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干的这份工作
工资少,只有1000块,工作只是个文员。
公司要8点
上班,我每天早上6点15分起床,6点半开始乘车上班。由于不顺路,我还要转车,每天都是这样,坚持了块1个月了,在广州这个高消费的地方,开始感到经济方面有压力。而且工作很累,每天回家就想睡觉。
这样工作快没有了自我似的'
我该不该辞工了?
而且我想在有点想报
专升本。
打算干完
试用期就走人
如果找工作的时候,那简历上应不应该写试用期的这份工作?
我怕到时候人家问到我干了3个月就走人,对工作的稳定性产生不良印象。
有人给点意见我吗?