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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热门】

栏目: 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2.6W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合同【热门】

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下马家村二社西山XX耕地(旱地)4.5亩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1300元,计每年5850元,于每年____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X 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__

__合作社于1991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27.3米,南北长38.5米,面积为1.57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__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1996年1月1日一20__年1月1日,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___________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总计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土地,共 亩。以每年每亩租金 500 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 元整。若________年后产生利润,从第________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限________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500 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____月____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简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位于下马家村二社西山XX耕地(旱地)4.5亩承包给乙方。

二、 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 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1300元,计每年5850元,于每年____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 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 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 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和政县 镇(乡) 村 社个人承包土地,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做苗木种植使用。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后若苗木未出完,合同自然延续,有关租金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现金 元,大写 。承包金每年公历十月一日至七日,在七个工作日,按所租地亩数计算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六、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自己对土地的需求可以提前将承包地交回甲方。若在春耕结束后交地时,乙方付清当年土地承包费。甲方不能以各种理由拒收承包地。乙方挖完承包地苗木后付清地租,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5

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平,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平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县 乡 村 村民小组。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土地承包合同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社员代表: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土地承包给甲方从事柠檬种植,且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田亩按合作社划分到户的面积计算(以分地册子为准),共计田 亩,土 亩,田土名称,亩分清单见附表。

二、乙方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将土地承包给甲方,共计 年,每年每亩田稻谷 斤,土每年每亩 斤稻谷,并以当年当地市场均价折算付给乙方,由队长领取发放。

三、甲方承包范围内及周边土地的竹木、树木完全由乙方自行砍掉(在柠檬苗种植之前即 年 月 日之前)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期满时、地内柠檬树、道路、水利设施归乙方,甲方不还耕,甲方购置机器、设备、建的库房属甲方所有。

五、甲方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种植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期满时不得故意损坏承包土地上的项目,如基础设施、水池、水沟、柠檬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难甲方。

七、乙方有协助看管和保护甲方财产安全义务,并团体协助收好周边土地用水(堰塘河由取水、水渠自由过水)等有关纠纷解释工作。

八、乙方团体或个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甲方场地,不得在甲方租地范围内种植任何农作物,任何人不得生事、闹事损坏毁坏物品,如设备、设施、

九、甲方用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不得干涉,工资按市场价取其自愿。

十、荒地第一年不赔产量,从第二年开始赔偿。

十一、电自由使用,按电表计量付费。

十二、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地方项目规划、或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土地不能承包则不得算违约、毁约,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政策调整项目规划,进行土地赔付时属甲方的由甲方享受,赔付乙方土地的由乙方享受。

十四、道路甲方自由通行,乙方在承包时限内不得干涉甲方通行,道路建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年水稻散子,由乙方放干稻谷田内的水。

十六、承包期未满甲乙双方均不得毁约,若甲方毁约应赔偿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满,若乙方毁约每年则赔偿甲方12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至期满。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X年 X月 X日

土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利用、有效开发土地资源的精神,依据我国《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在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土地

1、土地位于角干大坨村原田万海所种的河滩地。

2、四至为西至后黑边界、东至小孩地道、南至赵明伍边界、北至河道。

3、土地面积80亩。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从签定之日20xx年4月18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2、承包费用每年8000元(100元一亩)

3、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现金8000元。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本土地如遇到国家征用,国家相关补偿共同协商。

2、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土地对外转包。

3、在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合同。否则依法裁决。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原合同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时附原合同复印件一份。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2] 、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

土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 。流转的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二、流转的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 月 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八、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九、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 县(市)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于X祥(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周X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块,详情见下表: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

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2)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________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五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总共___年。

第七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交付

第八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九条 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二十年。

第十条 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棉花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十五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十九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接受该财产,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二十三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植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供应住房三间,以乙方常期居住,由 乙方自行维护、修护,在合同期间房屋安全及住宿个人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5)甲方提供棉田用水费用;生活用水、电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一万元人民币(壹万元),的在最后一年作为土地承包费上交.

(2)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营和处置产品;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种植树木,庄稼,荒废土地,甲方无条件收回乙

(4)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方承包的所有土地,并不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7)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2)承包期内,乙方如______年______亩地不种植核桃树,甲则无条件全部收回土地;并终止本合同,甲方不退回乙方定金, 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二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四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三十九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四十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二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四十三上述条款在甲乙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违约方赔偿每年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承包合同15

我是第七管理区一作业站种植户,年与农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期满已终止,年本人自愿放弃________【□全部/□部分亩,地号/图斑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再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现向农场提出申请并保证:

1、个人投资形成的土地附属物相关利益诉求自行处理,与农场无关。

2、不以任何理由干扰农场重新发包此块土地。

3、不干涉新承包户的农业生产经营。

4、不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新承包户承包的土地。

5、申请人年土地承包信息。【承包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地号/图斑号,面积________,耕地类型________(□水/□旱)田。】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审核意见:_________________

财务意见

________【□有/□无】未清农场账目,________【□允许/□不允许】办理本申请。

作业站核算员(签字)管理区主管会计(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作业站意见:________________

管理区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