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个人范本 行业范本 行政范本 职场范本 校园范本 书信范本 生活范本 节日范本
当前位置:文学网 > 行业范本 > 税务

税务机关推进税收服务创新的工作心得

栏目: 税务 / 发布于: / 人气:2.8W

创新是各项税收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今世界,国际社会都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要素之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已成为国外税务机关的共识和致力于实现的目标。新征管法及其细则的颁布实施,对我国税务机关优化税收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也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这些都促使税务机关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税务管理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使税务机关以“创新”作为构建适应现代税务管理需求的优质税收服务体系的灵魂,勇于探索,善于创新,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真正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为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树立良好税务形象奠定基础。税务机关如何为纳税人服务,如何推进税收服务创新?笔者认为须从以下方面抓起:

税务机关推进税收服务创新的工作心得

  一、推进税收服务创新,要树立新的税收服务观念。

无论从国际税收征管发展趋势看,还是从50多年新中国税收工作发展的实践历程来看,管理服务型的税收征管模式都是税收管理的一个更高层次,也是我国税收工作发展的方向。从国际税收发展趋势看,越来越多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或正在将服务机制引入税收工作,税务部门通过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作为对纳税人缴税的回报,在纳税人面前,税务部门不再怀有单纯地监督打击的理念,而是努力为纳税人服务以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义务并支持税务部门的工作,从而降低税收成本、缓解税收阻力、实现征纳双方的双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税务部门要全面实现税收职能,就必须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首要基本职责的观念,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前导,促进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和双赢。没有新的税收服务观,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税务工作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特征,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税收本质上是一致的。它要求税务机关要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手段,不断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国家税收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关系,把规范办税、依法服务作为实现二者有机统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服务观念是前提,服务本质是保障,既要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又要注重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通过改进服务,促进税务工作管理规范化、税收征管科学化、税收执法标准化和机关工作制度化,实现新时期税务工作“质”的飞跃和全面发展。

  二、推进税收服务创新,要以效能最佳为目标创新服务手段。

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打破税收服务的时空限制,实现“零距离”和“全天候无假日”服务。在创新服务手段和内容上尤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服务上还有很大空间,力求把服务理念更深入地融入“一窗式”管理之中,推出对各类纳税人的“一窗式”管理服务,同时税务机关以创新精神,创造人文情感服务,在普遍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如预约服务、办税绿色通道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实现个性化特色服务。

信息化建设是落实总局提出的“科技加管理”思路的基本载体和重要措施。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和服务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必须不断加快税收信息化进程。金税工程在税务系统内的推广应用,不仅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先进科技手段,也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奠定了物质基础。我们要积极构建以计算机网络为主的服务系统,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申报方式和虚拟化征收纳税方式,开发网上审批纳税事务处理系统,实现办税的方便快捷与优质高效;构建多层次的税务服务网站,及时发布税收政策法规信息,为纳税人释疑答难,形成双向交流的绿色通道;设立税务机关电讯咨询服务系统,及时提供纳税提醒服务,解答税务咨询,使现代科技手段与税务传统优良作风有机结合。

  三、推进税收服务创新,要独具匠心有引人入胜的导引效果。

税收服务工作是一种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双向的互动,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作为税务机关必须树立正确的导向。服务的理念要“明”,开展税收服务的目的性要明确,服务的内容要明晰。服务的观念要“真”,要为纳税人提供真诚服务、真心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保质保量为国家收好税。服务的依据要“证”,税收服务要以征收法规为准绳,以税收政策为依据,做到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程序化。服务的方式要“灵”,要摒弃为服务而服务的思想,从单一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化,从一般服务和特色服务转化,在服务的方法上要体现灵活性。服务的效果要“实”,要为纳税人办实事,树立税收经济观,使纳税服务向纳税核算幅射,使纳税服务向企业财会幅射,使纳税服务向税收筹划幅射。

  四、推进税收服务创新,要有的放失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

纳税服务的具体操作上,对岗位确定要横向到面,纵向到点。既要将纳税服务的目标分解到人又要将纳税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纳税人,要将纳税服务工作成为税务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落实到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去。对岗责设置要体现服务,注重优质。在税务机关内部要确定在纳税服务上的职责,明确服务内容。对服务内容要标新立异,真诚务实。不但要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服务而且要为纳税人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出谋划策,并招商引资、规范管理渗透到税收服务工作中,拓宽税收服务的内延和外涵,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服务效果要维护权益,侧重效率。税收服务的每一项工作要体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税法的尊严。税收服务的每一个效果要保证纳税人依法执行税收法规,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足额入库。在实践中,要正确处理以下六个关系:一是服务与执法的关系。要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二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既要注重服务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更要注重使内容和形式符合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三是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关键是把握住质量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四是效益与成本的关系。要强化成本效益观念,使征纳双方都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五是处理好服务标准化与个性化的关系。税收服务首先要符合法治要求,在服务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方面都要达到法制、高效、文明、规范的标准。同时,也要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的不同,尽可能地在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手段上区别对待,实现服务个性化。六是正确处理无偿服务与有偿代理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对税收筹划、代办涉税事宜等方面的代理服务需求将越来越多。税务机关既要依法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又要引导规范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要合理规范和界定税务机关的无偿纳税服务,给税务代理以应有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要切断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之间的经济联系,杜绝行政行为有偿化。

  五、推进税收服务创新,要以人力资源配置为基础。

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配置对税收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人的素质提高了,税收服务的优化才会有根本保证。一方面要盘活存量,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研究建立科学的人员数量配备指标体系,按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配置好岗位,努力实现人事相宜的目标;结合实际,探索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优化增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既要把好“进人关”,择优录用高素质人员,也要把好“选人关”,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方式、方法,真正选拔出品质、能力和业绩俱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