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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转让合同5篇

栏目: 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1.61W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转让合同5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将其 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物业的具体位置: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以该物业所在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日期为准。

四、物业的`使用权转让金额为: 。

五、甲方应于年月 日之前将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六、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享有该物业使用、收益、处分及其他基于该物业所产生的一切权利,甲方不得就该物业再主张任何权利。

七、若乙方需将此物业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可自行决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向受让方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方需要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所需手续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该物业,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该物业使用权转让金的50%。

九、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均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八款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该物业及享受该物业带来的正当利益,若因甲方不当干预、不履行协助义务、或有其它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正常

使用该物业的,甲方应及时排除该不当行为,并向乙方支付该物业使用权转让金的50%作为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带来其它损失的,甲方还应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保证该物业权属无争议,若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该物业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依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若因本合同无效,双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该物业使用权出让金。

十三、该物业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时,由乙方支付该物业使用权出让金,乙方继续享有该物业的使用权。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2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

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应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6、显名投资与实际出资的确权:

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方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7、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后果: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8、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9、股东对公司清算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下列情形解散或被撤销的,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第二,股东合议解散;第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不应直接向其主张对公司的债权,只能要求其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

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贬损的,或者以虚假清算报告或谎称已履行清算程序而将而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注销的,债权人有权向股东主张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10、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失踪、死亡后的公司清算问题

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或死亡,公司面临清算的,清算责任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负责清算;没有确定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负责清算。股东失踪的,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没有代管人或者代管人之间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设施与面积范围

1、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楼,占地面积万㎡左右;已经竣工验收建筑总面积万㎡左右;

2、厂区前后已经浇注好的水泥路,具体范围:;

3、修建好的四周围墙;(范围包括东;南;北侧以围墙界限内;西面

以2号与1号厂房水泥路中心铁栏杆为界限和附: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红线图为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厂房可以以乙方名义开立红本《房产证》。土地直接以乙方名义正式挂牌手续办理《土地证》。

二、转让费用与其他税费约定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万元(¥万元)转让给乙方。此转让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乙方注册公司和因为本转让行为办理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用、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的`手续费(税)用均有乙方承担。

三、债权债务承担

请在史律师指导下签署本协议,否则概不承担私自签署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厂房土地转让协议中银史润华律师

1、甲方应及时报告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指定专人帮助乙方办理政府部门需要的立项、红线图、规划、环评、工商、税务、机构代码等等有关证照审批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对该厂房转让协议生效之前基于该厂房的一切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万元(大写:)。

2、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转让厂房的规划立项、环评、工商、税务、机构代码手续事宜,并在办妥上述事宜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有关手续移交乙方,乙方需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预付款人民币万元(大写:);甲方收到预付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

3、乙方在收到房产证之日起60天之内将余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全部付清。如果逾期,90天内按照转让款总额月息1、5%计算支付给甲方,超过期限90天后按照同期商业银行利息的3倍计算支付给甲方。(乙方预期支付各期款项不适用本协议有关“定金罚则”的约定,使用本款规定)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中途悔约,按照乙方所付定金数额双倍返还乙方。

请在史律师指导下签署本协议,否则概不承担私自签署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逾期支付以上各期款项,除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承担责任外,乙方需提交乙方关联企业基于以上款项的担保声明,或提供其他财产担保证明。

3、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预付款3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但甲方在规定期间已经把所需文件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办理有关手续额,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生效日起60天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包含土地部分)场地清理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5、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该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移交,同时列明清单(详见附件二),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留存备案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部分以及本协议附件部分为本协议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发生不可协商的争议由本协议厂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订地点:

转让合同 篇4

厂房及设备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

(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设备为:

3、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厂房和设备及土地使用费用总计为 万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买卖款分三次次付清: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设备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应营业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设备和相应手续变更之日支付人民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 第二次付款为在第一次付款后一个月内支付 万元(大写);

(3)第三次付款为在第二次付款后三个月内支付 万元(大写)。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2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应营业手续变更,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该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买卖总价2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 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5、本协议生效前由于本厂房、设备、土地及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由临淄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设备和土地使用,甲方无权干涉,该土地的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违约责任:

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按照买卖总价格的20%支付相对方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本协议仅供参考,以双方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号码:xx , 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x)一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三、该车乙方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乙方负责办理转户手续。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洛阳市涧西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 乙方: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