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个人范本 行业范本 行政范本 职场范本 校园范本 书信范本 生活范本 节日范本
当前位置:文学网 > 行业范本 > 建筑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14篇

栏目: 建筑 / 发布于: / 人气:1.85W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建筑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14篇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____________。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五、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2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不锈钢推拉门、不锈钢刷卡平开门工程施工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工期

工程范围:不锈钢推拉门、不锈钢刷卡平开门工程

工期:___年4月21日——___年4月30日完成。

二、材料和质量要求及单价

1、不锈钢推拉门,用304不锈钢,如图主管直径76mm,壁厚1.5mm,横管站管为51mm,壁厚为1.4mm,小管直径为38mm,壁厚为1.4mm(承包价6000. 00元);

2、不锈钢刷卡平开门,用304不锈钢,如图门框为50*50方管,壁厚1.5mm,门扇为40*40方管,壁厚1.4mm,竖管为32mm圆管(承包价3900. 00元);

3、以上价格含税金,不包含受检检测费超出费用。

三、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后的全部最终结算价格。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给乙方工程款的30%(预付金)工程完工,乙方提供合同总价款的全额发票后,工程款付清。

五、乙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并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做好安装施工、中间交接及其后的封堵等工作;

3、拟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交甲方认可;

4、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乙方采购的物资采购前必须事先通知甲方代表参加,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国家质量检督部门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

5、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申请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6、根据工地现状自行铺设临时道路;

7、根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在合同工期内及时清理现场和交付合格工程,并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资料;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分段时间如期完工。

8.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若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

9.工程质量保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

10、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提供和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及看护,若发生丢失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六、工程交工验收

l、本工程的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报告,同时提交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竣工结算等作为验收依据。甲方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章验收证书,办理本工程结算手续。

七、合同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殁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裁决。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施工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补充条款:工程变更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3

签约方:(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将XXXXXX工程钢筋制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责、权、利,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结构模式:框架

四、承包方式:

各幢楼钢筋制安工程按包工包机械(不包料)由乙方承包施工,乙方自负盈亏,该项目乙方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承包内容:

按图纸要求(包括设计变更)在本单位工程砼项目中的钢筋工种进行全过程制作、安装、套筒连接、搭接焊、对焊、立焊、场内运输、固定柱筋、垫块及除井架外一切机械和工具(包括女儿墙、栏杆、压顶、过梁、构造柱、水平墙梁、线条等)。

1、负责逐层拉结筋预插钢筋、电焊拉结筋(包焊机、焊条),此项按每幢每层100元包干。

2、在砼浇筑过程中应派员无偿进行看筋、保护。

3、负责每批进场钢筋的试验取样(包括原材、电渣压力焊、套筒连接、闪光对焊)。

4、负责扎线、搭接电焊、立焊、对焊的焊剂、焊条购买及支付工资等责任,以及套筒连接的所有工作

5、文明施工:①安全帽自理;②尊师爱徒;③负责材料及工具的堆放整理工作;④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

六、工程结算:

1、钢筋制安(包工、包铁丝、包机械)项目,单价每吨按270元人民币计取。

2、吨位计算数量按照甲方审核后的钢筋抽筋数量为准。

3、电渣压力焊每点1.70元,套筒连接每个8元,闪光对焊每点8元计取。

4、除套筒连接外,试验送检焊点由乙方负责制作,不计结算数量,由甲方负责送检及送检费用。

5、以上单价均为一次性包干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七、工期要求:

本钢筋项目基础安装工期为2个日历天,逐层柱安装工期为1个日历天,逐层梁板安装工期为1个半日历天,工期的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八、质量与验收

1、组团二各幢楼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合格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争取创一幢楼为优质工程,其钢筋制安一定要达到优质,制安项目为不奖不罚。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如整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乙方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因返工所造成的原材料损失。

3、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4、工程施工中遇到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通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场整改,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本工程行使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和决策指挥权,进行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

2、负责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管理,负责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落实。

3、负责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工作,施工放样,技术复核,沉降观测、分部分项验收,质量安全指导、检查,负责施工预、结算工作,编制内业资料,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4、协调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服务与监督管理。

5、向乙方提供各幢楼的一套设计施工图。

6、甲方提供一间乙方办公的场所,并收取办公场所费用200元/月,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回。

7、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落实日常施工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和基监督,特别对施工预制条文或指令性通知的及ISO9000标准必须坚决接受执行。

2、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接受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认真做好自检、复检、交接班检查工作,把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安全关。

3、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日常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如出现各种安全事故等,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

4、做好计划生育地宣传工作,并承担由于自身违反计生工作造成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各单位工程及各层数的钢筋规格及数量;同时施工中应节约材料,若发现乙方浪费或乱丢材料,每日楼层不得留有钢筋,则每次罚款壹仟元,应做到场地无剩料。钢筋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断料、配料应统筹安排,不得有钢筋浪费的现象,若发现有钢材不按最优化的统筹配料而造成的浪费,甲方有权按浪费钢筋的重量单价处以伍倍钢材价格罚款。

6、乙方负责自身的暂设。

7、乙方必须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每月造册给甲方备案,作为付进度款的'参考依据。若发现乙方工人提请诉讼,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人次罚款

8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剩余工程款的支付。

8、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经常教育工人注意施工安全与防火,不得使用三炉(电炉、煤油炉、电炒锅和液化气炉等)和电热棒,违者没收炉具并处以罚款500元。

9、教育工人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严禁在工地上斗欧、酗酒、赌博、收听收看黄色录音、录像等,违者每次罚款200元,班组长罚款5000元。且甲方有权更换班组。

10、甲方提供的防护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如因乙方工人违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班组承担并在承包的工程款内扣除。

11、劳务管理:凡乙方所有劳务人员都应执个人身份证和照片及时到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违者每人处以壹仟罚款。由乙方统一负责办理就业证(就业调节费),费用由乙方支付,女同志还应带有婚育证,进入工地就要做到证件齐全,如有拖办或证件不齐者处以人均200元罚款,并补办证件。严禁童工、小孩和孕妇及家属等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暂住证由乙方自带工人到派出所办理,其费用乙方自负。不办理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委派先生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和日常的工作事宜。

十、机械、工具管理

1、井架:由甲方提供,其操作、维修由甲方负责。

2、甲方仅提供每幢楼一台二级箱供乙方使用,其余开关箱、电缆、插板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安全带、雨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负责进场手续及费用、劳务费、暂住费及提供身份证、务工证、计生证和上岗证(电焊、立焊等)复印件。

5、除井架外,所有制安的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到位。

6、合同签定后,有关钢筋制作机械及时进场作为押金,其保管由乙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每幢月实际制作钢筋吨数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进度款,待各幢主体工程封顶后付至总完成量的80%,单位工程钢筋分项全部完成

后付至90%,余款待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当地管辖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2、本合同执行中,若有违约,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如数赔偿。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款付清为止失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中另作补充协议完善,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16662.8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XX年 月 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XX年 月 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122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75/m2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47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XX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XX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50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m

2、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3、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

4、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7、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质量及工期控制

9、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10、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自愿承担凯里“未来城,一期房建项目二标段(A1 地块泥工班工程的工程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仂、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单项工程名称:基础清基及回填、砼施工、砖砌体、室内粉刷。

2、工程地点:凯里市原棉纺厂至西出口片区(武警支队旁)

3、建筑面积:约 96000.00 平方米。

二、劳务分包方式、范围(内容) 分包范围(内容)

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本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工程:湿润、浇筑养护 (务必收面、拉毛)砼 覆盖等(包含废料的处理及其相关的辅助工作比如:为处理废料而搭设架体、安设管道等辅助工作), 本工程砼均采用商品砼浇筑(二次构件为自拌砼)等所有与泥 工有关的零星安装以及后浇带二次施工等工序,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内容。

2、室内抹灰工程:包含楼梯间梁板柱墙、天井通道粱 (墙上梁)柱墙、室内 梁(墙上梁)柱墙、地下室(车库)梁板(天棚)柱墙、消防水池梁板(天棚)柱墙、空洞 强弱电消防设备管井及封堵(包含二次封堵)等一切设计内容, (外墙内保温 YT 砂浆由甲方负责,非 YT 砂浆外的内墙保温由甲方自行负责);

3、楼地面:包含车库、消防水池、厕所等除防水、饰面层以外的一切工序,其他楼地面结构砼浇筑时一次性拉毛找平,不做找平层,但若达不到此要求,找 平耗费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主要内容:砂浆及砼施工机械的配套,与泥工相关的所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以及工人的防寒、 防暑等所有劳保用品,凡所属工程范围内转运均内乙方 2 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4、双方约定,基础工程中孔桩数量不多于 10 个孔,超过 10 个孔双方更行 协商。

5、 针对保险一事,对于工地内泥工班组的二次保险费用控制在两万元以内,由乙方支付两万元保险费, 超过该范围内保险公司及施工总包负责若不超过则由 甲方自行处理。

6、成品保护、保卫(场内外所有材料 50 米距离内的上车下车及码放);

7、夜间照明(地下室、操作层、楼梯、通道)设施安设、施工用水管网的安 设等临时用电工作;甲方将配电箱设置于现场一级配电室及其他至楼层总配电箱,各层设备用电均由乙方设置;

8、如因图纸变更增加工程量单处超过 1000.00 元,按实际发生计算;

9、甲方有权根据监理、业主及自身要求增加或减少某一分项工作,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其他诉求。

三、承包单价 按照以上的工作内容、范围,以人工费包干的形式按以下方式结算:

按设计图中建筑面积据 元/平方米(裙楼、塔楼的一次结构及二次结 构)按设计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工。

四、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劳务合同的节点工期为准,不分节假日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节拍的施工进度计划顺利完成, 下雨不超过二小时必须正常上 班。否则将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处以相应的罚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正确施工。做到不野蛮施工,不蛮干做到文明施工。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有辱骂 现场管理人员,斗殴、偷盗、酗酒、赌博等行为,否则视为违规现象,轻者罚款直至整个班组清理出场,重者送相关法律部门,并且所有后果自负。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工种、人数、进场时间 )组织人员入场,工 程结束时,速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配(增减)人员。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离人 3 员离开岗位; 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孕及未满 l8 岁的未成年人; 严禁招用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疾病的职工; 严禁招用犯罪在逃、吸毒、贩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严禁招用有语言障碍或语言不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发现乙方招用以上违禁人员,乙方须支付¥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并 且乙方要立即清退违禁人员出场,并承担招用违禁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

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做好甲方分包的其他分项工程队伍的配合工作,乙方向承包分项进度不得对其他施工对分项工程造成阻碍(乙方不得对项目部其他各分包 单位分项工程施工造成阻碍、妨碍、或由于乙方进度原因造成无法施工等,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加快进度)乙方必须在标准层的进度在每月五层以上, 一旦发生,乙方必须组织工人,加快进度。否则由乙方赔偿其他分包队伍(单位) 的工期损失,否则当月不预计量及拨款;

5、工程部每月以施工任务单的形式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节点控制,如达不 到施工任务单进度要求,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延期费用。

五、质量标准

1、乙方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纪要、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 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图集、和相关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要求施工。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 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工地验收所承包的 分项工程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发现问题立刻进行整改。

2、如果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地方规定的现行质量合格标准(或 设计要求)而造成返工的,人工损失、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因此而给其他分包项目工程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其他项目工程的全部经济损失。

3、 每完成一层或一段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交接工作上不清下不接,并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4 4、乙方应保证其承包范围的工程能一次顺利验收。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 验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因甲方原因掉料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超过三天按实际补贴乙方 50 元/天生活费。相反延误工期一天扣除乙方延误费 500 元/天,在当月工程款中 扣除。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乙方先进场施工完成地面二层浇注,一层模板拆除并清理干净经甲方检查确认合格后开始第一次付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工部分的 8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或甲方、监理、业主检查不合格,并下达整改意见三次以上均无改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场, 且甲方按所做过程实际完成量的 60%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且其所交纳的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处理。

3、人工费的支付:在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时,乙方将工人当月工资表交甲方,采用实名制,并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甲方监督发放。

4、本工程款仅发放于本工程施工工人,不得挪用于其他工程上,否则将视为违约。

5、进度支付按每栋每月完成 5 层为支付节点,支付比例为己完工部分的 80%;达不到支付条件,当月不予以支付; 七、乙方义务 1、乙方承包的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图集要求、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承担因质量不合格而采取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并报甲 方、监理审批备案。

2、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健康的熟练工人(男 18 岁以上 50 岁以下、女 20 岁以上 45 岁以下)投入生产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甲方公司制度流程及项目 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持有有效的国家颁发的上岗证 的人员方能上岗作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素质,保持队伍的稳定,在合同 未履行完毕之前,除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外,乙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班组人员和擅 5 自撤离施工现场。

3、乙方班组长或代班长必须在施工现场,离开工地连续 4 小时以上,须告 知甲方,并另派人到施工现场,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按 500 元/次承担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工种、人数、进场时间 )组织人员入场,工 程结束时,速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配(增减)人员。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离人 员离开岗位; 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孕及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 严禁招用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疾病的职工; 严禁招用犯罪在逃、吸毒、贩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严禁招用有语言障碍或语言不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发现乙方招用以上违禁人员, 乙方须支付¥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并且 乙方要立即清退违禁人员出场,并承担招用违禁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

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 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落实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等损 失。

6、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质监站和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和各阶段定时和不定时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作业人员的有效 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它分包单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按时足额提供本工场所需要的施工机械 设备、 周转材料、 安全设备等保证施工需要。

自行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保管和看管, 如有偷盗自行负责。 6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成品或半成品材料,如乙方使用超过定 额损耗量,乙方负责赔偿超损部分。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所有工程师的指令。

10、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生产和进度,造成停工、罢工或找理由拖延工期的,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且甲方按所做过程实际 完成量的 60%予以结算乙方劳务工程款。

12、乙方民工进场后,其暂住证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雇请人员的一切福利、劳保、保险等由乙方负责,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按时 支付其雇请人员的工资、加班费:

13、及时无偿悬挂、安装项目部标识、标语牌(条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新工人进场时甲方向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明确危险所在,同时乙方每天应对班前安全意识教育,并做好记录,每周甲方检查一次记 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气操作规程施工。栓、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接受安全违规处罚。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金额在 20000 元以内 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 20000 元以上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余下金额,由甲方负责 70%,乙方负责 30%的费用。

2、每天安排二人以上专门负责生产作业区的清洁、保卫等工作:

3、每一道工序完工,必须严格执行“三检‘ ’制度。尤其其配套跟进的安全 文明措施。

九、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进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 刑事、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竣工结算

1、全部工作完成,并经工程承包人组织单项预验收后 15 天内,劳务分包人 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 报酬的最终支付。

2、结算办理完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至 98%,预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 1 年。

十一、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提前 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甲方的变更内容和工程施工要求及时 进行各项调整和变更。

2、图纸变更或工程增减按实调整(价格按乙方所报相应部位分项综合单价)

乙方务必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操作),不 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园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产生的费用 和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其它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乙 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十三、其他

1、乙方下料必须正确,其配料单必须在下料前三天交甲方技术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方可下料,梁、柱、板钢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照《砼工程现行施工 规范要求》机械施工。

2、如因乙方与务工人员的工资纠纷,导致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问询、务工人员因工资纠纷造成工地停工、影响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每 次对乙方处以罚款壹万元整。

3、凡与安全防护有关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乱拆或松动,如安全设施确实档道, 需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否则擅自松动、 拆除将按 500~1000 元以上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班组所有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熟读本工程图纸严格按照业主方的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数, 乙方必须常住现场人员不得低于 10 人, 8 若乙方在工作中达不到甲方要求人数或进度甲方有权给乙方补足调配人员, 其工 资按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负责施工临时场地约 120 平方米的砼坪,以交付甲方用于建设临时 办公室。另修建一个临时侧所。

6、乙方对工地的临时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特别是水泥,要及时进行覆盖,以减少损失。

十四、争议

1、 甲方和乙方在履约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8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密云北过街牌楼

二、 工程地点:密云县古北口镇北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_______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9月4日开工,于_______年11月4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元,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_______

承包方:_______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对承包人的过程监控力度,提高项目赢利能力,明确长沙事业部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实现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规避项目管理风险,依据公司及长沙事业部有关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定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风险抵押;工程价款;

第三条承包人认同并遵守事业部(公司)关于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事业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接受事业部(公司)按企业规定对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查、指导、监督。

第四条本承包合同是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基础,本承包合同未作规定的,均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全面履行主合同。

第五条本条款适用于长沙事业部所属内部合作项目。

第二章定义

第六条内部合作项目;承包人内部合作项目指经初步测算为预亏或赢利空间较小,利润率不高的.自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赢利水平,拟采用自营项目的过程监管方式,外部合作项目的核算方式运作的新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采用A方式,承包人指项目经理个人;采用B方式,承包人指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承包人原则上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第七条承包范围: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成本、包文明施工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承包:

A方式: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商务经理由事业部委派),原则上合同额在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下的工程适用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

B方式: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也即项目内部股份制合作承包),原则上合同额在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在合作协议条款中明确。

C方式:公司内部模拟股份制,项目承包班子与公司共同作为股东实行股份制承包方式。

第四章风险抵押

第八条采用内部合作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均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风险抵押金;实行项目承包班子承包的项目,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承担40-50%,其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其他项目股东)承担50-60%,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九条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承包人需到财务资金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以现金缴纳,特殊情况承包人可以用有价证券、房契及实物抵押等形式缴纳,抵押其间不计算利息,财务资金部出具收款收据或抵押凭证,未按期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同放弃承包人资格;

第十条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成本核算完毕且项目上缴指标达到承包合同目标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如上缴实际低于本承包合同指标时,则以风险抵押金抵扣,直到扣完为止。以现金形式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将视作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可用于该项目的生产。

第五章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本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审核并经业主及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主合同结算参照事业部(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11

建设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乙方在认可并执行合同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下列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三、质量:按甲乙双方同意的图纸的各项事项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要求按质量完成。

四、工期:天。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_____元/吨,共计吨,共计_____元。

2、付款方式: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若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乙方所造成的'误工及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中的水、电、路三通,水电必须到施工现场。

3、在施工期间,工地所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若没按设计要求施工和出现质量问题所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在施工期间个别天气和个别情况,工期可以顺延,因乙方原因,不按合同交工,甲方有权罚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罚款。

七、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13

为了更好地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机制。经福建省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研究决定,将____________号楼工程项目(结构质式:八层框架;建筑面积:________m2;工程造价:________元;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号)的施工任务,委任________为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市久发房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于20__年3月8日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经乙方充分学习领会合同条件和条款后,在乙方完全接受承担履行该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本公司采用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协助配合乙方工作内容:

⑴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手续;

⑵参与工程施工图纸自、会审;

⑶参与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验收;

⑷协同处理有关工程技术上难题;

⑸负责提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信息,以降低工程成本;

⑹指导或协助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2、对乙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提出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和措施。

3、监督和受理乙方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和内部《经济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

4、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工程拨款手续,及时办理支付乙方工程款。负责收集整理乙方送来的'各科目数据,并建立幢号专用帐本。

5、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各类文件精神和相关工程信息。

二、乙方责任:

1、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和上级部门的法令、法规和制度。

2、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即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__)进行验收合格,否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不能一次性顺利通过的,且需要补强和加固处理的,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将另外处罚乙方工程价款的2%。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否则,被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检查达不到安全标准而被通报的,甲方将处罚乙方工程价款的2%,另外,发生了工伤死亡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了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4、工期应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要求施工完成。日历天工期为310天,如果是乙方的责任导致工期拖延,而被建设单位依据合同条款罚款的,其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5、认真完整的向甲方提供所完成的工程量及造价情况,定于每月25日前报送给甲方备案。

6、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5日内应提交一套完整的施工内业资料(含竣工图)给甲方存档,否则,工程尾款不予拨付。

7、按上级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现场职工、外来工(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防止传染病工作和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外来人口尚应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

三、财务管理:

1、乙方所使用的工程款,应及时、准确报送支付费用开支发票或单据、工资表给甲方财务科人员建账,以便于工程成本核算和有关部门查账。

2、乙方应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款拨付,甲方按到位工程款的90%支付给乙方去分配工程所需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其余待竣工验收结算后,待财务结清账目决算清楚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甲方按本工程竣工结算后总造价的5 %向乙方收取企业管理费,并代扣上缴税务部门规定的各种税款(营业税、所得税、个人调节税、税中税等)。

4、乙方应另外承担办理竣工许可证的一切费用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省市建委的管理费、定额测定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散装水泥费、合同鉴证或公证费、印花税及政策性增加或调整费用)。

除上述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外,其它工程款全部下达给乙方用于承包施工,由乙方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5、乙方指派王小明同志与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有关工程款项来往手续,要求按支票限定作用日期及时缴交支票进账汇单及材料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给予办理。

四、其它事项和补充内容:

1、乙方应承担本工程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一切违约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若把工程暗中私下转包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尚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5%给予处罚。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所定的责任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履行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5%给予处罚。

4、补充条款:

⑴、工程所必须用到的一切表格,乙方应向甲方购买,甲方按市场价给予优惠10%。

⑵、乙方在工程上测量放线需要精密经纬仪等仪器时,甲方可无偿借给乙方使用,但是,损坏应照价赔偿。

⑶、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遇到高、新、特、难的技术问题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工程师协助攻关科学难题。

5、本《经济承包合同》一式4份,甲方收执3份,乙方收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乙方提供完整套内业资料(含竣工图)后,工程尾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福建省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工程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材料与施工组织

1.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砂:由乙方自行在砂厂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3.水泥: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甲方仓库领取和运至施工地点,甲方按成本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泥款。

4.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5.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5%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