租金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仓库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日·月) 元,共计月租金为

2.结算方式:租金每 30天内付款。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3.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6.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7.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诉讼。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先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乙方经公司总部在合肥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经营需要,甲方的钢材在乙方仓库存储装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体要求

1.甲方需在乙方仓库堆放的货物是钢材(盘圆,螺纹等)。

2.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品名、规格、材质、入库前后分别堆放,乙方对甲方入库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并于每月出具加盖公章的库存表对账一次。

3.甲方进出库时,必须提前预报作业计划,包括货物作业的品名、规格、重量,以便于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4.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服务。 :— :为正常上班时间,之外为加班。加班费:(大写)元/吨。

二、入库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入库通知单详细内容进行验货入库,在货物到达小时内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包含钢厂、品名、材质、规格、重量、件数、车号、船号等),先直接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每星期将原始凭证邮寄甲方公司。(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2.如发现实收重量与通知单不一致时,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入库。

3.抄牌验收的货物,必须抄清货物的重量以及炉号。

4.乙方在卸货时,必须认真验收,如有货损货差情况发生及时反馈给甲方。

三、出库要求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储存,将货物按规格、品种、材质堆放整齐。

2.甲方出库时,必须开具提货单,提单上必须盖有甲方提货专用章及业务主管人的签字或盖章。

3.提单内容必须详细,包括钢厂、品名、规格、材质及重量和件数。

4.甲方的电子提单涂改无效,并与甲方预留在乙方的提货样单相一致;如果凭其他客户提单或车号提货,甲方需提前将传真件传至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备注栏里的内容必须是电脑文字)此类传真件有效。乙方如无甲方确认(提货清单密码)而擅自发货、超发、误发造成甲方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提单有效期进行操作,过期提单乙方不得发货,必须由甲方主管签字生效后,才予以发货,并在每次出库后当天将实提数量及时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1.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出库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按甲方进库量:螺纹钢返利(大写)元/吨;线材返利(大写)元/吨,次月结清上月返回款。

2.甲方货物船到码头卡车直接运走,按每吨(大写)元/吨结算;货物船到码头直接换装另一条船运走,按每吨(大写)元/吨结算;甲方货物场地提出装船,按每吨(大写)元/吨结算。

五、其他约定

1.甲方的货物到乙方场地后,如有遗失,乙方负所有法律责任,并以全额成本价做出赔偿,乙方以件交件,以吊牌为准,如吊牌遗失过磅为准。

2.甲方将不定期到乙方仓库检查甲方的库存情况,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检查。

3.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注重商业信誉。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引起甲方经济损失,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

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及生效条件

1.未尽事宜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点: 地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