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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规章制度

栏目: 销售 / 发布于: / 人气:1.14W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地产销售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销售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升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特拟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波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履行。

第二章销售策略、计划的拟订

第3条拟开发项目之初,营销管理中心应派员参加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依据项目开发进展,营销管理中心应实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含项目调研、拟订销售策略、宣传推行策略等。

第5条营销管理中心应依据项目施工进度,实行营销推行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样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销售管理部经理应依据项目状况,实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管理部睁开各项工作。

第三章楼盘销控管理

第7条销控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一致负

责,销售管理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详细履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

第8条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管理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还没有售出能够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销售管理部经理销控单位前,一定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获取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管理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状况下,自行销控,不然自行肩负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结果,公司也将严肃办应当事人。

第12条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

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实时撤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不然,所以产生的结果由销控员肩负。

第13条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一定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管理部经理)报告。

第四章认购管理

第14条定金与尾数

(1)售楼员一定按公司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公司

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

(2)如客户的现金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一定经得销售管理部经理的赞同后方可受理,不然不予以销控及认购。

(3)如客户并未交齐备部订金,售楼员一定按公司所规定的补尾数限期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伸限期,须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并获得赞同后方可受理。

第15条收款、收据与《暂时认购书》

(1)售楼员向客户收取订金或尾数时,一定通知售楼中心经理,并由会计与客户当面点清金

额。售楼中心经理查对无误后,会计才能开具收据,并即时收妥订金及相应票据。

(2)若客户交出的订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好签署《暂时认购书》。

(3)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回收,只要增开尾数收据,经售楼中心经理查对无误后与客户签署认购书,并回收《暂时认购书》。

(4)客户交出的订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据,在收据上登记认购状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账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第16条《认购书》

(1)《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以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须按审批权限交由售楼中心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署名。

(2)《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售楼中心经理查对订金无误后照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3)售楼员填写完《暂时认购书》后,一定交由售楼中心经理查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证交给客户,并收好余联。

第17条楼盘签约程序规定

(1)售楼员应依照公司的一致要求向客户解说标准合同条款。

(2)售楼员率领客户到现场销售主管处确认客户身份和查察该房间的销售状态,填写《签约确认单》。

(3)《签约确认单》须经销售管理部经理署

名后方可签校正式合同。

(4)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及正式合同,率领客户到财务管理部缴纳首期房款及办理销售登

记时所需的有关税费。

(5)财务人员复核并收款后,回收客户订金收据,开具首付款发票,并在《签约确认单》上盖收讫章及署名确认。

(6)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客户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到合同主管处暑名盖印。

(7)将签约流程中波及到的有关资料实时集

中到客户服务主管处审查统计。

(8)客户服务主管填写《签约客户档案交接单》,经销售管理部经理署名后将合同转交到有关部

门。

第五章客户确认管理

第18条抢单及其处分

(1)抢单是指售楼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余售楼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己有的行为。

(2)抢单行为将遇到公司最严苛的解雇处分,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售楼员。

第19条撞单是指多名售楼员在不知情的状况

下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的行为。

第20条公司推行售楼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售楼员为准(第一时间保存时限为两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该售楼员。

第21条招待上食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售楼员在其余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售楼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本项目而且该客户并未说起该售楼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没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招待。

第22条客户为售楼员介绍此外的客户时,售楼员应提早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不论能否说起该售楼员姓名,其余售楼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售楼员。如售楼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也未说起该售楼员,则该客户与此售楼员没关。

第23条售楼员在得悉与别人撞单的状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系客户换名,或采纳其余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充公佣金,并予以解雇办理。

第24条售楼员不赞同走私单,如发现将予以开除办理。

第25条在售楼中心工作的非售楼员,不得将招待的客户未经销售管理部赞同介绍给某个售楼员。

第26条假如客户到销售管理部领导处投诉或反应某售楼员不称职,经销售管理部核查真实,销售管理部有权安排其余售楼员持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均匀分派,此类客户此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发选择售楼员洽商。

第27条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售楼员招待,则由原售楼员招待,如未指定章当作上食客户并按次序招待。

第六章客户追踪规范

第28条招待客户的来电来访后,招待人员应仔细填写《来电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交予售楼中心经理安排客户追踪日程。

第29条售楼员一定于每天上班开始后半小时,依据所安排结果实时做追踪笔录。在当天下班时,整应当天工作,完美工作日志。

第30条售楼员一定于每周五向售楼中心经理报告本周的客户追踪状况。

第31条售楼中心经理每周按期检查工作笔

记,对笔录不合格者进行办理(如停接电话、停接客户等),并记入劳动查核。

第32条从客户与售楼员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售楼员未追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公司保护。

第七章销售例会管理

第33条各售楼中心经理每周五选准时间召开周销售工作会议,总结当周本项目销售状况,做好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第34条销售管理部经理每周或不按期组织各项目售楼处经理召开会议,认识各项目的销售状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第35条营销总监应组织、主持月度销售例会。

第36条碰到紧迫状况,应依据状况召开暂时会议,实时办理销售中的问题。

第八章附则

第37条本制度由销售管理部负责拟订、订正与解说,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未尽事宜,可参照《员工手册》、《售楼员实战手册》等文件。

第38条本制度报营销总监审查后,经总经理审批后颁发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